1、1.1.3 优良工程1 工程技术资料基本符合要求。2 无明显的质量通病。3 观感质量较好,观感评定得分和实测数据符合优良标准。1.2.创优工程的基本措施1 创优工程的质监组织。市质监总站成立创优督导小组,成员由站总工、总师办主任、监督科长及工程相应的土建、安装质监员组成。2 创优工程的计划申报。凡施工单位有意创优的工程,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填写创优工程计划表报送绍兴市建管局及市质监总站总师办。3 工程创优策划的编制与报送。凡创优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创优策划,并报送总站创优督导小组。4 创优工程技术资料的监督。创优工程的技术资料的日常监督仍由工程相应的土建、安装质监员负责,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2、、竣工验收前都必须经总师办审查通过。总师办对创优工程资料要加强巡查。5 创 优 工 程 实 体 检 查 方 式 。 站 创 优 督 导 小 组 对 申 报 创 优 的 每 项 结构 工 程 、 装 饰 工 程 、 安 装 工 程 , 应 根 据 施 工 进 度 进 行 定 向 检 查 和 随 机抽 查 。定向检查次数: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不少于 1 次;主体结构:五层及以下工程不少于 1 次;五层以上工程不少于 2 次;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分别不少于 2 次。6 创优工程免扣分优惠。创优督导小组按优质工程标准进行质量监督,其出具的整改单,停工单,相关责任单位在综合考评时免于扣分。2 地基基础
3、质量控制要点2.1 地基基础必须坚实稳固。2.2 桩基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若有分包的应纳入施工总承包。2.3 天然地基加固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经图审机构通过的地基加固处理措施。2.4 打桩工程现场实物重点控制1 予制桩的外观质量及静停时间;打压过程中桩身垂直度和打(压)深度;焊接或硫磺胶泥接桩的质量;开挖后桩位偏差和桩顶处理质量。2 灌注桩成孔和清孔的方法和质量;钢筋笼制作与吊放质量;水下混凝土浇灌方法和浮桩长度;开挖后桩位偏差及破桩、锚固质量。2.5 深基坑工程的程序控制1 建设方已办妥各种工程建设手续,并在施工前邀集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
4、单位,介绍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内容及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应作进一步的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点记号,并作好记录。2 深基坑围护的选型和设计无违反国家、省强制性规范条文规定的情况,并经图审机构审查通过;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已按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设计方案进行适当的修改或完善。3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经总监签字盖章;监理单位编制有深基坑施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且规划和细则的编制和审批符合规定要求。4 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证照齐全) ,总承包和各专业分包企业
5、的资质应与工程规模相符;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总承包企业按要求编制有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方案制定齐全,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符合编制,审核和批准程序。3 主体结构质量控制要点3.1 主体结构必须安全可靠,沉降观察值小而均匀。3.2 模板工程1 模板体系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起拱度要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 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 的高大水平模板支撑系统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按论证方案实施。2 模板的拆除时间和方法应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3.3 钢筋工
6、程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间距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 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及污染现象。3 钢筋连接的接头形式和连接工艺应规范。4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4 混凝土工程1 混凝土的强度等要符合设计要求。2 混凝土工程在外观上要达到内实外光,几何尺寸准确。3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表 面 不 应 存 在 孔 洞 、 蜂 窝 、 麻 面 等 较 明 显 的 质 量缺 陷。4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方法,测温及内外温差控制方法要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5 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应规范。6 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商品混凝土不得少于 14 天,普通
7、混凝土不得少于 7 天(除日平均气温 5 度以下之外) 。3.5 砌体工程1 砌体材料、砌筑砂浆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2 砖、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组砌方法与留槎应符合规范要求。3 构造柱、预留洞、预埋件等位置、尺寸应准确,施工质量应精细。4 拉结筋、锚固筋的设置,预制构件的安装及防腐木砖的位置与方向应正确。5 砌体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规范及优质工程标准。3.6 钢结构工程1 钢结构专业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应纳入施工总承包。2 钢结构的焊接、高强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压型金属钢板制拼、钢网架安装、钢结构涂装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3 钢结构的观感
