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房屋建筑施工合同业主(以下称甲方):承建方(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丹凤县 工程结构:半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工程承包形式 包人工费、包架材。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 1、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施工、楼梯大理石铺设。 2、楼地面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到位。 3、油漆、涂料除外
2、。 4、给排水管道由乙方安装,电器及信号线路依照设计图纸进行预埋,线路安装至照明及控制终端。 5、室内墙面为中级抹灰。 6、门窗依照设计图纸预留洞口,并做好放线等配合事项,门窗安装由甲方负责。 7、工程用水、电费及材料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8、外墙部分:全部墙面为水泥砂浆细拉毛。 9、所有防水工程由甲方负责 10、楼梯栏2杆焊接由甲方负责。 11、垃圾外运,均由甲方负责。 12、未提及部分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工程期限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整个工程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
3、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甲方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甲方可指示乙方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乙方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甲方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 五、工程质量:合格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2、无论甲方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
4、知甲方。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甲方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3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全部费用。本工程造价 255 元/,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楼层表面面积按竣工实测单层面积汇总后计算工程造价,悬挑部分据实结算)为准。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 3、合同价
5、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
6、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4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七、工程付款 每层主体完工付当层 50%工费,主体竣工付 50%承包费,内粉完工付至 70%承包费,外粉完工付至 90%承包费,工程完工后暂扣 5%为质量保证金,期满付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中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承包人负责。 2、乙方应对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每一项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投保,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等,配备专职安全员。 3、因承包人原
7、因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为水电管线、土建各 1年。 十、发包人的工作 发包人承包工程的所有施工的建筑用料材料,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十一、承包人的工作承包人承包工程的人工费、架材、架板、机械设备及铁丝、钉子等5低价易耗品。在施工中外墙面水泥砂浆不得与相邻楼房墙面相互结合,所有落地沙灰随清随用,不得浪费。 十二、延期及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
8、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 5计算,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的工作内容进行付款和供应材料,若违约,除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外,甲方应向乙方付违约金 5000 元。 十三、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 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 30 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 5 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十四、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
9、和保管 1、甲方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乙方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62、乙方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乙方。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住所:住所: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