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型职业农民是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新现象,请根据相关文献,进行观点概述,论述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含义摘要: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关键词:城市化 新型 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1、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2、全职务农,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3、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4、具有“能创业“的特点。5、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具有较高收入。6、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国内外新型职业农
2、民的经验比较2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经成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一项 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我国自 2004 年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 阳光工程(简称为“阳光工程” )以来,农民培训工作正逐步由 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向提升农业劳动者的从 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方向转变。 新型职业农民是将农业作为产业进行经营, 并充分利用市场 机制和规则来获取报酬,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是 农业科技成果的承接者和使用主体。 新型职业农民具有职业选择的自主性和自由流动性、 科技素 质的强约束性、经营管理的开放性等特征。 一、国外经验 根据各国的农业资源条件、地理状况、人口相对密度状况以 及经济发展水平
3、差异, 国外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东 亚模式、西欧模式和北美模式。 东亚模式是指适应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很难 形成较大的土地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特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国 家立法为保障,以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训主体对农民进行多层 次、多方向和多目标教育培训的农民培训模式。主要代表国家为 日本和韩国。 西欧模式是指适应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农业经营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特点,以政府、学校、科研单位及农业培训网四者有机 结合,通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等多种模式对农民进 行教育培训。主要代表国家为英国、法国和德国。 北美模式是指适应以机械化耕作和规模经营为主要特点的 农业生产,通过构建
4、完善的、以农学院为主导的农业科教体系, 实现农业教育、3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三者的有机结合,从而提高 农民整体素质的农民培训模式。主要代表国家为美国。 1.深刻认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性、紧迫性1.1 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放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加以落实。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求关系已进入总量过剩与结构性、区域性短缺并存新阶段,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2012 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力发展问题,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
5、善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关键在于激发农民自身活力。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民逐渐淡出身份属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同步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4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6、。1.2 准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主要类型及内涵特征。从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
7、雇员等。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2.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2.1 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制度。5各试点县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劳动力状况,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对象,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或实施农科职业教育,不能代之以一般
8、的普及性培训或简单的“一事一训“。要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灵活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要围绕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考核评价办法。要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各地要着眼帮助新型职业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明确经常性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培训机构、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建立与干部继续教育、工人岗位培训相类似的新型职业农民全员经常性培训制度。2.2 积极探索农业后继者培养途径。在做好对现有务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还要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开展
9、农业后继者培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培6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各试点县要把回乡务农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作为当前农业后继者培养重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3.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3.1 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统筹培养和稳定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落实支持扶持政策;有利于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培训和跟踪服务,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10、引导其更好地履行责任义务。各试点县要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认定管理和信息档案建立工作。3.2 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基本原则。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管理的职能部门。二是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和限制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认定,主要通过政策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三是动态管理原则。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四是与扶持政策挂钩原则。现有或即将出台的扶持政策必
11、7须向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4.制定和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4.1 加强扶持政策研究。主要研究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要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涉及宏观或需要更高层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应提出具体政策建议。4.2 落实扶持政策。各试点县要将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特别是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政策措施,细化落实到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使种粮务农不吃亏、得实惠。要通过设立教育培训专项或争取农科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等,落实教育培训经费,试点县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主要转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参考文献:81 朱启臻新型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1)2 叶俊焘,米松华新型职业农民的理论阐释,他国经验与创新路径江西社会科学,2014,(4)3 魏学文,刘文烈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及培养机制农业经济,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