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3)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构、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
2、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4)施工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危险意识,这一点对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十分重要。因为风险,危险普遍存在于高处作业整个施工过程中。任何看似平常的小事、小活,里面都存在着危险。多年的实践证明,真正危险场所,技术复杂的及危险性施工项目历来很少发生事故。其原因是人们都认识到它的危险性,所以无论在措施,交底及组织施工上都认真,因而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而在那些看似非常平常的小事、小活,甚至在根本 “不能“、不该发生事故的地方,却屡屡出现恶性事故。这充分说明,牢固的危险意识对避免事故的重要作用。因此,每个施工人员千万不要忘记的教训,在从事任何作业时,哪怕叫你搬一块砖头或登
3、梯子换一个灯泡,都要想到可能出现的危险,都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只有充分认识到危险,才能确保实现安全。 (5)认真检查脚手架、踏脚板、临时爬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钢丝绳、卸扣、链条葫芦等起重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有效。 (6)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千斤顶等)应放好、放牢,施工蔚蓝色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7)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9)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10)必须认真执
4、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1)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必须重叠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 (12)加大安全工作中的技术含量,发挥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施工的保证作用,认真做到,有施工项目就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交底,而且参加交底的人都要本人签字。 (13)对带电、重要危险性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14)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15)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6)重要的施工项目,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工期长,难度大,高处作业危险因素多,施工人员集中,作业位置经常变化,技术复杂、多工种配合、多单位合作,在这种复杂的施工条件下,必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察,认真发挥安全保证体系作用。 (17)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8)认真克服管理性违章,特别是各级施工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有很多事故与管理性违章有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