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 13页 第 1页 13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浙江盈盛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揽悦锦园现场售楼部装修工程项目的幕墙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及内容1.1 工程名称:浙江盈盛置业有限公司揽悦锦园现场售楼部装修工程幕墙装饰工程。1.2 工程地点: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奥特来斯购物中心旁1.3 工程内容:幕墙装饰工程所有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板雨蓬、玻璃雨蓬、铝合金门窗、装饰钢百叶、空调搁板铝合金栏杆、主入口钢架等内容。二、合同
2、价款及承包方式2.1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整(¥: 元)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确定合同价款。本合同价中对应投标书中的工程量已经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了核对并确认无误,如无设计变更,除消防报警系统室外部分工程量按实结算外(单价和子目按合同包死) ,其余所有工程量、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2.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严禁转包。2.3 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费用、安全防护费用、试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水电费、劳保基金、临时施工设施费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不含总包服务费)包干费用。总包服务费由甲方与总包方结算
3、。三、工期要求3.1 开工时间:2011 年 10 月 01 日;竣工时间:2011 年 11 月 30 日;工期共 30 个日历3.2 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3.3 竣工日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3.3.1 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消防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3.3.2 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3.4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工期细共 13页 第 2页 13化到每月份的旬,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
4、甲方评审确认后实施。3.5 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可作顺延:3.5.1 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 3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3.5.2 甲方进度款支付滞后两周以上的;3.5.3 不可抗力因素;3.5.4 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3.5.5 甲方同意延顺工期的其他原因。四、合同工程款支付4.1 本工程无预付款。4.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月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上月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扣减相应发生的甲供材料款) ,付至合同价的 80%后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竣工资料交齐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5、不再增加其它资料十五天内付至合同价的 85%,结算价款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5%,尾款 5%留存作为质量保修金,若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满 1 年退还质量保修金的 40%),不计利息。支付至结算款的 95%时乙方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乙方申报进度款必须附相应的预算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每次收款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当地税务要求的建筑安装业发票。4.3 单笔签证变更费用低于 5 万元的,不予调整工程形象进度款,结算后一并支付。4.4 月度工程款的支付前提: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甲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节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4.5 施工用
6、水、电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乙方自行从总包处接水接电装表计量,进场前应与总包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结算。4.6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同意,不进行债权转让。4.7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 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4.8 施工中涉及土建墙面的修补、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土方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承包协调结算。五、工程质量5.1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单位为:甲方、监理公司、市质量监督站。共 13页 第 3页 135.2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5.3 施工图设计
7、: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5.3.1 规范、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修订本)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1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5.3.2 门窗、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幕墙 JGJ30
8、35-19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1996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JGJ113-97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BJ08-56-96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DBJ/CT014-2001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CECS127:-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JGJ139-20015.3.3 主要材料标准等5.4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5.4.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J139-2001。5.4.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120-2001。5.4.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9、标准,GB50300-2001。5.4.4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共 13页 第 4页 135.4.5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5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5.6 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7 乙方提供的半成品必须是乙方生产基地加工制作的,乙方发运前应通知甲方到场验货。非乙方加工制作的
10、半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安装,否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5.8 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甲方、乙方及总包方对移交工作面质量及完成尺寸标准的验收,验收后发生的问题,须整改返修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六、甲乙双方责任6.1 甲方职责:6.1.1 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6.1.2 由甲方组织乙方和总包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明晰各方工程相互交叉、连接的部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走向和结构。6.1.3 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应负的责任。6.1.4 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督协调。6.1.5 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
