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采购合同采购商(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向供应商购买_ (以下简称“产品” )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总则部分一、标的物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1 2 以下空白 总计 (含 17%增值税) ¥: RMB(大写): 1.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产品数量计算,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诚信保证金,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壹年,且所供全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2.上述价格已
2、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运送到采购商指定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采购商的价格调整。3.标的物的用途(即明确用于行车的合同号、用户单位、行车规格型号、几台行车)4. 乙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对所负责供应类别的配套产品应储存一定的库存,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月保证需求。5. 具体的标的物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该按照甲方采购订单下达的规格、数量、品牌及订单上载明的要求进行设计、生产,不得超计划供货。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
3、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交付甲方要求地点,并注明收货人姓名、电话(后附送货清单格式) 。2、产品应于本合同生效后订单下发之日起 日内把货做好,待甲方通知时发货,交付至采购商指定地点 。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 (交货时必须附带双方订货资料,包括合同、技术协议、图纸等)3、乙方送货时间为每周一周六,非特殊情况且应甲方要求应避开周日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三、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1、 1.1 供货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 国家 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 相关行业标准等 方面的相关要求,达到 最终用户 的使用要求。1.2 非标产品按照甲方技术要求的
4、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交货;1.3 如检验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合同产品质量标准条款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2、2.1 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标准等 方面的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2.2 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外包装及标识等;2.3 每批进货物资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出厂检验报告;2.4 甲方应在产品进场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 7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产品不合格或存在质量缺陷的
5、,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3、 3.1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质量合格,一经发现所供应商品有假冒伪劣的,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其所供假冒伪劣产品市值 10 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永久性取消卫华集团及各子公司配套资格的权利。3.2 产品的质保期为随甲方起重机整机配套使用之日起 壹 年内免费三包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供应其产品必须以甲方配套出厂之日起实行三包。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乙方配套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服务不及时,而甲方代乙方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在 20 日内无条件为甲方处理所积压的物资(进行退货或换货) 。四、运输及保险1. 乙方应采用 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2.乙方货物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所有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产品的包装应 :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六、价格、支付、发票的开具、入库手续的办理1.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2.支付时间为:产品经甲方入库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每月入库清单进行结算;支付日期为次月 10-31 日,甲方按照乙方上月发票入帐金额以支票/汇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货款(质量诚信保证金除外) 。 3乙方在交付产品三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
7、物相符 17% 的增值税发票。4乙方送货后,应到甲方办理送检手续,检验无异议后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5.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商品质量合格、价格最低,非标产品不高于市场供货价格。市场价格发生降价,乙方应 2 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承诺若未及时将价格变动通知甲方,乙方放弃其对甲方的全额货款之债权及交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市场价格发生涨价,乙方应提前 15 日通知甲方,若发现乙方供货过程中高开供货价格,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 贰 万元作为此次违约的违约金;若第二次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 叁 万元作为此次违约的违约金,甲方拥有解除本供货协议的权利。七、采购合同通用
8、条款1.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总则部分没有明确规定,而通用条款中有规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总则部分有规定的,适用总则部分的规定;通用条款与总则部分的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总则部分的规定。八、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 乙方不能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超过 10 日的,或者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2. 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3.通用条款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怠于履行的。4.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如有损害甲方利益或发生偷窃行为的,无论是否出自乙方的意愿,乙方自愿放弃全额货
9、款及履约保证金,而甲方则可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协议在新协议签订前两个月内且继续有效。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时生效,传真件有效(在双方签订合同一周内乙方需将盖红章的合同邮寄至甲方采购员 ) 。双方于 年 月所签订的年度供货协议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附则本采购合同由总则部分和通用条款共同组成。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建立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与采购商签订的返利协议 、诚信阳光协议 、 零库存协议构成完整的固定供应商供销协议体系。本合同与返利协议 、 诚信阳光协议 、 零库存协议相冲突的,以返利协议 、诚信阳光协议 、 零库存协议为准。 双方有关供货合同的协商、会议纪要、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书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乙方售后服务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