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和档案管理系统用户及密钥管理办法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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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 管理系统 和档案 管理系统用户及密钥管理 办法 第一条 为 确保 本市房屋交易登记信息安全 , 规范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及北京市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用户权限和系统密钥的管理使用,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系统用户分为市、区两级交易登记工作部门用户(以下简称管理单位用户) 以及房地产 开发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等企业用户(以下简称企业用户) 。 第三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屋登记管理处负责系统中登记事务的 用户 权限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屋市场管理处负责系统中交易事务的 用户 权限 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信息中心统一配置系统用户

2、权限;市城建研究中心和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综合服务中心 分别 负责 管理单位用户和企业用户 的密钥发放 工作 。 第四条 管理单位用户和企业用户使用系统办理房屋交易登记业务前,需先申请系统用户并领取密钥。管理单位用户必须按照所在岗位及工作需要如实申请功能权限 ;企业用户权限根据组织机构类型统一设置(具体权限划分情况见附件 1 和附件 2)。 第五条 系统用户及密钥均采用实名申请,各类用户应2 按要求进行用户及权限申请。 (一)市、区两级管理单位用户 提交 书面申请及以下材料向 市住房城乡建设 委 房屋登记管理处或房屋市场管理处申请新增或变更用户权限,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屋登记管理处或房屋市场

3、管理处 审核通过后, 将 审核 意见告知市城建研究中心 ,由城建研究中心 负责密钥发放及告知工作 : 1.申请新增用户及权限的:填写并提交用户及密钥申请表(见附 件 3)。 2.申请密钥换领的:填写并提交用户及密钥换领表 (见附件 4)。 3.申请用户名称变更的:填写并提交用户名称变更申请表(见 附 件 5)。 4.申请用户权限变更的:填写并提交用户权限变更申请表(见附 件 6)。 (二) 企业用户使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填写身份信息并打 印申请表单加盖企业印章,依据企业类型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新增或变更用户权限 ,由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密钥发放及告知工作:

4、1.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操作用户的身份证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须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金融机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3 构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操作用户的身份证件 ; 3.事业、机关或社团组织: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操作用户的身份证件。 以上身份证明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 份证件直接收取复印件外,其他申请材料均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所有提交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 第 六 条 管理单位用户和企业用户应及时注销离职(岗)人员用户权限,提出注销申请前应要求拟注销用户将名下未完成业务办结或删除。 (一

5、)管理单位 用户 向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信息中心提交用户权限注销申请表(见附 件 7) , 并及时交回系统密钥, 信息中心收到申请后及时删除相应用户 。 (二)企业用户 向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综合服务中心 提交书面注销 申请 , 并 在申请中 写明 “ 提交注销用户名下没有未完成业务 ”的 承诺 。 (三) 管理单位用户和企业用户密钥注销后 发现存在未完成的业务时,由管理单位或企业向市城建研究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删除相关业务。 (四)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信息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用户清理,对半年内未登录的系统用户,暂时取消其登录资格。暂时取消登录资格的用户可与 市 城建研究中心联系恢复登录资格后继续

6、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 企业用户应及时将申请的业务提交至系统受理4 环节并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各区、县房屋登记窗口办理业务。企业用户申请的业务超过 三 个月仍未提交至系统 受理 环节的,系统自动予以删除。 第八条 各用户应保证自己的用户名和密钥安全。用户名和密钥仅限本人在 权限范围内使用, 严禁将用户和密钥转借他人。因用户名和密钥被他人使用产生的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 第九条 密钥发放单位应将各类用户申请材料归档留存,做好密钥的库存管理工作和密钥的发放回收记录。 第十条 市城建研究中心负责各类系统用户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密钥及权限问题的解答及处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第 十一

7、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管理单位用户权限 2.企业用户权限; 3.用户及密钥申请表 4.密钥换领申请表 5.用户名称变更申请表 6.用户权限变更申请表 7.用户权限注销申 请表 5 附件 1: 管理单位用户权限 一、市级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 用户权限 (一)房屋交易 权限 1.预售许可管理:拥有预售许可复审、审核、发证权限、预售许可转让、注销 及延期 的全部 权限,销售项目行政限制 、注销 及在建工程抵押 协办权限。拟售价格变更审批、反馈权限。预售许可发证人员保留预售许可档案维护权限。 2.认购签约管理:拥有期、现房认购 、签约反馈权限,期、现房 签约确认、变更及注销审核权限