11、进度计划报表,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6.1.6 协调乙方、总包方的配合关系。6.2 乙方职责:6.2.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组织力量进场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保证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6.2.2 乙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必须在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每周驻场的时间不少于 4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由甲方进行考勤,如有违约,处乙方违约金 500 元/ 天。6.2.3 乙方负责做好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负责将自身的建筑垃圾运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否则将按总
12、包方规定给予罚款。6.2.4 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做好其它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6.2.5 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壹式 份,其中原件 份,符合市档案馆资料要求,交总包方及监理单位审阅归档。共 13页 第 5页 136.2.6 乙方施工人员自理食宿。6.2.7 承担由乙方引致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6.2.8 配合参加消防检测和验收。七、材料和设备7.1 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在经甲方、监理方书面批准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检验费用
13、由乙方承担。代用材料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认可,由此增减合同价款、价格经甲方签证方为有效。7.2 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建材市场的风险,材料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价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以违约处理。违约费用计算:由于单价原因纠纷乙方每拖延甲方指令一日,向甲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改变原合同单价签证才落实施工的,违约金按乙方当时要求并签证的该笔增加费用的 2 倍计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7.3 材料的采保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 检测费、三性试验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7.4 甲供材料清单:(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
14、件,共一页)7.4.1 各类风机及控制箱; 7.4.2 消防泵及控制箱;7.4.3 喷淋泵及控制箱;7.4.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及控制箱(成套设备自带进出阀门、软接头、止回阀、压力传感器、汇流总管和整体基座) 。7.4.5 不锈钢消防水箱(水箱由厂家安装,但乙方应做好专业内管线与水箱的连接工作,并需对后果负责) 。7.4.6 甲供材料管理:(1)乙方须在 2011 年 10 月 日前向甲方上报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 (包括明细表及进场时间) 。甲方据此组织采购供货,供货总批次不超过 3 次。对因乙方未能及时上报而造成的供货延误、工期拖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 24 小时通
15、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立即安排适当通道及卸货位置并在 1 小时内组织甲方和监理、供货单位共同就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资料等方面进行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乙方应再次组织验收确认。逾时未再次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认可甲方验收结果,如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拒绝共 13页 第 6页 13保管,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它单位完成这部分工作,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3)乙方承担对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保管、搬运等职责,相应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乙方不得再额外计取。(4)甲方有权调整甲供材料设备范围,若有调整,甲方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16、,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相应调整采购行为。7.5 甲定乙供材料清单: 7.5.1 所有报警产品:品牌选型为 ,今后若有新增子目的材料主材价格按此品牌产品工程价表打 折、外购产品打 折、单回路板按 元/回路执行,价格风险由乙方自担;7.5.2 防排烟设备:品牌要求 ;7.5.3 阀门:品牌要求 ;7.5.4 柜式成套消火栓箱:要求 ; 7.5.5 镀锌钢管:品牌要求 ;7.5.6 有“封样”的材料如风管,竣工验收时以“封样”标准验收。7.6 各主要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与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一致,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抽查和监督管理,若发现不符合项或假冒伪劣产品,乙方
17、应及时认真按合同和甲方要求更换到位,并承担违约责任。7.7 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的价格为准,只计 1.6的采保费,不考虑任何利润。若主材改动,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及与主材对应的税金和总费用。八、变更修改及合同结算8.1 如无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单价按合同价包死。8.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甲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甲方确认的图纸内容未做部分对应的合同价款应予扣除。8.3 因有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并执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组价明细的同比
18、例优惠。工程变更结算调整的原则为:8.3.1 对于原有相应项目(指不论施工图内还是施工图外设计变更新增)的工程量调整:按甲方签证联系单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单对于原图纸取消不做或甲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减少项目部分的工程量,其增减计价按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该项目综合单价执行,并考虑优共 13页 第 7页 13惠承诺在内。8.3.2 对于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的新增项目部分(仅指原施工图没有的项目且属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对应子项的,原施工有的项目但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的已含在合同总价中)调整:定额安装费: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综合单价组成明细表中有可参照的子项,定额
19、安装费及取费等参照相近子目确定,无相近的则套用浙 江 省 建 设工 程 施 工 取 费 定 额 (2003版 ) , 综合取费按人工费的 计,规费不计,税金按(直接费+综合费)为基数取 ,其余不计;其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a、有正刊信息价的,主材单价按施工期间的平均信息价执行;b 、无正刊信息价的,按甲方市场采购询价计 1.6的采保费(签证材料价中不考虑任何利润)进行签证。8.4 乙方不得对施工前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须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并且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8.5 乙方承诺每月 10 日前
20、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监理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的增加工程量或价款的签证单无效。8.6 本合同总价已完全按施工图纸包死,考虑并完善了图纸中的错、漏、碰、缺项,并符合各规范及验收要求一次性包死。对于施工图纸中无明确说明或绘出的但按各规范和验收要求实际需要施工的,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或施工图上有明显标志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均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否则结算时以违约处理,违约金的收取为乙方当时要求的该笔增加费用的 2 倍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8.7 零星增加项目、
