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 本 团 务 知 识 第 一 节 团 费 的 收 缴 及 管 理 工 作团 章 明 确 规 定 , 团 员 有 向 团 组 织 缴 纳 团 费 , 下 级 组 织 有 向 上级 组 织 缴 纳 团 费 的 义 务 。 团 费 的 缴 纳 与 管 理 , 是 团 支 部 的 一 项 基础 性 工 作 。 做 好 团 费 的 收 缴 与 管 理 工 作 , 不 仅 可 以 为 团 组 织 开 展活 动 提 供 一 定 的 物 质 依 托 , 更 是 加 强 团 员 与 团 组 织 联 系 , 增 强 团员 组 织 观 念 的 一 项 有 效 手 段 。 各 级 团 组 织 尤 其 是 团 的
2、 支 部 应 重 视与 加 强 团 费 的 收 缴 与 管 理 工 作 , 建 立 严 格 的 团 费 收 缴 、 管 理 与 使用 制 度 , 确 定 专 人 管 理 团 费 帐 目 , 建 立 团 费 收 缴 与 使 用 台 帐 , 定期 向 团 员 代 表 大 会 或 团 员 大 会 汇 报 团 费 的 收 缴 与 使 用 情 况 。按 照 团 中 央 有 关 团 费 缴 纳 、 管 理 与 使 用 规 定 , 基 层 团 委 所 得的 团 费 , 可 保 留 其 中 的 50%, 其 余 部 分 逐 级 上 交 , 区 、 县 、 局 级团 委 可 留 用 其 中 的 50%, 其 余
3、 上 交 团 市 委 。 团 支 部 原 则 上 应 将所 收 团 费 如 数 上 缴 基 层 团 委 , 不 能 留 用 。 但 是 独 立 团 支 部 或 团总 支 , 在 征 得 上 级 基 层 团 委 同 意 的 情 况 下 , 可 留 用 部 分 团 费 。北 航 北 海 学 院 各 团 支 部 在 收 缴 团 费 时 , 可 按 照 以 下 办 法 :1、 团 支 部 在 每 年 11 月 或 12 月 ( 具 体 收 缴 时 间 跟 据 上 级 团委 所 下 达 的 文 件 而 定 ) 向 团 员 收 缴 费 , 并 向 上 级 基 层 团 委 上 缴 所收 全 部 团 费 ;
4、2、 团 支 部 组 织 委 员 在 收 缴 团 费 和 上 交 团 费 的 过 程 中 , 应 做好 团 费 收 缴 记 录 , 保 留 上 级 团 委 收 缴 收 据 ;3、 团 支 部 应 定 期 公 布 团 员 团 费 缴 纳 情 况 , 对 于 无 故 不 交 团#*费 的 团 员 要 进 行 批 评 和 帮 助 ;4、 团 支 部 在 开 展 团 的 活 动 时 , 可 向 上 级 基 层 团 委 申 请 一 定的 团 费 和 团 的 活 动 经 费 。团 费 主 要 用 于 组 织 团 员 青 年 开 展 富 有 教 育 意 义 、 有 益 于 青 年 身 心健 康 的 活 动
5、, 表 彰 青 年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 建 立 青 少 年 活 动 基 地 ,购 买 图 书 及 其 他 文 化 用 品 等 。 使 用 团 费 应 坚 持 “勤 俭 节 约 、 统筹 安 排 、 合 理 使 用 ”的 原 则 , 不 得 将 团 费 分 给 个 人 , 不 准 用 于 团干 部 个 人 生 活 补 助 , 不 得 用 于 请 客 送 礼 等 非 团 活 动 。 团 的 支 出 应由 团 的 支 部 委 员 会 讨 论 决 定 , 未 经 团 的 支 部 允 许 , 任 何 人 不 得 随意 支 出 团 费 。第 二 节 办 理 团 组 织 关 系 变 更 的 手
