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三通一平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徐州万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20130310 合同签定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南路285号乙方: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日期:2013年 3 月 10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信的原则,签定本施工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及承包价格:本工程包工包料,按甲方指定范围施工: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范围 承包形式造价(万元)工程地点万泰佳苑三通一平工程临时道路、给排水、平整场地双包(包工包料)155.86万元铜山区北京南路285号工程造价中包括材料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辅助材料、制作、安装、损耗
2、、维护、检测、利润、税金、管理费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费用。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13年 3 月 16 日开工至2013年 5 月 20 日完工。第三条:质量标准:合格。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乙方未按要求施工或违反强制性条文,偷工减料,降低质量等级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罚款 2000 元/次。第四条: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附
3、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乙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2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通信线路、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作好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专职安全文明负责人必须每天对工地和生活区的安全文明进行检查并有书面记录,甲方和监理将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如果连续三次检查没有或遗漏书面记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次。第五条:付款办法:1、本工程无预付款。2、工程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付工程造价的95%,余款5%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支付。3、付款时乙方需在建设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才能付款(开票所需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理向税务局缴纳)。第六条: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应按照合同要求严格遵守,如发生违约直至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 万元。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3、附件: 工程预算书甲方: 乙方:2013年 3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