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附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创建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 3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粤发 2011 26 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污染减排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规范我省工业园区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绿色升级示范 工业 园区(以下简 称“园区”),是指依据 工业 生态学原理 、 污染减排和清 洁生产要求而 改造升级的 工业园区。通过 对 现有 园区的 创建 ,促进排污企业实施绿色升级改造, 降低 环境风险 、 缓
2、解 污染压力。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类工业园区( 包括 产业转移工业园 、 行业基地 及 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创建 省级绿色升级示范 工业 园区的申报、认定和管理。 第二章 申报和认定 第 四 条 拟创建省绿色升级示范 工业 园区的单位向 省环境2 保护厅 提出 创建 申请。 第 五 条 申报省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园区 应依法设立 。 (二) 园区已完成 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 园区开发建设应达到相当规模, 集中治污等环保基础设施按环评批复意见 要求进行建设。 (三) 园区内所有企业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主要
3、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目标 ,近 三 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保信用评价中未出现红牌记录。 (四)园区已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工作,制订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推进计划,园 区 内 已建成投产的 80%以上 的重点企业 实施清洁生产。 (五)园区 具 备一定的环保 科技创新 能力 , 初步 建立 先进适用的 污染防治 技术 应用体系。 (六) 园区 应符合附件二中相关 考核 指标要求。 第 六 条 申请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要求如下: (一)园区 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对照申报条件阐明 创建的目的意义、 主要思路、 基础 条件 、措施 及 成效 。 (二)由地
4、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 三 年 内环境绩效证明。内容包括园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 情况 ;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3 标排放, 主要 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 目标 ,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环境违法事件以及企业在环保信用评价中未出现红牌记录的情况;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 执行 情况。环境绩效证明还应包括对园区环境绩效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材料, 如 园区 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含批复文件)及其他能够说明园区环境绩效的有关材料。 (三)园区建设单位提交的 广东省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申请报告书(以下 简称“申报书”
5、)。申 报书参照编制指南(见附件一)编写。 第 七 条 省环境保护厅 收到申报材料 后进行 形式审查 , 审查初步 达到要求的, 组织专家 对园区 进行现场考察, 并 对 申 报 书 进行 技术 评审,对是否达到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考核指标进行审定。 第 八 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审审定的园区,将在省环境保护公众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 社会 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 日。 第 九 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 园区,由省环境保护厅正式命名为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并授予牌匾。 第三章 后续管理 第十 条 新入园企业需采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 、设备, 达到国内清洁生产行业
6、先进水平,并在正式投产后启动清洁生产审核4 工作。 第十 一 条 省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须于每年 1 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 二 条 省环境保护厅对省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每三年 复查 一次 ,对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称号。 第四章 激 励 措施 第十 三 条 对 绿色 升级 改造 效果显著 并 获得省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称号 的重污染行业园区 ,省 级 资金 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 四 条 对 获得省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称号的, 优先 予以 推荐申报国家生态示范工业园区 ; 对园区内企业, 优先支持环评审批 、上市 环
7、保 核查、环保 科技成果鉴定及示范推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 五 条 本办法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第十 六 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 广东省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申请报告书 编制指南 附件二 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考核标准 5 附件一 广东省 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申请报告书 编制指南 申请报 告书应对园区的绿色升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园区基本情况、环保投入、污染防治措施及减排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潜在的环境风险和应急方案、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环境管理等。 一、基本情况 ( 一 ) 园区 概况 ( 二 ) 建设基础 ( 三 ) 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8、二 、园区环评 审查 批复落实情况 ( 一 )规划建设 落实 情况 ( 二 ) 总量目标落实情况 ( 三 )环保 “三同时” 落实情况 三 、物质减量与循环 ( 一 ) 资源消耗及利用水平 ( 二 )中水回用 情况 ( 三 )资源综合利用 情况 四 、污染防治开展情况 ( 一 )大气污染防治 (含集中供气 、供热 情况 及污染减排 目6 标完成情况 等) ( 二 )水污染防治 (含集中治污情况 及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等) ( 三 )固体废物防治 ( 四 )噪声污染防治 (五) 其它污染的防治情况 五 、清洁生产开展情况 ( 一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 ( 二 )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 三 )中 /
9、高费方案实施情况 及效果 六 、保障体系 ( 一 )组织机构建设和管理保障体系 ( 二 )环境风险 控制及应急 管理 体系 ( 三 ) 环境文化体系 (如建立环境安全文化、开展环境宣教活动、开展环保社团组织建设、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情况) ( 四 ) 环保科技支撑 与绿色招商 体系 7 附件二 广东 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考核标准 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考核标准中规定了 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认定的具体量化指标和指标解释。 一、考核指标 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考核指标见表 1。 表 1 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 考核指标 项目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值或 要求 经济发展 1
10、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8 物质减量与循环 2 单位 工业增加值 新鲜水耗 m3/万元 9 3 中水回用率 % 12-40 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5 污染 控制 5 工业废水排放弹性系数 / 0.5 6 园区污水排放达标率 % 100 7 COD、 NH3-N 排放弹性系数 / 0.3 8 SO2、 NOX排放弹性系数 / 0.2 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95 园区 管理 11 环境管理机构与能力 / 完善 12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率 % 80 13 工业企业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率 % 30 14 环评及
11、“三同时 ”执行率 % 100 注: 弹性系数 是反映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 , 是 在满足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 而设置的 。 8 二、考核指标解释与计算方法 (一)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指标解释:指当年园区工业增加值相对上一年的工业增加值的增值与上一年工业增加值的百分比。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公式: ( 二 )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指标解释: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消耗新鲜水量。 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
12、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 对于行业类 园区 ,该指标应 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 计算公式: ( 三 ) 中水回用率 9 指标解释:中水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在此指以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二级达标水做水源,再深度处理,达到中水标准的中水。 环评批复中对中水回用率有要求的按批复意见执行。 计算公式: ( 四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 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
13、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计算公式: ( 五 ) 工业废水排放弹性系数 10 指标解释:指园区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率指园区工业废水排放量相对上一年的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增值与上一年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 ( 六 ) 园区污水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园区(或入园企业)污水排放检测达标次数占 园区(或入园企业)污水排放总检测次数的比例。 ( 七 ) COD、 NH3 -N 排放弹性系数 指标解释:指园区 COD、 NH3-N 排放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 COD、 NH3-N 排放量增长率指园区 COD、NH3-N 排放量相对上一年的 COD、 NH3-N 排放量的差值与上一年废水中 COD、 NH3-N 排放量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