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 小学制度汇编2xx 小学制度汇编目录1 xx 小学章程 1-92 学校发展规划 9-143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4-164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7-195 少先队规章制度 19-226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与奖惩制度 22-267 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26-278 教研活动制度 27-299 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29-3310 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 34-3711 教师考勤制度 3812 教师培训制度 3913 校本教研制度 39-4214 听评课制度 43-4415 集体备课制度 44-4616 教师上课制度 46-4717 作业批改制度 47-4918 作业教案检查制度 49-5019
2、 xx 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51-5320 文明班级评比制度 53-5521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55-57322 体质健康检查制度 57-5823 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58-6124 升国旗制度 61-6225 大课间体育活动管理制度 62-6326 学籍管理制度 63-6627 财务管理制度 66-6728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7-6929 图书室管理制度 69-7030 音乐室管理制度 70-7131 美术室管理制度 71-7232 实验室管理制度 72-7633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76-8034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80-823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2-8336 治安巡逻制度 83-8
3、437 领导值班制度 85-8638 门卫登记管理制度 86-8739 师生安全教育制度 87-8940 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89-9141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91-934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3-95443 档案管理制度 95-98xx 学校章程序 言xx 学校坐落 xx 村,建于 xx 年,是一所村办小学。办学理念: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管理理念:依法治教,民主管校办学特色:生活教育校 训:好学力行 明德尚任办学目标:在核心办学理念的引领下,努力把学校建成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在课程建设上有一定特色、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师生共同成长的乡村学校。教师发展目标:建设一支乐育人、善
4、教学、爱生活的学习型教师团队。学生发展目标:培养“乐于学习、勤于实践、勇于交流、善于体悟的”富有生活智慧的小学生。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5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与地址】 本校全称为 xx 县 xx 学校(简称为 xx 小学) ,地址为:xx 村。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标识】学校校徽:第二章 组
5、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由中心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第六条【校长职权】 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可推荐副校长人选。其他中层管理干部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选拔聘用后报教育局备案。(三)财务审批权。校长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校务会研究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6(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五)参加培训。(六)
6、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学校基建项目实施、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校务公开、对外合作办学等重大问题由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学校行政会集体决策。第八条【决策、民主管理与监督机构】1,校务委员会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行政、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2,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
7、表)大会制度,教师代表大会是学校最高权力机构和监督机构。对学校重大事务享有决策审批权,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详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3,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74 学校党支部、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及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第九条【党团组织】 学校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在李原乡教育总支部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开展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行政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
8、况予以监督,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的正确决策,团结、教育、动员教职员工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十条【内设机构】 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分别为教学科研培训、德育及宣传、后勤保障、信息技术支持及装备管理等。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机制为学校聘任制。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校长、副校长组成学校行政会,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组织校务会等机构开展工作。第十一条【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教代会提案-审议-执行。第十二条【教育教学】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一)
9、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二)实行班级授课制。(三) 学校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校本课程,8校本课程开发原则为基于学校核心理念和办学特色。(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学生主体、发展学生学科核心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决策程序为:意见征询-行政会讨论-形成初步方案-专家指导-修订方案-教代会审议通过-上报主管行政部门批准-执行;决策程序及执行过程受全校教职工及教代会监督。第十三条【校务公开】 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第十四条【纠纷解决机制】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
10、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第十五条【办学监督】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 学生第十六条【学生入学】 学校依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通知,每年成立招生(入学)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入学)方案,按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学生资格的确认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9第十七条【学生权利】 本校在读学生依法享有受教
11、育权,学习权,人身财产权,人身自由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资料的使用权,对教师的评议权、对学校管理的建议权,获得表彰奖励权,获得学业证书、休学、转学权,对个人学业成绩操行表现的公平评价权和知情权,对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申诉权等基本权力。学校有责任依法保护学生的各种合法权益。第十八条【学生义务】 本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完成学业,尊敬他人,尊敬师长,接受考评,关心集体,爱护学校财产,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履行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第十九条【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学
12、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二十条【学生评价】 学校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对学生的道德品行、健康体质状况、法律素养、人文艺术修养和学业情况等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学期末、学年末学业成绩评定方式为登记制,分别为:优+、优、良、中、合格、待合格,学校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第二十一条【学生资助】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10学生,提供资助。对留守儿童实施关爱制度。第四章 教职工第二十
13、二条【教职工组成】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第二十三【教师聘用】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依法与正式编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依据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与聘用的非正式编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四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 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与处分的依据。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学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 (详见xx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 ,该方案的修订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第二十五条【教职工权利】 学校教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教学权、科学研究权、参与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原则为: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分层培训) 、管理指导和评价学生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权,享受带薪休假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第二十六条【教职工义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本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尊重、关心、热爱、保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