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全面考核公司员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真实反映和准确评价员工的工作实绩,为员工的聘任、任职、奖惩、晋薪、培训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考核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各科室负责人及一般人员。第三条:考核原则,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权责对等、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全面考核。第四条:考核依据。1、 各科室及人员相关的岗位职责;2、 各科室及人员相关的年度目标任务;3、 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4、 上级有关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规定;5、 集团下达的其他目标任务第二章 考核组
2、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考核组,公司总经理任考核组组长,统一领导考核工作,考核组成员由办公室、前期科、造价科、工程科等组成。考核工作在考核组组长的领导下,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第六条:办公室应及时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的、对象、方式、内容及具体要求,供各科室组织实施。第七条:办公室统一计算整理参评人员考核结果,经考核组组长核准后,最终确定参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第八条:各科室考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与办法第九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
3、工作纪律等 5 项内容,总分 100 分。各项具体内容与所占分值比例如下: 1、职业道德(15 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爱岗敬业、文明诚信、积极奉献、团结协作的意识及工作态度和作风等方面情况。2、工作能力(20 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管理沟通协调能力,独立、及时完成分配任务的能力。3、工作绩效(30 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和领导交办任务情况。重点考核履行职责、创新奋进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工作业绩等情况。4、工作态度(20 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爱岗敬业责任心、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自觉维护公司利益、荣誉的团队意识和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主动配合、协作、任劳任怨的
4、态度等情况。5、工作纪律(15 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勤,保障出勤率等情况。第十条:考核方式及得分计算方法1、考核方式由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考核评定。2、得分的计算方式,被考核人员评定分数为:公司领导评定分数平均值占 50%,公司其它工作人员评定分数平均值占 50%组成。第四章 考核结果第十一条:根据考核成绩,将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评定标准为:优秀:考核分数 95 分及以上,其比例不得超过同范围人数的 15%;良好:考核分数 85 分及以上,其比例不得超过同范围人数有 20%;合格:考核分数 60 分及以
5、上:不合格:考核分数 60 分以下。比例计算采用四舍五入制。第十二条:在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考核“评优”中可给予加分:1、被地、市(县)级以上管理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地(市)级加 10 分,市(县)级加 5 分。2、在某项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者,适当加 24分。3、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得到市(县)级电视台、报刊或者业主的表扬,给予加 2 分,受地、省级报刊、电视台表扬给予加46 分。第十三条:在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不合格人员:1、履行岗位职责较差,未能完成公司规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者。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各种规章制
6、度,受公司警告以上处分者。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较大者。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四条: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聘用、任职、晋薪、奖励、解聘和辞退的依据,并与员工年终奖挂钩,凡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十五条:实行淘汰机制,公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予以辞退。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别存入公司档案和员工档案,并将对员工进行反馈和公布。第六章 特殊考核第十七条试用期考核。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需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录用。2、员工试用期考核为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及晋薪。第十八条:不合格员工考核。对不合格和受留职察看等处罚的员工视其表现给予及时考核,视情给予撤消处分或辞退。第十九条:员工试用期与不合格员工考核由综合办会同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共同考核评定,并报公司领导审评作出决定。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经领导班子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