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教师考勤制度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考勤项目1、 对 上下班、 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二、考勤要求2、全体教职 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三、考勤时间及办法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 5 元。 迟到 20 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 1 次扣 5
2、0 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5、上课:上 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 35 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 10 元,上课 3 分钟后按旷课计算。6、 值 日:值 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7、会议与活 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四、考勤奖励与扣发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 100 元。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 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 3 天以上(不超过 7 天,含 7 天)由校长签署意 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3、,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 7 天的,直接 报县 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考勤项目1、 对 上下班、 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二、考勤要求2、全体教职 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三、考勤时间及办法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 5 元。 迟到 20 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
4、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 1 次扣 50 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5、上课:上 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 35 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 10 元,上课 3 分钟后按旷课计算。6、 值 日:值 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7、会议与活 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四、考勤奖励与扣发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 元。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 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 3 天以上(不超过
5、 7 天,含 7 天)由校长签署意 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 7 天的,直接 报县 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 评为优秀。10、 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 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 3 天由教 导处调课 ;病假 3 天以上(不超 过 7 天,含 7 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 7 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
6、一律按照事假计入考勤。11、 教职工因病不能 坚持正常工作需 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月提供相关医疗诊断、医院处方、药品清单,交所在学校备查。病假超过 2 个月和超过 6 个月的,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文件精神,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按照比例发放。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 2 天特假。12、无辜旷课一节扣 100 元。13、上班期间喝酒扣 1000 元。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 334。五、补充说
7、明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年内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12、 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 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 3 天由教 导处调课;病假 3 天以上(不超过 7 天,含 7 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 7 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一律
8、按照事假计入考勤。13、 教职工因病不能 坚持正常工作需 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月提供相关医疗诊断、医院处方、药品清单,交所在学校备查。病假超过 2 个月和超过 6 个月的,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文件精神,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按照比例发放。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 2 天特假。12、无辜旷课一节扣 100 元。13、上班期间喝酒扣 1000 元。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 334。五、补充说明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