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受理条件1.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 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 30 周岁、硕士未满35 周岁、博士未满 40 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 1 月 1 日为判断时点;(3) 具有本市户籍 ;(4) 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5) 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2.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 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 30 周岁、硕士的未满 35 周岁、博士的未满 40 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 1 月 1 日为判断时点;(3) 具有深圳户籍 ;(4) 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5) 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申请材料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填报须知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受理标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受理量化表网上办理流程新引
3、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 25 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