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教案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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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1 页国际贸易实务教案王建福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2 页目 录第一章 导论1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5第三章 合同的标的物及其质量、数量与包装18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40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59第六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71第七章 国际货物的收付80第八章 检验、索赔与定金罚则104第九章 不可抗力与仲裁.110第十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6第十一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121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3 页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国际贸易实务概述一、国际贸易实务的定义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主要研究国际商

2、品交换的具体过程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从狭义上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货物的贸易,从广义上看国际贸易实务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后面两个方面是在 1986 年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才正式纳入研究范畴。 二、本课程的研究对象及其主要内容贸易术语:是用来表示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费用和责任划分的专门用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人们经过反复实践,逐渐形成了一套习惯做法,把这种习惯的做法用某种专门的商业用语来表示,便出现了贸易术语。合同条款: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在交接货物、收付货款和解决争议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体现,也是交易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和调整双方经济关系的法律

3、文件。合同的商订和履行:买卖双方通过函电洽商或当面谈判就各项交易条件取得一致协议后,交易即告达成。在交易达成这个过程可能要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各环节。合同的履行是实现货物和资金按约定方式转移的过程。贸易方式三、学习本课程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一)学习方法角色思考联系实际广泛阅读(二)注意事项 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4 页 要注意业务同法律的联系:要有选择地学习国内外有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贸易惯例 要贯彻 “ 洋为中用” 的原则:要紧密联系当前国际市场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实际 要把“ 学” 和“ 用

4、” 结合起来:要善于总结我国进出口贸易实际业务中的经验教训、重视案例分析和平时的操作练习。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定义和特点1、定义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境内的当事人之间关于一方提供出口货物、收取货款,另一方接受货物、支付货款的书面约定。备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判定标准(点) 买卖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 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藉 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于不同的国家 货物须由一国运往另一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取“营业地标准”2、特点涉外性复杂性(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法律、外汇管制等;订立合同到履行合同的时间长,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受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影响很大;

5、涉及的部门非常多,包括银行、商检、保险、海关等)协作性(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对等性)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效力部分(这一部分是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开头和结尾,它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权利与义务部分(这一部分通过许多具体条款来规定买卖双方在一项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合同的主要部分,所以也称为主体部分或本文部分。具体包括:合同的标的、货物买卖的价格、卖方的义务和买方的义务)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5 页索赔与争议解决部分(这部分也可称为合同的程序部分,主要包括商品的检验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法律冲突是指由于两个或

6、者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规定不一致,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处理同一涉外与事关系会出现不同的法律结果,从而引起的法律选用上的矛盾状态。 准据法根据法律适用规范指示而找出的应适用的法律被称作准据法。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一)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家的法律(二)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案例:例如,我国境内的某专业公司与一美国境内的百货公司在上海签订了一份纺织品买卖合同,价格条件是南京港船上交货,合同中并未提及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但由于该合同的缔约

7、地在上海,履约地在南京,均在中国境内,按国际私法的一般规则,可以认为中国与该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应当适用中国法律。(三)适用国际贸易惯例1、定义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遵循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2、特点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3、常用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托收统一规则(四)适用当事人所在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6 页1、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2、特点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构成我国法律的一部分,具有

8、国家法的效力,且国际条约优先于国家法,即当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3、常用的国际条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我国的两项重要保留:关于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关于采用书面形式的保留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7 页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第一节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一、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的含义贸易术语也称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简化交易手续 缩短洽商时间 节省费用开支(三)贸易术

9、语的表达 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单价应包括:计价单位、价格及贸易术语。其中应注意在贸易术语的缩写字母后面,写上规定的装运地(港)或目的地(港) 例如 US$1000 FOB Shanghai Per M/T,此处上海应为装运港。 US$1100 CIF New York Per M/T ,此处纽约应为目的港。 US$1200 CIP New York 希思罗机场。此处纽约希思罗机场应为空运目的地。(四)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中世纪货主自己承担货物在长途运输中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 18 世纪末、19 世纪初,出现了装运港船上交货的术语,即 FOB; 19 世纪中叶,以 CIF 为代表的单据买

10、卖方式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做法。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8 页 国际商会于 1936 年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二、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关于“惯例”一词,不同的国家、学者有不同的提法。虽然是众说纷纭,但不管如何解释,都有一个较接近的看法,即在某地区、某种行业或整个世界范围内被人们反复运用和普遍承认的习惯做法和特定方式,这种习惯做法和特定方式我们称之为“ 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一种适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或者说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活动的惯例,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若干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

11、贸易惯例1、 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 Rules 1932)1928 年由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定, 1930 年、1931 年、1932 年在牛津作了修订后使用至今,故称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它是专门为解释 CIF 合同而制定的。2、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1919 至 1941 年美国商会、进口商协会、外贸协会修订并采用现名(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 ),它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合同双方可以自愿采用。 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所解释的

12、贸易术语共有 6 种。 3、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00。原名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00 。由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产生于 1936 年,后于 53 年、67 年、76 年、80 年、90 年进行五次修改与补充沿用至今,合同双方可自愿采用。该惯例现共解释了 13 种术语。 (三) 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特点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分成相互对应的 10 个项目列出,以利于比较。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

13、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9 页将 13 种术语按照开头字母的不同,分成 E、F 、C、D 四个组规定可用电子数据交换逐渐取代传统的纸单据传递方式。在有关贸易术语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 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2、INCOTERMS 每种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义务3、 2000 通则中的贸易术语分类E 组(启运) EXW (Ex-works ) 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 货交承运人FOB (Free on Board ) 装运港船上交货F 组(主运费未付)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

14、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C 组(主运费已付)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D 组(到达)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交货第二节 六种主

15、要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一、FOB(一)含义 FOB 的全文是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国际贸易实务教案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第 10 页 适用范围:海运和内河运输 价格主要构成:出口商品成本(二)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交货至买方指派船上,通知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提供相应单据 买方安排船只接货,支付运费,通知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支付货款(三)使用 FOB 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 “船舷为界 ”的确切含义案例分析:买卖双方签定 FOB 合同,卖方向买方出口一级大米 300 吨,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于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货物运输中由于风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达到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问卖方是否应该负责?为什么?2、船货衔接问题3、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FOB Under Tackle (吊钩下交货)FOB Stowed(理舱费在内)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注:只为明确装船费用而设4、个别国家对 FOB 的不同解释案例分析:我方向美商询购马口铁,某日美商报马口铁 500 吨,每吨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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