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安装合同甲方:淮安市惠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淮安市楚鹰安全器材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安装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淮上人家小区北大门道闸岗亭及地下室道闸。共计三进三出一岗亭(一进一出 17000 元,详见报价单。岗亭 9000元)2.2 工程地点:华西路 15 号淮上人家小区内1.3 本工程自签字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1.4 合同价款(人民币) 60000 (以工程结束验收为准)。二、甲方工作2.1 开工起两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在交底,甲方清空施工场地,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注意事项。3、乙方工作3.
2、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在交底,拟定施工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 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和垃圾清理等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拆改。四、供期约定4.1 按工期、按质量要求完成。五、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5.1 工程如期竣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应及时组织参加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
3、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六、工程及价款结算约定6.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设备、人员进场施工,付合同价款的 3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合同付合同价款的 65%余款一年内付清。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 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7.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争议纠纷处理8.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8.2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9、附则9.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的,乙方接甲方通知应在 12 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负责维修,并且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9.2 质保期为壹年。9.3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9.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