6、续为 了 加 强 党 对 共 青 团 工 作 的 领 导 , 争 取 同 级 党 组 织 对 共 青 团更 多 的 支 持 , 在 同 级 党 组 织 隶 属 关 系 变 更 时 , 团 组 织 隶 属 关 系 应随 党 组 织 隶 属 关 系 相 应 变 更 。办 理 组 织 关 系 变 更 手 续 , 团 支 部 分 别 向 现 组 织 关 系 隶 属 的 基层 团 和 待 接 转 组 织 关 系 的 基 层 团 委 提 交 书 面 报 告 , 并 附 党 的 组 织关 系 变 更 的 证 明 材 料 。 基 层 团 委 及 时 对 报 告 作 出 批 复 , 将 批 复 送达 团 支 部
7、 , 做 好 组 织 关 系 变 更 记 录 , 采 取 适 当 的 方 式 通 知 其 他 团支 部 。团 支 部 在 接 到 上 级 团 委 的 批 复 后 , 要 及 时 向 党 支 部 汇 报 , 召 开 团员 大 会 , 通 知 全 体 团 员 , 并 及 时 办 理 转 接 手 续 。第 三 节 团 员 证 的 管 理 及 使 用#*中 国 共 产 主 义 青 年 团 团 员 证 封 面 为 墨 绿 色 , 象 征 着 青 春 和 朝气 蓬 勃 的 青 年 运 动 ; 封 面 上 方 印 有 红 色 烫 金 团 徽 , 象 征 着 共 青 团是 团 结 教 育 青 年 的 核 心
8、。 团 的 组 织 和 团 员 应 按 规 定 管 理 和 使 用 团员 证 。团 员 证 是 证 明 团 员 身 份 最 直 接 、 最 有 效 的 证 件 , 是 团 员 政 治身 份 公 开 的 、 法 定 的 证 明 。 由 1985 年 5 月 团 的 十 二 大 正 式 通 过实 行 。 按 照 中 国 共 产 主 义 青 年 团 团 员 证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 其主 要 功 能 在 于 :1、 证 明 团 员 的 政 治 身 份 ;2、 转 移 团 员 组 织 关 系 ;3、 方 便 团 员 参 加 团 组 织 活 动 ;4、 进 行 团 员 团 籍 年 度 注 册 ;5
9、、 记 载 团 员 获 得 的 团 内 奖 励 ;6、 作 为 团 员 超 龄 离 团 的 永 久 纪 念 。认 真 做 好 团 员 证 的 日 常 管 理 , 对 加 强 团 员 管 理 有 直 接 的 关 系 。团 员 证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项 :1、 颁 发 工 作 。 新 团 员 入 团 后 , 团 组 织 要 及 时 通 过 郑 重 方 式向 其 颁 发 团 员 证 。 颁 发 团 员 证 的 对 象 还 包 括 : 担 任 团 的 各 级 领 导职 务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员 、 在 团 的 各 级 领 导 机 关 从 事 团 的 业 务 工
10、作 的团 的 干 部 。 对 热 心 支 持 团 的 各 项 工 作 的 党 政 部 门 的 负 责 同 志 和 老干 部 们 , 可 以 颁 发 荣 誉 团 员 证 。 团 员 证 应 经 过 上 级 团 组 织 统 一 编号 , 贴 有 团 员 本 人 相 片 并 由 上 级 团 组 织 加 盖 骑 缝 印 章 后 生 效 。 团#*员 证 专 用 钢 印 由 团 市 委 指 定 生 产 厂 家 进 行 统 一 制 作 , 各 级 团 委 不得 擅 自 制 作 团 员 证 钢 印 。 团 员 证 钢 印 编 号 是 识 别 团 员 所 在 地 区 、系 统 、 单 位 、 部 门 的 标
11、志 , 团 员 证 前 三 位 数 字 表 示 团 员 所 在 基 层团 委 , 后 五 位 数 是 办 法 单 位 团 员 证 的 顺 序 号 。2、 建 立 团 员 花 名 册 , 以 掌 握 团 员 团 员 证 的 编 号 、 转 移 、注 册 、 注 销 等 情 况 。3、 建 立 团 员 证 的 分 级 管 理 工 作 。 团 员 的 团 员 证 一 般 由 团 员本 人 自 费 购 买 、 自 行 保 管 , 团 员 证 的 分 级 管 理 的 目 的 是 明 确 基 层团 委 和 所 属 团 支 部 两 级 组 织 在 团 员 证 管 理 工 作 中 的 职 责 , 使 团 员证
