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维修服务承诺书我单位依据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购买的移动电话,因质量性能故障的,都可享受我单位承诺提供的服务。1、自购机之日起 7 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 ,您可以选择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或者修理。退款及换机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2、自购机之日起第 8 日至 15 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 ,您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主机或者维修。3、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
2、” ,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你可凭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修理记录,由购机处销售者负责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 4、电池自购机之日起,三包有效期为 6 个月;充电器、充电座为一年;耳机为 3 个月。在三包有效期内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货。单独销售的按所标价格一次退还货款。由销售处经销商为您提供退货服务。为了得到我单位为您提供的“包修、包换、包退” 的权益,请您:1、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三包凭证,将三包凭证企业联交购机点。 2、维修时请携带保修卡和发票正本(保修卡和发票须经售机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手机机身背面的 IMEI 号贴纸不得撕毁,否则
3、视为私自维修,做非保处理。 3、在三包有效期内,用户必须出具购机发票和有效三包凭证才能享受包换、包退的权利;若用户无法出具有效的三包凭证和购机发票,则依照出厂日期后的第 90 日为保修的起始日期,一年内免费保修。4、自购买之日起七天内,若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经我单位鉴定属实的,消费者凭正式发票、有效的三包凭证,可到原购机地点退货。5、自购买之日起的第 8 天至第 15 天内,若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需出具证明购买日期的正式发票、有效的三包凭证。可直接与用户更换故障部分(若手机故障,只需更换故障机头,其附件、装
4、饰铭牌等不予以更换)。同时收回旧三包凭证原件和购机凭证(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由服务者更换新三包凭证,在移动电话服务记录单上注明更换手机的 IMEI 号或者是所换附件的序列号,并写上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以后顾客就凭此间接受售后服务。授权点应将故障注清楚,证明购买日期的正式发票或复印件、有效的三包凭证、详细用户资料(姓名、联系电话、购机时间)连同移动电话一起返回经销商,服务中必需核实(故障现象、三包凭证及用户资料)无误后,负责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6、包退期从用户购机之日起 7 天内,保换期从用户购机之起 15 日内,更换新机的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一年以内。7、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机,修理时间超过 7 天,应免费为用户提供备用机,但必须在工单下放注明备用机型号及其附件情况,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单位名称: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