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17 页合同编号:智能化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名称:*高科技工业研发基地智能化系统项目建设地点:委托方(甲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接方(乙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第 2 页 共 17 页目 录正 文:1. 合同依据2. 项目概况3. 设计范围4. 服务与职责5. 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交付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7. 合同终止8. 违约责任9. 一般条款附件一:主要设计人员名单附件二:设计任务书第 3 页 共 17 页1第一条:合同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1.3 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件。2第二条: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高科技工业研发基地智能化系统2.2 项目地点: *盐田区深盐路 2002 号2.3 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 33874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87726 平方米。3第三条:设计范围 3.1 方案设计阶段:3.1.1 作为设计单位,向甲方提供智能化技术系统介绍,推荐提高建筑智能化水平的智能化子系统。3.1.2 配合其他设备专业设计公司调整智能化专业设计方案;对空调、消防及低压配电等专业提出满足智能化要求的技术要求。3.1.3 配合甲方确定本工程需要设置的各子系统;并对系统进行功能描述和确定设备选型。3.1.4 设计设
3、备平面布置图;并对土建配合提出装修标准和几何尺寸要求。3.1.5 初步设计方案及系统原理图制作。3.2 施工图纸阶段:3.2.1 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前,根据甲方乙双方共同讨论的方案进行方案调整设计。方案调整设计的依据为甲方对方案调整的意见。方案调整设计的文件及图第 4 页 共 17 页纸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3.2.2 乙方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有智能化系统和子系统设备布置和管线布置以及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3.2.2.1 施工图设计 楼宇自控系统(含公共区的暖通空调、给排水、低压电气设备及电梯监测,公共照明) 智能卡综合应用系统(含出入口控制、停车场管理、考勤等) 安全防范
4、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含围界及楼内两部分,电子巡更系统,访客对讲系统) 信息服务系统(综合布线、有线电视网络、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3.2.2.2 完成所有设备选型并进行设备统计及估价,并提供两种以上设备的估价对照。3.2.2.3 某些特殊专业可以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时,乙方要协助甲方作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总体责任。如: 小区建筑夜景灯光设计配合(机电管线、控制等) ; 小区背景音乐系统布置的配合设计(机电管线、控制等) 电梯控制; 消防深化设计 其他。3.3 竣工图纸制作:3.3.1 完成施工竣工图纸电子版制作;备注:设计详细内容见施工图设计任
5、务书 。4第四条:服务和职责 第 5 页 共 17 页4.1 乙方的基本服务乙方作为设计单位,提供基本服务,包括:4.1.1 作为该项目智能化工程规划、方案、扩初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顾问,乙方与甲方工程师、装修公司、空调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公司等其它设计单位紧密合作,关于智能化行业内的规范、行业标准、主流控制技术予以指导。对于其他机电专业公司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乙方应对方案提出意见并对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和提供相应的专业配合。图纸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4.1.2 作为智能化工程施工图制作的总协调者,乙方将提供:4.1.2.1 配合甲方委托的空调深化设计、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图制作。包括: 空调
6、控制方案的构思予以协调和建议; 物业门禁管理提供构思和建议; 对物业巡更管理提供合理建议和实施方案。4.1.2.2 配合并满足甲方公司对“物业智能化”部分的要求,并在施工图中体现。4.1.2.3 根据甲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的需要,提供设计配合与修改,包括机房、设备位置、管线。4.1.3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4.2 乙方的额外服务额外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提纲的重大修改,对前述服务范围的扩大。甲方所提出的额外服务,将与乙方另外签订补充协议。4.3 甲方职责4.3.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乙方须及时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4.3.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
7、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第 6 页 共 17 页4.3.3 甲方应及时审批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交付物及工作联系函件;4.3.4 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4.3.5 同意乙方参与本项目智能化系统施工的投标(若乙方中标该工程施工标全部或部分项目,乙方承诺在施工合同中免除相应子系统的全额设计费) 。 4.4 乙方职责4.4.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如果乙方设计存在不符合甲方书面要求应及时修改直至符合甲方书面要求为止。4.4.2 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
8、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并应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4.4.3 乙方对甲方项目的其它专业设计单位提供本专业的技术支持。4.4.4 预算控制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计算基本准确,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超预算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4.4.5 图纸交底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加图纸交底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4.4.6 现场代表在开工后,乙方负责派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或应甲方要第 7 页 共 17
9、 页求到施工现场执行技术指导职责;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经理或地盘代表在设计上的咨询。4.4.7 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选购甲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机电设备只作暂时考虑,待正式签订定货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参加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4.4.8 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向甲方领导或贵宾解释设计功能所需的图册(各类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该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负责。4.4.9 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甲方如有较小修改设
10、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费,甲方如有重大变更设计,甲、乙双方应立即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乙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4.4.10 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4.4.11 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资质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中途更换主要设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4.4.12 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应
11、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为保证乙方现场服务的有效性,甲方应对乙方的现场服务质第 8 页 共 17 页量做记录,若乙方人员未能按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对该部分费用做相应扣除或者要求乙方承担设计总费用 5 %的违约金。4.4.1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要求、符合本合同目的。5第五条: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交付 5.1 设计费用:本工程费用=初步方案设计费扩初及施工图设计费施工设计配合费,总计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其中包含四个子系统,分项设计费如下:楼宇
12、自控系统 设计费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智能卡应用系统 设计费 人民币叁万柒仟伍佰元整(¥37,500.00)安全防范系统 设计费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信息服务系统 设计费 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500.00)5.2 付款:乙方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交帐单/发票,甲方核审无误后,收到发票根据 5.3 条款约定的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设计费。(见下页)第 9 页 共 17 页5.3 设计成果:第一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内容:1. 图纸和说明书方案图纸制作;1. 设备布点平面图;2. 技术方案书3. 其他机电专业配合要求说明书第一
13、笔付款: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的 20%,作为合同预付款,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元) ;第二笔付款:若乙方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且其满足本合同要求、甲方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的 20%,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元) ;第 10 页 共 17 页第二阶段:施工图制作阶段完成时间:方案通过评审,定稿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施工图制作1.设备布置平面图;2. 管线平面图3. 技术说明书;4.设备统计表和估价图纸一式份,若要求甲方加晒则乙方可另收取费用,但乙方保证加晒的费用不高于市场价。第三笔付款:若乙方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且其满足本合同要求,则在乙方提交成果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的30%,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元) ; 第三阶段:现场及其他专业的设计配合完成时间:整个施工过程现场设计配合 此项不支付设计费。第四阶段:竣工完成时间:系统初验完毕,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章确认完成智能化系统竣工图纸。第四笔付款:系统全部竣工验收拿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