12、 管 理 制 度 化 、 规 范 化 。 团 员 证 分 级 管 理 的 具 体 职 责 划 分 是 : 基层 团 委 主 要 负 责 团 员证 的 颁 发 、 补 发 、 回 收 和 注 销 , 团 员 关 系 的 转 接 。 团 员 入 党 和 组织 关 系 转 接 时 , 基 层 团 委 应 在 团 员 证 内 予 以 注 明 和 盖 章 , 建 立 与团 员 证 编 号 一 致 的 团 员 登 记 手 册 , 进 行 团 员 档 案 管 理 等 。结 合 北 京 大 学 实 际 工 作 情 况 , 下 面 简 要 介 绍 各 基 层 团 支 部 如何 办 理 该 支 部 团 员 组 织
13、 关 系 的 转 接 工 作 、 如 何 办 理 丢 失 团 员 证 的部 分 团 员 管 理 工 作 及 如 何 办 理 团 员 团 籍 年 度 注 册 的 工 作 等 。一 、 团 员 组 织 关 系 的 转 接 工 作 :1、 新 生 : 每 年 9 月 初 各 院 ( 系 、 所 、 中 心 ) 团 委 ( 总 支 )通 知 新 生 各 班 团 支 书 收 齐 所 在 团 支 部 团 员 的 团 员 证 , 统 一 在 团 员证 内 予 以 注 明 和 盖 章 。#*2、 毕 业 生 : 每 年 5、 6 月 各 院 ( 系 、 所 、 中 心 ) 团 委 ( 总 支 )通 知 各 班
14、 团 支 书 收 齐 所 在 团 支 部 团 员 的 团 员 证 , 统 一 在 团 员 证 内予 以 注 明 和 盖 章 。二 、 补 办 部 分 团 员 的 团 员 证 :每 年 9 月 中 下 旬 校 团 委 组 织 部 对 各 院 ( 系 、 所 、 中 心 ) 团 委( 总 支 ) 下 发 关 于 补 办 团 员 证 的 通 知 , 其 中 要 求 各 单 位 组织 工 作 负 责 人 统 一 组 织 本 单 位 团 员 证 补 办 事 宜 。 需 补 办 团 员 证 的同 学 准 备 免 冠 一 寸 照 片 一 张 , 并 在 照 片 后 注 明 姓 名 及 院 系 。 各 单位
15、组 织 工 作 负 责 人 按 要 求 将 本 单 位 照 片 收 齐 后 , 整 理 一 份 补 办 人员 名 单 及 总 人 数 , 按 时 交 至 校 团 委 组 织 部 。 校 团 委 组 织 部 统 一 办理 后 , 将 团 员 证 发 给 各 单 位 负 责 人 , 最 后 到 达 团 员 手 中 。三 、 办 理 团 员 团 籍 年 度 注 册 :每 年 9 月 ( 或 每 年 第 一 季 度 ) 各 院 ( 系 、 所 、 中 心 ) 团 委( 总 支 ) 通 知 各 班 团 支 书 收 齐 所 在 团 支 部 团 员 的 团 员 证 , 统 一 在团 员 证 内 予 以 注
16、明 和 盖 章 。第 四 节 团 员 入 党 后 团 籍 的 管 理团 籍 即 团 员 资 格 。 取 得 团 籍 即 意 味 着 成 为 共 青 团 组 织 中 的 一员 。 被 批 准 入 团 的 青 年 在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之 日 取 得 团 籍 。 团 章 规 定 : “团 员 在 加 入 共 产 党 后 仍 保 留 团 籍 ; 年 满 二十 八 周 岁 , 没 有 在 团 担 任 职 务 , 就 不 再 保 留 团 籍 。 ”入 党 后 的团 员 年 满 二 十 八 周 岁 , 且 无 团 内 职 务 , 办 理 其 超 龄 离 团 手 续 时 ,团 支 部 应 报 请 上