21、因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项目的费用计算和优惠幅度与本合同的计算方法相同。8.8 零星计时用工签证工日,计时工统一按 100 元/工日,不计其他任何费用,只计税金 3.5%。8.9 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各子目的固定单价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中描述的施工范围和设计变更,如遇工期内甲方要求的其他新增或整改项目等工作,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8.10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变更签证均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在竣工结算审核时将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重新计算核实。8.11 结算审核费用:乙方承担超过上报结算总造价 5%以外核减额的审计费用和和核增额的全部审计费用,计算公式:
22、审计费用=(核减额-送审额5)+核增额)5,审计费用甲方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共 13页 第 8页 138.12、在初步审计报告出来后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对帐工作,不以任何理由推诿对帐工作。在结算审计过程中,乙方承诺不干涉审计人员工作;不宴请审计人员,不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如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审计期间贿赂甲方或审计单位人员,被有关机关查处的,乙方承诺按最终结算造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九、工程验收9.1 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由总包方、监理单位组织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之前需留下每处不少于 1 张的照片资料,并登记
23、造册,竣工时随同验收单一起交付甲方。9.2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总包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申请预验收和系统调试。监理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预验收和系统调试工作。如须整改,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按时进行免费整改。9.3 消防检测和验收过程中,乙方负责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免费提供甲方和相关验收单位要求的所有资料。如须整改,乙方应及时整改合格,并承担由乙方自身施工质量和方案等因素造成的消防整改费用。9.4 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9.4.1 竣工图纸 4 套;9.4.2 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验收单;9.4.3 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
24、验报告;9.4.4 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9.4.5 质量评定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9.4.6 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包括符合甲方要求编制的结算书及结算资料;9.4.7 甲供设备进场验收及交接单;9.4.8 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9.4.9 其中(9.4.29.4.8)项均为一式二份,其中原件壹份。乙方资料需在竣工验收后 30 天内移交甲方,所移交资料应符合 市档案馆送档要求。9.5 乙方必须在 200 年 月 日向甲方及相关部门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如有延后予以 5000 元/天的处罚,甲方可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9.6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报结算报告,乙方的结算报告的内容
25、应按甲方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详细和完整的编制,上述工程费用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共 13页 第 9页 139.6.1 封面和目录;9.6.2 整体编制说明; 9.6.3 结算造价报告书、计算表;9.6.4 签证及工程变更费用的汇总表、通知单等,以及必要的辅助资料;9.6.5 其他费用的构成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奖励或违约金、水电费结算证明、甲供材料领用证明、相关单位的扣款书等) ;9.6.6 已付款对帐单;9.6.7 各项工程检验、检查和验收方面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证书及城建档案等全套工程资料) ;9.6.8 已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的承诺函;9.6.9 监理单位
26、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索要的资料;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9.6.10 消防工程本体实际开竣工报告书。9.7 验收后至小区交付之日期间本合同内所有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9.8 材料、设备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十、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10.1 本工程要求参照杭州市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填写地方施工办法】组织施工。现场必须标准化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办法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和
27、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10.2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以上物品在不需要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十一、保修期和最后验收11.1 保修期从取得本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11.2 保修期内乙方应履行保修责任,确保维修的时间和质量。11.3 保修范围:属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保修范围。11.4 质量保修责任:共 13页 第 10页 1311.4.1 属于保修
28、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48 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甲方通知乙方派人前来维修,连续四次以上不前来维修,甲方以后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11.4.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二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由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11.5 保修费用:11.5.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11.5.2 乙方不及
29、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乙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造价计算方式计算及另加甲方 10的管理费) ;甲方有权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11.5.3 对于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保修单位须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11.6 保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最终验收,确认乙方已完成保修责任,甲方应在一周内办理保修金的结算。十二、履约保证金12.1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支付总金额 万元(大写:捌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及协议条款的保证。12.2 履约保证金的组成为质量保证占 20 %,工期保证占 20
30、%,人员、机械设备到位保证占 10%,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保证占 20%,合同条款的执行占 30。12.3 乙方如有不履约行为,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甲方下发的甲定乙供材料价格、对甲方新增项目、返工项目不执行等,甲方将按保证金的组成按比例挂帐扣罚,在通过消防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进行结算, 10 天内返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具体违约处理方式如下:12.3.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违约金直接由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12.3.2 乙方无法在甲方签证确认的工期内通过消防竣工验收的,由乙方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并按合同总价的 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