8、。 3.相关证书新建、变更、注销的审批及反馈权限。 4.现房销售新建、注销反馈。 5.初始登记补录反馈。 6.实预测对应新 建、注销反馈。 7.虚所有权更名(涉及预售许可更名)。 8.预售许可变更(物业公司变更)。 9.楼盘表浏览 。 (二)房屋登记 权限 1.登记业务查询:拥有各类房屋登记反馈、楼盘表浏览及档案系统查询权限。 2.测绘成果查询:拥有测绘数据上传、实预测对应及预测楼盘表变更审核反馈权限。 6 (三)系统管理 权限 1.注册用户管理:拥有注册用户审核、变更及注销权限。 2.系统管理:拥有以上各类权限及全市楼盘表管理、权利人管理权限。 二、区级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 用户权限 (一)

9、房屋交易 权限 1.预售许可管理 :拥有预售许可受理 、初审权限; 预售许可 转让受理、反馈权限;预售许可 延期审批及反馈权限;销售项目行政限制 、注销权限; 2.认购签约管理: 拥有期、现房认购 、签约反馈权限,期、现房 签约确认、变更及注销审核权限。 3.相关证书新建、变更、注销的审批及反馈权限。 4.现房销售审核权限及在建工程抵押协办权限。 5.初始登记补录反馈。 6.实预测对应新建、注销反馈 7.虚所有权更名(涉及预售许可更名) (二)房屋登记 权限 1.登记受理:拥有各类房屋登记业务的草拟、申请和受理权限,及本区县楼盘表浏览权限。 2.登记审核:拥有各类房屋登记业务 的复审、审核和登

10、簿权限,及本区县楼盘表浏览权限。 3.登记制证:拥有各类房屋登记业务的制作证书证明权限。 7 4.登记发证:拥有各类房屋登记业务的发放证书证明权限。 5.登记办结:拥有各类房屋登记业务的办结权限。 6.限制查封:拥有限制登记业务权限,及本区县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反馈、楼盘表浏览和权利人查询权限。 7.证书证明管理:拥有各类房屋登记证书证明管理权限。 8.楼盘管理:拥有无权利楼盘表的新增和变更权限。 9.权利人管理:拥有无权利人(代理人等)的新增和变更权限。 10.档案归档:拥有登记数据归档权限。 11.扫描打印:拥有将登记档案扫描上传权限,及打印各类档案表单权限。 12.档案管理:拥有档案上架和借

11、阅管理权限。 13.档案查询:拥有查询本区县全部登记档案权限。 14.质检整改:拥有质检和检查整改情况权限。 (三)系统管理 权限 区级系统管理:拥有以上各类区级房屋交易登记 业务查询反馈 权限。 区级工作人员可根据其工作岗位职能设置、申请一种或多种岗位权限。 8 附件 2: 企业用户权限 一、开发企业 用户权限 (一)房屋交易 权限 1.预售许可草拟、申请权限。 2.期房认购、签约和联机备案权限。 3.现房销售草拟、 申请权限。 4.现房认购、签约权限。 5.抵押信息确认申请权限。 6.楼盘数据导入确认权限及变更申请权限。 7.权利人变更申请权限。 8.实预测对应申请权限。 (二)房屋登记

12、权限 初始 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业务的草拟、申请 及反馈权限。 (三)系统管理 权限 1.注册用户变更申请权限。 2.对本单位用户权限管理的权限。 二、金融机构 用户权限 (一)房屋登记 权限 初始 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业务的草拟、申请 及反馈权限。 9 (二)系统 管理 权限 1.楼盘数据导入确认权限。 2.注册用户变更申请权限。 3.对本单位用户权限管理的权限。 三、其它组织机构 用户权限 (一)房屋交易 权限 1.现房销售草拟、申请权限。 2.现房认购、签约权限。 3.楼盘数据导入确认权限及变更申请权限。 4.权利人变更申请权限。 (二)房屋登记 权限 初始 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业务的草拟、申请 及反馈权限。 (三)系统管理 权限 1.注册用户变更申请权限。 2.对本单位用户权限管理的权限。 10 附 件 3: 用户及密钥申请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 序号 用户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申请权限 1 2 3 4 5 审核意见 日期 : 我单位郑重承诺:仅将密钥用于工作内容的必要范围,未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密钥 用于指定用途以外任何事项。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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