17、级 团 委 , 在 其 入 团 志 愿 书 备 注 栏 和 团 员 证#*“团 员 超 龄 离 团 栏 ”中 注明 其 转 为 中 国 共 产 党 员 的 日 期 , 加 盖 公 章 , 移 交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团 员 证 交 其 本 人 保 存 , 作 为 永 久 纪 念 , 但 不 得 使 用 。团 员 入 党 后 , 在 作 为 预 备 党 员 期 间 , 如 果 不 符 合 党 员 的 要 求而 被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 其 团 籍 不 应 被 取 消 。 如 果 是 因 其 在 党员 预 备 期 间 犯 有 错 误 而 被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18、格 , 团 组 织 应 根 据 其犯 错 误 的 性 质 、 程 度 、 承 认 错 误 的 态 度 和 所 犯 错 误 造 成 的 影 响 ,经 过 同 级 党 组 织 同 意 后 , 对 其 作 出 团 纪 处 分 。二 十 八 周 岁 以 下 团 员 入 党 后 , 或 在 团 内 担 任 职 务 的 党 员 , 将同 其 他 团 员 一 样 , 享 受 团 员 的 一 切 权 利 , 可 以 以 团 员 身 份 , 作 为青 年 的 入 团 介 绍 人 。 保 留 团 籍 的 党 员 , 应 参 加 团 组 织 的 组 织 生 活和 各 项 活 动 。 如 果 党 团 活 动 在 时
19、间 上 发 生 冲 突 时 , 一 般 以 参 加 党的 活 动 为 主 ; 如 需 参 加 团 组 织 活 动 , 应 征 得 党 组 织 同 意 。 入 党 后仍 保 留 团 籍 的 团 员 , 在 取 得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之 日 起 , 应 缴 纳 党 费 ,可 不 缴 纳 团 费 , 自 愿 缴 纳 团 费 者 不 限 。入 党 后 仍 保 留 团 籍 的 团 员 , 在 工 作 调 动 时 , 除 转 接 其 党 组 织 关 系外 , 应 同 时 转 接 其 团 组 织 关 系 。第 五 节 开 展 团 员 “推 优 ”入 党北 航 北 海 学 院 共 青 团 是 由 先 进
20、 青 年 组 成 的 群 众 组 织 , 在 坚 决拥 护 党 的 领 导 和 执 行 党 的 决 议 过 程 中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 为 团 结 教育 好 广 大 青 年 , 使 广 大 青 年 在 思 想 政 治 方 面 更 加 积 极 上 进 , 并 积极 向 党 组 织 靠 拢 , 形 成 一 股 强 大 的 凝 聚 力 和 向 心 力 , 很 有 必 要 在#*广 大 团 员 中 开 展 “推 优 ”入 党 工 作 。一 、 “推 优 ”工 作 的 基 本 概 念 和 内 容“推 优 ”工 作 即 共 青 团 组 织 积 极 向 党 组 织 推 荐 优 秀 团 员 青 年
21、作 党 的 发 展 对 象 。 这 是 一 项 经 常 性 的 工 作 。 团 章 规 定 : “基 层团 组 织 有 对 团 员 进 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教 育 , 推 荐 优 秀 团 员 作 党 的 发展 对 象 的 任 务 。 ”“推 优 ”工 作 是 新 时 期 团 组 织 发 挥 党 的 助 手 与后 备 军 作 用 在 政 治 上 的 最 高 体 现 , 是 共 青 团 发 挥 育 人 作 用 的 体 现 。也 是 不 断 增 强 党 的 阶 级 基 础 和 扩 大 党 的 群 众 基 础 , 不 断 提 高 党 的创 造 力 和 凝 聚 力 、 战 斗 力 的 现 实 需
