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宣传制作合同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广告牌制作规格及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要求清单):2、要求: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
2、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三、 广告宣传合作期限:1.自 2012 年 月 日 至 2012 年 月 日,为期 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四、 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 7 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五、 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
3、采取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六、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整(¥ ) (以上价格含 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 七、 付款方式: 1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及甲方报帐所需资料,30 天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_元,大写_元。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 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 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 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
4、协调工作。 5 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 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5 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 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7 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材料破损,乙方应于 36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8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
5、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9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十、 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 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一、 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等,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等,广告受损严重的,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 50%。 十二、 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 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
6、,应及时无偿拆除。 2 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 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 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三、 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售后服务: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灯具光源保修半年。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叁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2、如出现保修
7、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十五、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 1 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 1 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六、 同争议解决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七、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十八、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十九、 其它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 2 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 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二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甲 方: 单位名称 (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年 月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 (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