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部门职能 劳动保护室 部门名称 : 劳动保护室 上级部门: 安全环保部 下属部门: 劳动保护员、劳动保险员 部门本职: 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实施与管理。 主要职能: ( 1) 防止与消除伤亡事故,保护职工安全。 ( 2) 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 3) 检查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 4) 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和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技 术、防火、防爆措施的制定并建立警戒标志。 ( 5) 实施改进生产、工艺过程,设置防毒设备,改进生产现场的卫生环境,配备防护用品。 ( 6) 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内因公致残、致伤及丧失劳动力员工,劳动保险和劳保待遇。 ( 7) 实施企业劳动保护制度、建立生产行政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管辖范围: ( 1) 劳动保护、保险所属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 - 2 - ( 2) 劳动保护、保险所属办公场所的办公设备、公共设施、办公用品、报表、工作台帐。 ( 3) 劳动保护、保险所属生产现场设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锅炉房和煤气站的各种装备、化工产品、化学物质、气液体管道、可燃气体劳动保护用具。 兼管职能: ( 1) 加强医疗预防措施对员工慢性病与易发病、职业病的防治。 ( 2) 安全技术的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