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编 号: *-*-*-002-N 版 本: B/0 编 制: 人力资源部 批 准: 生效日期: 201*/*/* *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修订记录日期改前版本修改内容改后版本修改人 批准人201*-9-30 A/0请假流程、打卡、加班、假期相关规定及文件格式 B/0 *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第 1 页 共 6 页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作息时间及请休假管理,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请休假管理。三、考勤管理(一)上班时间公司正常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员工正常工作的时间为:08:00-12:00,13:30-17:30。周
2、六要求按正常出勤上班,公司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双倍日薪支付加班费,周日为正常休息日。执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及其他特殊岗位人员的作息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执行。(二)打卡规定1.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打指纹卡,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各一次;经理及以上人员每天打卡两次,上午上班前一次,下午下班后一次。2. 打卡的有效时间为:上午上班前 1个小时内、下班半个小时内;下午上班前半个小时内,下班后 1个小时内。(三)加班1. 经理级以下员工需要加班的,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一律无效。2. 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为 0.5小时,必须是整点或半点
3、开始、结束,不足 0.5小时的不计算。3. 加班必须按照加班申请单申请的时间打卡,加班前后各打一次卡。连班加班的,若加班在一小时内,可不打下班卡及加班上班卡,在加班结束后打卡即可;若加班超过一小时的,原则上不允许连班加班,应先就餐后再加班,计算加班时间时,将扣除 0.5小时的就餐时间。4. 员工的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四)漏卡、补卡1. 员工漏打卡的,除下列情形外每月可补 3次,从第四次开始,每人扣除绩效 10元/次。*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第 2 页 共 6 页经证实卡钟故障的。其他因公不能刷卡的。2. 每月由综合管理部发起考勤核对,所有员工应在考勤核对发出 3个工作日内对自己考勤
4、进行核对。有漏打卡的,到综合管理部领取补卡申请单 ,如实填写忘记打卡时间、原因,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计算考勤。3. 考勤作弊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故意不打卡,算漏打卡的;打卡后外出办理私事的;申请连班加班后,先去就餐后再加班等行为。考勤作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扣除绩效 50-100元/次。4. 出外勤或出差的,需提前填写外勤/出差申请单 ,按流程签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以修正考勤。(五)迟到、早退、旷工1. 超到规定时间打卡上班的为迟到,迟到半小时(含)以内按 2元/分钟扣除绩效。2. 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下班者为早退,早退半小时内(含)按 2元/分钟扣除绩效。
5、3. 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旷工: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勤、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且事前未告知直属上级,回公司上班后 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请假未获批准(包括续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4. 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 1小时,不足 1小时的按 1小时计。旷工按照旷工时间的 3倍折算薪资,并按比例折算年终奖金,具体如下表。年度内累计旷工天数 年终奖金扣除比例1天(含)以下的 5%1-2天(含)的 10%2-3天(含)的 20%3-4天(含)的 50%超过 4天,不足 5天的 100%5. 月内累计旷工 2天,年内累计旷工 5天的,为严重违纪,
6、给予辞退处理;连续旷工 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第 3 页 共 6 页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五)全勤奖公司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 100元/人/月。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1.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 30分钟的;2.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 3次的;3. 当月周一至周五有请事假的(周一至周五请事假的,可算作当月内周六上班的补休,不影响全勤奖,但该周六不计薪) ;4. 当月有旷工行为的;5. 考勤作弊
7、的。四、假期及请、休假管理(一)请、休假管理1. 除法定节假日外,员工的任何请假,须填写请假单 ,连同相关资料(如医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等)提交审批。调休与补休均须填写请假单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2.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填写请假单的,须通过电话或短信请假并获得批准,并在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上请假单 ,并按流程签批后交综合管理部,以修正考勤异常,否则按旷工处理。3. 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时只允许一个人请假,同一部门同时不得超过一半人请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部门人数低于 3人的) ,但所有请假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为前提,否则其上级有权不批准请假。4. 根据员工请假时间长短,请假须报经各级领导审批
8、,具体如下:层级 请、休假天数审核 审批 批准 备注主管级以下 直接上级 部门主管 主管及以上1天以内 部门经理 提前半天主管级以下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 主管及以上1-3天 部门经理 提前 1天主管级以下 3-7天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 提前 3天*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第 4 页 共 6 页主管及以上 部门经理 总经理主管级以下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 总经理主管及以上7天以上 部门经理 总经理提前 7天请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 1小时,不足 1小时的,按 1小时计算。审批人在批准请假前,应先了解该员工是否有资格享有该假期。员工上班期间请假离厂的,须按请假时间打卡并将批准后的请假单交门卫处,门卫根据批
9、准后的请假单放行并将员工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若无需凭请假单放行的,可将经批准的请假单须交综合管理部,假期提前结束的,须到综合管理部销假,确保考勤计算无误。凡假期结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时,主管及以上人员须注明请假期间工作代理人。(二)假期种类员工请假依其性质区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检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等。1. 事假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知会相关部门,并填写请假单 ,按流程经领导批准后生效。事假应优先使用未休年假或用加班时间进行调休,时间不足时再根据需要请事假,原则上事假最长不得超过 15天,一年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 30天。事假为无薪假。2.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的,须提交镇级以
10、上医院的医疗证明。因急病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他人申请或通过电话、短信及时向直属上级请假,并在返回公司上班当日,持镇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未递交相关凭证的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按东莞市相关规定执行。3. 婚假员工入职后缔结合法婚姻的,可享受 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条件的,可享受晚婚假 15天(含 3天法定婚假)。婚假需提前 1周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结婚证,按流程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第 5 页 共 6 页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须一次性休完。4. 产检假凡符合国家婚育政策怀孕的女员工均可以享受带薪产检假:怀孕
11、6个月内的,每月可享受 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 7-9个月的,每月可享受 2天产检假。5. 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可凭准生证申请国家规定的有薪产假(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但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将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计划生育政策处理,并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一般产假为 98天(产前 15天) ,符合国家晚育条件的增加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 15天;如有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 15天。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 3天的陪产假,期间按职位工资计薪。凡符合国家婚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哺乳新生儿时,新生儿满半岁前可享受每天 1小时的哺乳时间。放置
12、宫内节育器的,应及时告知直属上级并报备综合管理部,30 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公司不再支付薪资;如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公司按照职位工资计薪发放。产假凭出生证明销假。6.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享有 3天丧假(含节假日) ,超出部份按年假或事假处理。员工回公司上班当日,应凭死亡证明 (复印件)到综合管理部销假。7. 年假员工在本司连续工作满 12个月的,可享受 5天带薪年假。连续工作满 5年后,每增加 1年工龄即增加 1天带薪年假,15 天封顶。员工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请事假时应优先使用剩余未休年假,年假不足时再按事
13、假计算。新入职员工连续工作满 12个月后,当年度可享有的年假小时数为:(本年度剩余天数/365)*5*8,年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 1小时。员工在一年度内可以集中或分段安排休假,但年假不得与法定假一起连休,本*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第 6 页 共 6 页年度内未休完的年假不跨年累积。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累计在公司工作满 1年不满 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累计在公司工作满 10年不满 2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累计在公司工作满 20年以上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8. 法定节假日元旦:放假 1天(1 月 1日) 。春节:放假 3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 1天(农历清明节当日)劳动节:放假 1天(5 月 1日)端午节:放假 1天(农历端午节当日)中秋节:放假 1天(农历 8月 15日)国庆节:放假 3天(10 月 1-3日)若国家另有规定或通知,按国家规定执行。附件 1:加班申请单附件 2:补卡申请单附件 3:外勤/出差申请单附件 4:请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