22、 要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1995 年 3 月 下 发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在 青 年 中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 , 其 中 明 确 规 定 : “继 续 坚 持 28 周 岁 以下 青 年 入 党 一 般 应 从 团 员 中 发 展 , 和 发 展 团 员 入 党 一 般 要 经 过推 优 的 规 定 , 真 正 使 推 优 工 作 成 为 发 展 青 年 党 员 的 主渠 道 , 使 共 青 团 员 成 为 党 组 织 发 展 青 年 党 员 的 主 要 来 源 。 ”这一 文 件 进 一 步 强 调 了 共 青 团 组 织 在 “推 优 ”工 作 中 所
23、 担 当 的 责任 。 “推 优 ”工 作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1、 提 高 对 工 作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 明 确 工 作 任 务 , 加 强 与 党 组 织 的沟 通 , 争 取 党 组 织 的 支 持 , 建 立 和 完 善 工 作 制 度 ;2、 加 强 团 员 队 伍 建 设 , 增 强 团 员 的 团 员 意 识 , 在 团 员 及 青年 中 广 泛 开 展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的 教 育 , 积 极 帮 助 、 教 育 和 引 导 那 些认 真 履 行 团 员 义 务 、 自 觉 发 挥 团 员 作 用 、 具 有 政 治 进 步 要 求 的 团员 向 党 组
24、织 提 出 入 党 申 请 , 不 断 壮 大 青 年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 做#*到 有 “优 ”可 推 ; 3、 重 点 做 好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和 考 察 工 作 。 团 组 织 要 热情 关 心 提 出 入 党 申 请 的 团 员 , 帮 助 他 们 不 断 坚 定 共 产 主 义 理 想 ,牢 记 为 人 民 服 务 的 宗 旨 , 纯 洁 入 党 动 机 积 极 协 助 党 支 部 切 实 做 好他 们 的 培 养 与 考 察 工 作 ;4、 在 所 在 单 位 党 支 部 的 指 导 下 , 确 保 “推 优 ”质 量 , 严 格“推 优 ”秩
25、序 , 完 成 “推 优 ”工 作 ;5、 认 真 了 解 党 组 织 对 “推 优 ”对 象 的 反 馈 意 见 , 和 党 组 织一 起 共 同 加 强 对 “推 优 ”对 象 的 教 育 和 帮 助 。二 、 “推 优 ”工 作 的 基 本 程 序 和 主 要 环 节结 合 我 校 的 实 际 情 况 , “推 优 ”工 作 的 基 本 程 序 是 :1、 团 支 部 经 过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与 考 察 , 确 定 培 养 对象 。2、 将 推 荐 对 象 的 日 常 表 现 及 考 察 结 果 形 成 书 面 材 料 , 经 团支 部 委 员 会 讨 论 通 过
26、 后 , 填 写 优 秀 团 员 作 党 的 发 展 对 象 推 荐表 , 说 明 推 荐 理 由 , 报 上 一 级 团 组 织 审 核 并 签 署 意 见 。3、 团 员 、 团 支 委 和 团 支 部 副 书 记 由 其 所 在 团 支 部 向 同 级 党组 织 推 荐 , 团 支 部 书 记 由 上 级 团 委 向 其 所 在 单 位 和 部 门 的 党 组 织推 荐 。4、 推 荐 对 象 经 党 组 织 讨 论 后 暂 不 够 发 展 条 件 的 , 负 责 推 荐的 团 组 织 要 认 真 向 党 组 织 征 求 意 见 ,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培 养 工 作 ,待 确
