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机关专题学习贯彻宪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一、宪法的内涵、功能(一)宪法的内涵 宪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国家机关相互之间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功能 1.确认功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首先具有确认功能。具体表现在:确认宪法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宪法的性质和
2、内容取决于经济基础的性质;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使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得到合法化;确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为法律体系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提供统一的基础;确认社会共同体的基本价值目标与原则,为社会共同体的发展提供统一的价值体系。2.保障功能。宪法对民主制度和人权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_障。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对宪法上规定的各种民主原则、民主程序与民主生活规则,宪法提供了各种有效的保障。没有宪法的确认和保障,民主制度不可能转化为具有国家意志的国家制度。在宪法的保障功能中,人权保障是最核心的内容与原则。各国宪法以不同的形式规定了基本权利的内容、保障体制、限制标准等,从宏观上确立了公民与国家的相
3、互关系,确立了公民的宪法地位。 3.限制功能 。宪法一方面是一种授权法,确立合理地授予国家权力的原则与程序,使国家权力的运行具有合宪性。而另一方面宪法又是限权法,规定限制国家权力行使的原则与程序,确定所有公权力活动的界限。宪法的限制功能与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功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不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限制,人权保障就会失去必要的基础。宪法同时规定了国家机构的产生程序、职权与职权的具体行使程序等。4.协调功能 。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由于利益分配的不平衡和主体价值观的不同,人们可能产生不同的利益需求。宪法的特殊功能在于,能够以合理的机制平衡利益,寻求多数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规则,以此作为社
4、会成员普遍遵循的原则。对少数人利益的保护,宪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制度,如宪法诉讼制度在保护少数人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宪法的发展历程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旧中国宪法-_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现行宪法的修正。 (一)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908年 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以“君上大权”为核心,是清政府在内外交困、四面楚歌的情况下,为挽救摇摇欲坠的统治而颁布的。1911年重大信条十九条,清政府的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政府迫于革命压力仅用三天就出台的一部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出台后不久便被革命的浪潮淹没。1912年中华
5、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917年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记宪法”。这部宪法是袁世凯在窃取辛亥革命成果后公布实施的第一部宪法,与真正的宪法精神根本对立,但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提供了“合法”的依据。1923年“贿选宪法”。“贿选宪法”以“袁记约法”为范本,用根本法的形式确认军阀的专制独裁,不到一年就被抛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它是旧中国反动派正式公布的第一部宪法。1931年中华民国训证时期约法。在这部约法中,三民主义作为国家基本思想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_分立的国家组织方
6、法被确定。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无产阶级的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政权制定的,在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这部宪法是中华民国宪法的雏形,它本来应该在预定1936年召开之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但大会因日本入侵东北及隔年爆发的抗日战争延宕而未能如期召开。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由中国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以自由平等为标榜,坚持维护国民党的一党专制;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名,保障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和官僚资本的经济垄断;以“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国”之名,行国民党一党专制和蒋介石个人独裁之实
7、。(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部宪法诞生,共4章106条)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二部宪法,共4章30条。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_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共4章138条。(三)现行宪法的修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
8、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回溯我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我国的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目前为止,我国共有五次宪法的修正: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待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
9、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_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三、新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宪法修正案概述共修改十一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2. 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3. 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4. 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5. 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
10、族关系的内容。6. 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7. 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8. 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9. 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10. 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11. 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_有关规定等。(二)宪法序言部分的修改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11、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
12、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_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
13、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
14、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_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
15、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
16、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_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三)宪法条款部分的修改 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这一款相应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