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季花城二期 艾滋病应急处理预案 - 1 - 四季花城二期 工程 艾滋病 应急处理预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施工单位:重庆群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四季花城二期 艾滋病应急处理预案 - 2 - 艾 滋病应急处理预案 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职业暴露的机会不断增加。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和控制在工作中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 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发生,确保职业暴露后能及时得到恰当的处置和防护药品,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 二、预
2、防 (一)工作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规范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的病原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必须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操作,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 要时进行手部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工作人员面部。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四季花城二期 艾滋病应急处理预案 - 3 - 3、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应暂停医疗护理工作,
3、如特殊情况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工作人员在进行创伤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硬质废弃物容器盒内,或使用专 用设备进行安全处置。 严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一)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紧缚伤口近侧,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直至组织液发
4、白,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 75%乙醇或者 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 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季花城二期 艾滋病应急处理预案 - 4 - 4、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专家组成危险评估组,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药物。 (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暴露源水平的确定 1、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暴露源为 HIV 阳性的
5、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暴露类 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偶沾),且暴露时间较短(一过性)。 2、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暴露源为 HIV 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为暴露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发生以下情况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四季花城二期 艾滋病应急处理预案 - 5 - 暴露源为 HIV 阳性的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6、 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有明显可见 的血液。 (三)暴露源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的确定 1、轻度: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病毒载量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 CD4 计数正常。 2、重度: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病毒载量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 CD4 计数低。 四、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 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 28 天。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
7、早 开始,最好在 4 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 24 小时(超过 24 小时者,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四季花城二期 艾滋病应急处理预案 - 6 - 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五、咨询和随访 当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 :在暴露后的第 4 周、第 8 周、第 12 周及 6 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六、登记和报告 1、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式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2、有关单位每半年应当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 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