27、定 有 明 显 进 步 后 , 可 以 继 续 推 荐 。#*“推 优 ”工 作 处 于 不 断 完 善 的 过 程 中 , 各 级 团 组 织 在 建 立 各种 制 度 的 同 时 , 首 先 应 健 全 与 落 实 四 个 环 节 :1、 工 作 计 划 环 节 。2、 培 训 环 节 。3、 锻 炼 考 察 环 节 。4、 定 期 推 荐 环 节 。做 好 “推 优 ”工 作 要 处 理 好 几 个 关 系“推 优 ”工 作 中 要 切 实 处 理 好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关 系 :1、 要 认 清 “推 优 ”工 作 与 发 展 青 年 党 员 工 作 的 关 系 。 团 支部
28、 在 “推 优 ”工 作 中 既 要 认 识 到 “推 优 ”工 作 是 党 交 给 团 组 织的 一 项 责 无 旁 贷 的 任 务 , 是 团 组 织 发 挥 党 的 助 手 与 后 备 军 作 用 在政 治 上 的 体 现 和 团 组 织 育 人 作 用 的 重 要 体 现 , 避 免 产 生 “发 展青 年 党 员 是 党 组 织 的 事 , 与 团 组 织 无 关 ”的 错 误 思 想 , 团 支 部要 有 满 腔 的 工 作 热 情 和 高 度 负 责 的 精 神 ; 同 时 还 要 明 确 认 识 到 应将 团 组 织 的 工 作 重 点 放 在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29、进 行 培 养 、 教 育 与 推荐 上 。 在 推 荐 团 员 青 年 入 党 时 团 支 部 要 与 党 组 织 广 泛 交 流 意 见 ,尽 可 能 使 每 项 工 作 都 能 保 持 一 致 。 尤 其 是 在 发 展 党 员 的 过 程 中 ,其 决 定 权 在 党 组 织 , 即 “推 优 ”对 象 是 否 已 经 具 备 一 名 共 产 党员 的 条 件 , 应 由 党 组 织 决 定 。2、 要 处 理 好 “推 优 ”数 量 与 “推 优 ”质 量 的 关 系 。 各 级 团组 织 要 按 照 中 央 和 北 京 市 有 关 加 强 在 青 年 中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30、 文 件#*精 神 , 不 断 加 大 “推 优 ”工 作 力 度 , 要 不 拘 一 格 地 将 符 合 党 员 条件 的 团 员 青 年 推 荐 给 党 组 织 , 坚 决 纠 正 在 “推 优 ”工 作 中 “下比 例 ”、 “分 指 标 ”的 做 法 。 同 时 又 要 充 分 认 识 到 “推 优 ”工作 是 一 项 极 其 严 肃 、 认 真 的 工 作 , 要 严 格 按 推 荐 标 准 进 行 , 不 能搞 “大 拨 轰 ”, 不 能 讲 面 子 , 走 关 系 , 凭 个 人 关 系 进 行 推 荐 , 随意 降 低 “推 优 ”工 作 标 准 。 在 各 个 工 作 环 节 中 都 要 严 把 质 量 关 ,不 能 单 纯 求 数 量 而 不 注 意 “推 优 ”质 量 。3、 要 处 理 好 在 青 年 中 广 泛 开 展 “推 优 ”工 作 与 突 出 “推 优 ”重 点 的 关 系 。 既 要 使 “推 优 ”工 作 能 面 向 全 体 青 年 , 并 利 用“推 优 ”工 作 加 强 对 全 体 团 员 青 年 的 教 育 , 又 要 有 重 点 地 加 强 在生 产 科 研 一 线 、 新 经 济 领 域 中 的 青 年 以 及 团 干 部 中 发 展 青 年 党 员的 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