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协议编号: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 真: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发布广告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事项甲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委托乙方在其 投放广告,乙方亦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投放广告提供服务。第二条 广告发布期间广告发布期间为 X 年,自 20XX 年 X 月 XX 日起至 20XX 年 X 月 XX 日止(以下称合作期间) 。第三条 广告内容1、广告形式、具体
2、内容、传播形式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甲方应负责提供广告基本内容和设计样稿。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广告相关内容提交乙方,由乙方在其 上设定并发布。2、甲方应对所发布手机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并不得存在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内容。3、在合作期间,甲方如需终止、改变广告发布内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4、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广告发布费用。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或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制作或在其网站或平台上进行推广。如甲方提供的广告素材或广告有以下内容的,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不予采
3、用或进行删除: 1)诽谤他人及因特网用户,导致损害、侮辱他人名誉的;2)违反公共秩序及习俗的;3)登载淫秽、色情内容及链接淫秽网站的。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其下属平台发布相应广告。保证具备履行本协议所需广告发布资质和必要的技术、设备条件。2、乙方应提供 24 小时服务,乙方如遇设备检查等特殊情况时,需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甲方。3、乙方不得通过作弊手段欺骗甲方有效安装激活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拒绝支付已经产生的推广费。作弊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安装并激活后立即删除程序、同一 IP 反复激活、通过编程手段调用乙方激活接口。4、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
4、网络平台自身和登载信息内容的合法性,保证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不得出现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并且不得链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网站。若由于乙方网络平台的违法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内容或信息的法律问题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事宜,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此违法行为带来的直接损失和此违法行为将带来的可合理预见的损失。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合作内容转移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不予结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6、乙方需要如实报备投放的渠道,包括网站
5、,客户端,内置方式等。如果乙方在报备以外的渠道进行投放,一旦发现,甲方有权不结算相关数据。第六条 广告发布费用1、广告发布费数额:甲方应以相应的计费方式(包括 CPA,CPC,CPM,CPS 等)就乙方为其提供广告发布服务支付广告费用。有效 CPA 数据按注册或激活两种方式,合作方式、产品单价根据移动应用开发商给出的具体情况而定。结款数据以双方协商对账的数据为准。各单独项目单价及结算以单独项目附件为准。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同意采用月结方式支付广告发布费用,每月 5 日前甲方向乙方送达上一自然月结算单,以供双方核对结算费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X 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款项;如遇节假日,顺延至
6、下一工作日。3、乙方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4、开具发票1) 乙方应为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2) 乙方在双方数据核对完成 1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 10 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第七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同意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违法。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 3、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
7、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4、甲方郑重提示:本公司(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第 2 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本条第 2 款、本条第 3 款、本条第 4 款之规定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协议经办人的亲友。第八条 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
8、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 因运营商方面的服务网络建设实施、维护、运营等所引起的服务问题;运营商政策要求。2) 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后由双方协商相应解决方案。第九条 保密责任1、一方因订立及履行本协议所知悉、了解到的对方的任何信息为对方当事人的专有信息。未经信息披露相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的义务需要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专有信息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甲方的营销方式、乙方的客
9、户信息、任何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数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1) 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2) 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3) 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4) 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5) 由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发布的信息;6) 按照法律规定或法院、政府机构的要求而进行披露的信息。3、 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十条 违约责任1、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
10、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2、在合作期间,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及相关电信、移动、联通和网通等部门的政策要求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第十一条 协议补充
11、、变更及解除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不产生协议变更、终止或解除的法律效力,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3、在本协议签订后 30 天内,如甲方无任何广告投放,本协议将自行终止。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1、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能协商,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本协议项下之任何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
12、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通讯方式以传真/邮寄 /电子邮件送达。2、一方因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依据本约定向对方送达的视为已经送达。3、通过传真方式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 24 小时内视为送达。第十四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作期间内有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日期: 20XX 年 X 月 XX 日 日期: 20XX 年 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