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解读稿两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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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解读稿两篇范文 一扫黑除恶,弘扬正气。那什么是“黑” 、什么是“恶”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什么?如何认定?下面请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解读。一、 “黑”与“恶”“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二、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

2、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一定区域:“一定区域”的大小具有相对性,且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并不是区域本身,而是一定区域中生活的人,以及该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第 11 条指出,不能简单地要求“一定区域 ”必须达到某一特定的空间范围,而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并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程度加以综合分析判断。例如,自然村的地域、经济、人口等具有一定

3、规模的,可以认定为“一定区域” 。一定行业: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行业,既包含合法行业,也包含黄、赌、毒等非法行业,且一般应与市场经济活动直接相关,涉及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一个或多个市场环节。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行业内从事市场、经营人员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而不敢举报、控告,或者对行业的准入、生产、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甚至垄断等,从而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对于抢劫、盗窃、诈骗等以纯粹的侵权方式获取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不能视为本罪中的“行业” 。这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与一般犯罪集团之间的重要区别所在。四个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产生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同组织的

4、发展程度不同,组织方式和活动表现各异,因此实践中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在具体的认定时,需要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只要四个特征都具备,即使有的特征弱化一些,如没有明确的组织纪律、组织成员层级不多,或者经济基础不够雄厚、以合法经营活动掩盖其违法犯罪活动等,也可以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别是对于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即使其他特征较弱,也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201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解读下面为你继续解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知识,今天着重从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的认

5、定等方面进行解读。一、恶势力犯罪团伙1.一般为三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犯罪集团。二、恶势力的认定“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应当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具备一定的组织性,主要表现在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具备相应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

6、、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多次是指三次以上违法犯罪活动中,至少有一次构成刑事案件(包括多次违法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如多次敲诈勒索构成犯罪) ,其他行为可为治安案件;三是具备一定的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虽然“恶势力”犯罪还没有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那种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程度,但在客观行为上应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等情形。三、恶势力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分“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虽然没有明显的性质转变节点,但其从组织性到危害程度均低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别是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那样明显的经济特征和形成非法控制的状态。实践中,要结合组织化程度的高低、经济实力的强弱、有无追求和实现对社会的非法控制等特征,对“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加以正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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