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甲方(许可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许可人): 法定代表人: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乙方有偿使用技术秘密并进行后续合作等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合同签署地:中国上海。一、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内容( )技术,简称( ) ,以及品牌授权。 二、许可使用技术秘密以及产品销售区域乙方使用此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中国范围内销售,并为中国范围内唯一生产及销售商。同时为甲方海外项目提供可靠和具有价格竞争力的设备标准化制造。三、许可使用技术秘密期限1、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五年内可使
2、用此技术秘密。2、乙方在使用甲方技术秘密期间,应严格保守甲方技术秘密,不得向社会公众、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公布或披露该技术秘密的细节或有关资料、信息。3、甲方应在乙方使用甲方技术秘密期间,在中国市场严格保密技术秘密,不得向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公布、披露该技术秘密及许可使用该技术秘密生产及销售产品。四、技术秘密使用费用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技术秘密资料一次性交付乙方,技术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并指导乙方生产,乙方按产品销售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使用费。销售总额的统计截止于每年的 12 月 31 日,截止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上一年度的使用费支付
3、给甲方。五、技术升级约定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2、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六、技术秘密保密规定乙方在使用甲方技术秘密期间应严格保密,不得向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公布、披露该技术秘密; 乙方应监督其内部技术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约定并妥善保管该技术秘密的资料、文档文件等。 七、技术秘密指导培训及市场推广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该项技术的指导和培训,协助乙方将该技术秘密有效转化为产品。2、甲方有义务在乙方销售产品过程中委派专人配合乙方
4、进行市场推广及销售。 (前期不需甲方招聘专业对接人员以节省甲方商务费用及办公室租赁费用。)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已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支持。4、乙方有义务承担甲方因上述具体服务事项产生的人员工资及差旅费用。5、乙方负责在中国市场宣传推广费用。包括广告、展会、设计院及用户的技术交流推广。八、知识产权保证甲方保证为许可乙方使用的技术秘密合法持有者,未向其它第三方透露或许可使用,不存在阻碍本合同实行的权利瑕疵,并承诺该技术秘密可有效转化为生产成果。九、违约责任1、甲方将不负责乙方因使用本技术秘密生产的销售中引发的信誉或商业利润的损失,也不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由于产品在销售中造成乙方损害或损失的,甲方
5、对乙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是指导培训乙方,使产品性能符合产品质量标准。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缴付使用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撤销乙方使用许可,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及逾期利息。3、乙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该技术秘密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违反约定向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公布、披露该技术秘密及许可使用该技术秘密生产及销售产品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收取的所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已收取费用 30%的违约金。4、甲方交付的技术秘密因技术瑕疵不能转化成产品成果进行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收取的所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已收取费用 30%的违约金。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双方均有权在协议签约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或依有关法律规定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