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部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卫医政发(2009)18号)文件,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
2、技术。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序号第三类医疗技术名称 技术审核机构负责审定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1 同种器官移植技术 按已下发规定执行 卫生部2 变性手术 卫生部第三类医疗 卫生部技术审核机构3 心室辅助装置应用技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4自体免疫细胞(T 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5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6 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7 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8 基因芯片诊断技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9颜面同种异体器官移
3、植技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10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序号第三类医疗技术名称 技术审核机构负责审定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11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12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13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干细胞除外)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14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15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16造血干细胞(脐带血干细胞除外)治疗技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17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除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18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19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治疗技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