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4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门牌号为 。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 ,户型 。3、甲方保证对出租房屋享有完整的产权或出租权,且未设定抵押,否则应赔偿
2、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三条 证件提供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 、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日前交付房屋于乙方。2 / 4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居住 使用。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赁期内,该房屋每月净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 。年净
3、租金总额为 9 元(大写: 元整) 。以上租金不包括税款,税金部分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按每 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 ) 。乙方于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 年 月 日前将首期租金 元整交给甲方,后期租金支付时间为: 3、 乙方已将房屋押金 元(大写: 元整)于订立本合同之前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订立时为乙方出具押金收据,甲方应在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三日内将押金如数交还给乙方。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2)双方
4、协商一致的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为清洁费、物业费、暖气费。(根据实际填写)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1)乙方应按时交纳以下费用。每月的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上网费。(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所属设施在正常使用中损坏的,由甲方负责更新。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7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5、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3 / 4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给乙方适当的补偿。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
6、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验收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五日内向对方主张。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一个月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2、甲方如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须按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一个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4 / 4(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8、,提前解约的;5、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6、无论哪方提前解约或终止合同,均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7、除本条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项违约行为,须向对方支付年租金的 5%作为违约金。8、本合同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违约方应在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或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完毕。9、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后,对于乙方已付但未使用的租金,甲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
9、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由甲方持 两 份、乙方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