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报表填表说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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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报表的填报说明,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王玮 2014年2月 济南,表格的种类共有4套表格,表1系列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表1- 表1- 表1-表2系列 预防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表2- 表2-表3系列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个案登记卡 表3- 表3- 表3-表4系列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个案登记卡 表4- 表4- 表4-,第一部分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相关报表,工作月报表(表1)个案登记卡(表3),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1),上报范围,18个国家及示范区的妇幼保健机构需每月上报工作月报表18个国家级示范区分别是:济南市(槐荫

2、区、章丘市)、青岛市(平度市)、淄博市(临淄区)、烟台市(芝罘区、龙口市)、潍坊市(高密市)、济宁市(邹城市)、泰安市(新泰市)、威海市(乳山市)、临沂市(平邑县、莒南县)、德州市(德城区)、聊城市(阳谷县)、菏泽市(牡丹区、曹县、成武县、东明县),表1系列的组成,表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1-1 由婚前保健机构填写表1- 由助产机构填写表1- 由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填写,表1(汇总表)的逻辑关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的上报时限,辖区内的所有助产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月报中本机构填写的部分,上报至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工

3、作月报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后,及时完成网上录入和审核工作。形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1)。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1)的网上审核。审核时应注意报表的逻辑性。,二、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儿童个案登记卡(表3),上报范围,全省所有市、县(区)婚检及助产机构在婚检时、孕产期发现的HIV感染阳性患者/孕产妇(需确诊后)均应上报。,表3系类的组成,表3-1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 况登记卡 表3-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表3- 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填写说明,登记卡中,未注

4、明“非必填”的项目均为必须填写的项目。登记卡中,未注明“多选”的项目,一律为“单选”。登记表中,所有的日期均为公历日期,年份4位、月份2位、日期2位。如月份、日期均不详时,填写07月,01日;已知年份、月份,仅日期不详时,填写15日。,编号的填写,第一部分,6位,为当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第二部分,3位,位医院助产机构编码,由当地卫生局 统一编制。第三部分,4位,填报年度编码,填写填报所属年份。第四部分,3位,个人顺序编码,按每个助产机构填报顺序依次编码。每个婚检妇女、每个孕产妇的每一次妊娠需对应一个唯一的编号。编号的第一、二部分应与填报的助产机构名称一致。,身份证号不详的填写要求,前6位填写上报

5、县(市、区)的行政区划代码。7-10位填写年份,可根据实足年龄推算。11-14位填写月份和日期,不详时填写07月01日。15-18位填写9999依次逆序编写,如9999、9998、9997等。,几点注意,在选择本次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时期这项中,若婚检的妇女已怀孕,则按孕妇登记,服务时期选择孕期,并按孕妇要求填报相关个案卡。婚检HIV阳性妇女完成表3-的上报后即为结案,无需再上报后续表格。婚检时已经上报过的HIV阳性妇女,怀孕时应再次上报。重复怀孕的HIV阳性孕产妇,每次怀孕或分娩均应再次上报。,几点注意,3-表中填写的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上报的3-表内容一致初检孕周:填写孕产妇

6、第一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时间(不要空项)妊娠结局:人工终止妊娠剖宫产HIV阳性孕妇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有妊娠结局)后即为结案,无需再上报表3-。,几种常用药物的名称缩写,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奈韦拉平-NVP克力芝-LPV/r依非韦伦-EFV,婴儿用药,提供2种抗HIV病毒婴儿用药 ,齐多夫定 (AZT)口服液、奈韦拉平(NVP)口服液,无论选择哪种药物,都应在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开始服用,至出生后4-6周。,几点注意,要求在儿童满1、3、6、9、12、18个月时为艾滋病阳性母亲及所生儿童提供随访服务,每次随访完成后都应填写一张随访表。儿童在未满21月龄前不报告失访。喂养

7、方式: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儿童预防接种的信息要和之前上报过的内容衔接、一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的填报要求,表3-由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填写(确诊后)。表3-由助产机构填写完整后上报至辖区内的妇幼保健机构 。表3-由辖区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随访及随访登记卡的填写。以上表格的上报、网上录入、审核工作均由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的上报时限,表3-1:HIV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确认感染后的5天内填写上报表3-:HIV感染孕产妇出现妊娠结局或分娩42天后的5天内填写上报表3-: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满1、3、

8、6、9、12、18个月龄后的5天内填写上报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在接到上报个案登记卡后的2日内完成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并负责将相关的原始登记及系列个案登记卡留存备案,同时上报至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第二部分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报表,工作月报表(表2)个案登记卡(表4),一、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2),上报范围,18个国家及示范区的妇幼保健机构需每月上报工作月报表18个国家级示范区分别是:济南市(槐荫区、章丘市)、青岛市(平度市)、淄博市(临淄区)、烟台市(芝罘区、龙口市)、潍坊市(高密市)、济宁市(邹城市)、泰安市(新泰市)、威海市(乳山市)、临沂市(平邑县、莒南县)、

9、德州市(德城区)、聊城市(阳谷县)、菏泽市(牡丹区、曹县、成武县、东明县),表2系列的组成,表2 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 (汇总)表表2-由助产机构填写表2-由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填写,几点注意,月报表数据与个案数据要一致。孕期已上报的梅毒阳性孕妇,产时不应重复上报。通过上报的梅毒个案卡来核对工作月报表。,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的上报时限,辖区内的所有助产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月报中本机构填写的部分,上报至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工作月报中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后,及时完成网上录入和审核。形成“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

10、)表”(表2)。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2)的网上审核。审核时应注意报表的逻辑性。,二、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儿童个案登记卡(表4),上报范围,全省所有市县(区)的助产机构在孕产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产妇(双阳)均应上报,表4系列组成,表4- 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表4-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登记卡表4- 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几点注意,梅毒实验室检测的时间要与本次梅毒的诊断时间一致。梅毒实验室检测双阳的孕产妇才需上报。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或暗视野显微镜梅毒螺旋体检测一项阳性均可确诊,需上报。,为梅毒感染孕妇提供规范治疗,规

11、范治疗 - 足量 全程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在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病毒治疗;对于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当立刻给于2个疗程的抗病毒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当在孕晚期进行。,儿童预防性治疗指征,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的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儿童出生时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实验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实验均为阳性,但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和没有临床表现的儿童。,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的上报要求,表4-1、4-2-均由助产机构填写完整后上报至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表4-3-由随访单位填写完整后上报至辖区的妇幼保健机

12、构。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个案卡的收集、整理、网上录入和审核工作。,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的上报时限,表4-应于梅毒感染孕产妇明确诊断后的5日内填写上报。 表4-应于梅毒感染孕产妇出现妊娠结局、婴儿死亡、新生儿被诊断为先天梅毒感染等情况后的5日内填写上报。 表4-应分别于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满3、6、9、12、15、18月龄或明确感染状态(诊断或排除梅毒感染)后的5日内填写上报。 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在接到个案登记卡后的2日内完成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并负责将原始资料留存备案,同时上报至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几点要求,数据质量要求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上报时间 及时性审核报表 逻辑性表、卡上报要一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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