8、质量不应有明显缺陷,如焊缝质量粗糙,防腐、防火涂层不到位,防火涂层有较多或较大面积的脱落现象等问题。4 防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4.1 防水工程包括屋面、浴厕间、地下室及外墙体。4.2 防水工程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基本使用功能,是优质工程复查的重点。屋面、顶层、浴厕间、地下室均为必查部位,其中屋面、顶层、地下室为全面检查,浴厕间为抽查。4.3 上述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或存在可能产生渗漏的隐患。4.4 屋面及檐沟不得有积水,柔性防水层不得有起鼓或铺贴不平实等现象;刚性保护层不得有空鼓、开裂,分仓缝布置合理且处理细致;块材铺贴的刚性层的板块排布应牢固、合理、美观,板块缝隙处理细腻,不得出现空鼓、开裂等问题。
9、4.5 屋面细部节点做法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应可靠、耐久、美观。5 装饰及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5.1 装饰及装修工程的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的要求,并应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精工细作,以达到美观和坚固耐久的效果。5.2 地面、墙面及顶棚1 各种材料的地面、墙面及顶棚必须平整,无明显的变形或色差,阴阳角线条顺直。2 板块材料的地面、墙面及顶棚,其板块的排列应布置合理,线条应顺直无明显偏差,缝隙应宽窄均匀,勾缝密实。3 石材、面砖的边缘不应有明显破损,且不应在相邻板块之间有明显高差,更不应对石材或面砖进行二次打磨。4 踢脚线的高度及出墙的厚度应一致。5 不同材料的交接部位应进行妥善处理,不
10、应产生明显开裂现象(精细的要求:过度自然,界限清晰、整洁) 。6 湿做法铺贴的石材、面砖及普通抹灰的面层不应有空鼓、开裂、 反碱等现象。7 吊顶的喷淋、烟感、灯具、风口等的布置应合理美观,成线成行。5.3 门窗工程1 木门安装应缝隙均匀,各门扇的缝隙宽度应基本一致。2 门扇应开启灵活,无走扇、变形、反弹等现象。3 小五金安装应细腻,合页安装平整、方向一致。4 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彩板门窗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启闭灵活,铝合金门窗与墙体及抹灰之间应留 3-5mm 缝隙,周边打胶应饱满、平顺且无污染。5 窗的限位装置和排水孔要符合相关要求。6 卫生间木门下部应设进风口(或百页窗) 。7 窗台高度或
11、防护措施应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5.4 楼梯1 楼梯间各方向的宽度、高度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2 踏步高度均匀,无明显高差。3 踏步应有防滑措施。4 梯段、平台的滴水、挡水措施完整。6 栏杆高度、间距及形式符合设计及强制性条文要求。5.5 抹灰及涂饰1 室内粉刷阴、阳角处理应方正、挺直。2 室内外抹灰涂刷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无空鼓、裂缝,且不应有刷痕、透底、流坠、起皮、脱落现象。5.6 幕墙工程1 各种材料的幕墙均应安装牢固,缝格均匀、顺直、幕墙整体平整无变形。2 幕墙缝隙的密封胶应表面平顺、饱满,无明显接头,无气泡、开裂或污染现象。3 幕墙工程不同材质的金属构件的接触面不得直
12、接接触,应采取防表面电化学腐蚀的绝缘措施。4 幕墙的避雷接地、防火隔断、节能等措施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5.7 细部1 现场制作、安装的各种家具、窗帘盒、窗台板、门窗套、护栏、扶手等均应精工细作,接头、接缝处的材料纹理通顺且不应开裂或变形。2 细木的做工应精细,砂纸打磨到位,钉眼、节疤的修补应平整无色差。3 油漆涂刷的厚度,遍数应达到工艺标准的要求,且大、小面均应一致。4 壁纸、壁布的裱糊应平整,不得出现起鼓,起泡、翘边等现象,花色、纹理的拼接应严密。5 栏杆、扶手的间距及高度应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6 沉降观测点设置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应与主体可靠连接,标识清晰美观。5.8 无障碍设施无
13、障碍设施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重点控制:1 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的宽度,高差,坡道的坡度,无障碍扶栏的高度。2 无障碍专用厕所的面积,水平通道高差及门的宽度,卫生洁具的无障碍拉杆。3 公共厕所内无障碍厕位的面积、入门宽度,轮椅的旋转位置,小便斗的高度及无障碍拉杆。6 建筑节能质量控制要点6.1 建筑节能构造措施要公示。内容包括:墙面、外门窗、屋面、楼地面及安装节能等。6.2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并先做样板。6.3 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在实施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6.4 建筑节能强调系统设计,
14、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前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一般为二年) ,施工时有关单位要核对其真实性。6.5 墙体基层平整度必须符合浙江省印发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要求,作为隐蔽工程进行验收。6.6 节能工程的各项测试应齐全,符合有关规定。6.7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节能分部专项验收必须合格。7 工程资料质量控制要点7.1 总承包单位应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资料全面负责。每一项创优工程,其建筑安装施工资料均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各种施工资料,按要求能达到分册内容的,均应装订成册交总包单位,不能成册的资料应及时送总包单位归笼、整理、装订成册。装订
15、应整齐规范,目录齐全。7.2 工程资料应真实。1 工程资料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并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并具有可追溯性。2 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象资料。3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但有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3 工程资料内容应完整、结论要明确、签认手续应齐全。1 工程中各项复试材料合格,检测数量规范,不缺不漏。2 工程中各项实测数据合格率要求:建筑工程每项实测合格率为90%(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安装工程每项实测合格率为 100%(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 规划、消防、环保、人防、电梯、桩基检测等各项验收和性能检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