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模板).doc

上传人:sk****8 文档编号:2190306 上传时间:2019-05-0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废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危废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危废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模板).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危废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模板).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规 范危险废物申报、判定、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 处置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

2、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第三条 分管副总( )职责全面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配备必要的资源,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运输、处置、利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第四条 分管部门及职责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人: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联合分管。主要落实上级环保部门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任务和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 输、处 置、利用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环

3、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第五条 产生、贮存、 处置部门及职责废油(HW08 )产生及贮存工作由各车间主任 及班组长 负责, 废漆渣、失效活性炭等(HW12)由涂装班(负责人: )负责,其他危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负责。主要根据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负责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管理;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产生台帐和入库台帐;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生产技术部负责废漆渣、废活性炭的处置,综合管理部负责废油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三、危险废物管理第六条 公司建有危险废物储存室,各部 门应规范放置,不得发

4、生渗漏、飞扬 、挥发、散落等情况,造成环境 污染。第七条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规范危险废物的统计、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执 行固废物申报制度,有变更及时执行变更申报登记制度,报章丘市环保局以及济南市环保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及 时申报。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以及定期组织危险废物风险应急预案的演练。第八条 生产技术部应加强公司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监督与管理,健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回收危险废物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销售、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不得违规操作。第十条 在危险废物装车时必须有人在现场进行监督

5、,在装车完成后在装运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后,危险废物装运车辆方能离开。四、罚则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危险废物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三)擅自关闭、 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五)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六)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八)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 转作他用的;(九)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十)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第十二条 对有十一条(一、二、四、六、七、八)各款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处以100元/次的处罚,对于造成危险废物流失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责任人,根据员工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第十三条 对有第十一条(三、九、十)各款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第十四条 本办法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程笔记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