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社团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有效管理,充分调动各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生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制定本细则,由校团委具体实施。一、学期基本任务(10 分)1、上交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员名单延时上交每项扣 1 分,未上交每项扣 2 分。2、社团干部或指导老师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每人次扣 1 分。 二、社团集中活动(50 分)1、计划每学期 10 次社团集中活动课,每次满分 5 分。学校未安排则统一不计分;无特殊原因未开展每次计 0 分;因雨雪天气或场地被学校占用等特殊原因而未开展则计本次以开展活动社团平均
2、分。学校实际安排少于 10 次的则以每次 5 分补齐,超过 10 次各社团采用较高得分。2、团委学生会抽查到社员缺勤但社团实现未记录的每人次扣0.5 分;有吃零食、玩手机、打闹、谈情说爱等违纪行为的每人次扣0.5 分;活动场地卫生未维持,社员丢垃圾较多扣 1 分,设施、器材无故损坏丢扣 1 分;指导老师味道扣 1 分,到场但完全不指导不管理扣 0.5 分;活动没有教学或指导性材料扣 1 分。三、社团课余活动的开展(26 分)1、每周利用非教学时间开展次社内活动(20 分):少开展1 次扣 4 分,开展但存在问题则酌情扣分:未提前申请扣 2 分,无任何活动材料扣 1 分,组织不力,活动效果差扣
3、1 分,社员参与率低于 50%扣 1 分,但每次总扣分不超过 4 分。2、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超越本社团范围的大型活动( 6 分):未开展计 0 分;开展但存在问题则酌情扣分:未申报扣 3 分,无方案扣 2 分,无总结或结果扣 2 分,组织不力,活动效果差扣 2 分,参加人数(含观众)低于本社团总人数 80%或参与面窄扣 2 分,总扣分不超过 6 分;开展 2 次或以上则以较好 1 次评分,另加 2 分。四、社团日常管理(14 分)1、每学期末进行社员人数统计,与学期初人数相比,增加 15%以上加 1 分,增加 30%以上加 2 分;少 15%以上的扣 1 分,少 30%以上的扣 2 分。2
4、、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社团名单,每次扣 2 分。3、未经团委批准,社团人员利用上课、晚自习时间到班找人或开会的每次扣 2 分。4、社团副部长或者相当于副部长以上干部出现违纪行为被学校通报,每人次扣 1 分。5、选拔干部全凭关系的每次扣 2 分。6、未根据实际工作表现推荐“优秀社团干部”的每次扣 2 分。7、社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 5 分。8、借用学校物品未及时归还和清洁的社团每次扣 2 分。五、其他可加分项目1、社团间合作开展活动成效及影响显著每次加 2 分,影响及效果一般每次加 1 分。2、社团全期活动材料多,且进行规范整理加 2 分。3、结合本社团特点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形象好加
5、2 分,一般加 1 分。4、协办校级以上大型活动或提供节目,校级的每次加 2 分,县级的每次加 2 分,市级的每次加 4 分。5、社团代表在比赛中获奖,校级的每次加,2 分,县级的每次加3 分,市级的每次加 4 分,省级的每次加 5 分,国家级的每次加 6分。6、社员在刊物、广播台、网站等媒体投稿并被录用,校级每篇加 1 分,县级每篇加 2 分,市级每篇加 3 分,省级每篇加 4 分,国家级每篇 5 分 。7、社团获得县级荣誉每次加 4 分,市级荣誉每次加 5 分,获得省级荣誉每次加 6 分,获得国家级荣誉每次加 8 分。六、说明1、前四大项满分 100 分,每大项分值不低于 0 分,第五项分值不高于 30 分。2、学期末对社团考核总分进行排位,前 30%评委“优秀社团” 。3、社团排位在后 20%且得分低于 70 分的社团负责人、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社团工作的社团干部、因较大违纪被学校通报的社团干部、基本不参与社团管理的社团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社团干部” 。4、 “优秀社团”的指导老师如社团集中活动课出勤率也排在前30%课评委“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