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1 主要建材采购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材料名称 施工部位 采购阶段 备 注电缆 现场临时用电 临时设施搭设阶段50 水管 现场临时用水 临时设施搭设阶段混凝土 基础、主体 基础、主体施工全过程,根据施工部位采购钢筋 基础、主体 基础、主体施工全过程,根据施工部位采购砌筑材料 墙体砌筑 墙体砌筑过程按部位分批采购保温材料 墙体、屋面保温 保温施工过程按部位分批采购防水材料 屋面、室内防水 防水施工过程按部位分批采购预拌抹灰砂浆 内外檐抹灰 抹灰施工过程按部位分批采购预拌地面砂浆 内檐楼地面 楼地面施工过程按部位分批采购电缆、桥架 水电施工 水电施工过程按部位分批采购给、排水管
2、水电施工 水电施工过程按部位分批采购装饰材料 内外檐装饰 装饰施工过程按部位分批采购2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1)由项目部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和符合规范规定,送公司审批后,由材料科负责采购,按材料采购程序,实行对供货方调查评审,货比三家,择优选定厂家和品牌,在合格分供方内采购,对设计、业主指定厂家品牌,也要调查评审,做出记录。(2)对用于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的材质化验单。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挂牌标识。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3)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
3、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零星混凝土、砂浆等的配合比,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4)材料员对进场的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组织对材料的进场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予以退货,合格品材料进入库房,做好标识,材料进库必需有合格证、质保单,对需试验材料按规定抽样试验。(5)班组用料由班组长统一向材料仓库领取,班组使用前,需核对材料的名称、规格、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员汇报。3 材料采购保证措施3.1 物资采购根据合同要求,工程部在进行施工计划编制的同时,进行材料使用计划的编制,由材料部按质量手册的要求,进行采购信息收集,供应商评审,报项目经理和上级材料主管部门批
4、准,订立合同。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入现场后,由材料部入库保管,入库前,材料部对相关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外观质量、几何尺寸进行验证,并作好标识工作和有关的台帐,有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一份,原件交工地试验室保管,工地试验室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以验证其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对有关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工程需要分包施工的,由工程部提出具体意见,报项目经理审核,根据工程分包控制程序,进行分包商评审,合约部和工程部负责有关商务和施工能力方面的评审,技术质量部负责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业绩考评,然后,由项目经理决策,报上级批准。在本工程中,不进行分包。3.2 标识和追溯性产品标识按
5、不同对象和时段进行。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标识,有材料部和工地试验室负责,进行名称、规格、产地、数量和批次的挂牌标识;工序标识由技术质量部负责,采用记录的方式进行;经初步加工的半成品。如成型的钢筋,由工程部负责进行挂牌标识,工程机械设备又有工程部进行挂牌状态标识。3.3 产品的保护本工程涉及的产品保护主要是已完结构物的保护,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对道路边的结构,进行包裹防护。对于产品运输中的防护,由工程部提出防护措施,采取包裹、衬垫等手段,实施产品的防护。3.4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工程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进行,要求建立台帐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监控,工地试验室和项目测量控制中心
6、具体实施。3.5 产品检验进货检验由材料部负责,工地试验室按有关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工序检验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工地试验室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验证检验。最终检验在工程项目施工按合同要求实施完毕,各类检查检验数据齐全,技术质量资料满足规定的要求,由项目经理向业主提出竣工验收申请。3.6 不合格品控制不合格品控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当出现不合格点:由施工员负责,操作班组长组织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处理;一般不合格:由项目部质量员向施工员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和方法,复验结果、完成时间;当出现严重不合格:质量员报告总工程师,并报请上级有关质量管理部门、监理、业主等参加处理;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合格:由材料
7、部组织,会同技术质量部、工地试验室进行处理。3.7 测量、分析和改进根据为客户提供优良的建筑产品的原则,对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完善,由项目经理组织各部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找出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3.7.1 数据分析项目经理部各部室都要求在质量体系运营过程中收集足够的信息和数据,以便项目经理对质量体系的运行做出正确的判断。技术质量部负责收集工程质量状况、不合格品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工程部负责收集工程进度、设备人员配置方面的信息和数据。材料部负责收集材料供应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和约部负责收集与客户有关的信息,提供合同支付和资金运营方面的数据。办公
8、室负责收集文件资料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对于收集的信息和数据,先由各部门经过分析过滤,一般问题直接由各部室实行纠偏处理,重大问题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召集有关评审会议处理。3.7.2 纠正预防措施每月召集一次由工程、技术质量、材料、合约部以及办公室、工地试验室、测量控制中心负责人员参加的例会,综合分析业主投诉、检验试验,针对已出现的问题制定有关部门写出不合格报告,并对主要情况进行及时分析。项目部工程师负责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项目部积水质量部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合约部负责业主投诉的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3.8 供货方管理在与公司长期合作
9、的供货商中,经过招标选定信誉、质量、供货能力过硬的供货方与我公司合作,以保证材料的及时、充足、质优进场。与供货方签订严密的供货合同,要求其根据材料须用计划组织材料进场。4 对材料不合格品的控制4.1 管理目的制定材料不合格品控制办法,以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杜绝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和交付,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工程要求;保证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和设计、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消除发现的不合格。4.2 工作程序4.2.1 不合格品的分类:(1)不合格品按产品的类型分为物资产品的不合格品;施工过程产品的不合格品;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10、三类;其中:a) 施工过程产品的不合格品,根据严重程度又可分为“严重不合格品”(发生在工程主体、结构重要部位和关键部位的不合格)和“一般不合格品”(发生在附属工程、结构次要部位的不合格)及“轻微质量问题”(仅需进行简单处置即可消除的质量问题);b)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根据严重程度又可分为“严重不合格品”(影响使用功能)和“一般不合格品”(质量验收的误差,且经回修服务加以消除)。不合格品识别、确认和处置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示的标准; 建设单位确定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必须履行的产品技术规范、施工标准和设计文件。4.2.2 不合格品的识别公司技质部、项目经理部注
11、意收集不合格信息并建立台帐,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确认、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或交付:a) 采购产品通过进货验证和复试加以识别、确认;b) 施工过程产品通过过程检验和试验识别、确认;c) 竣工工程通过竣工检验和试验识别、确认;d) 交付工程开始使用后,通过回访或顾客投诉经实际查验或经专业试验后识别、确认;或通过上级或质量监察等渠道识别、确认。4.2.3 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1)施工现场经确认的不合格物资执行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其物质采取单独存放,挂牌予以标识。(2)施工过程不合格a) 对重大不合格品采取区域性标识,对不合格区域加以封闭,并责成专人监护;b) 对一般的
12、不合格品,采取局部围挡,并加以标识;c) 对轻微的质量问题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序质检表加以标识,在施工日志中得以体现,并用记录形式加以标识。(3)交付或开始使用发现不合格品:a) 回访人员现场查验,以影像方式留存标识;b) 对影响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品经顾客同意,可采取暂时局部封闭或隔离。4.2.4 不合格品的评审a) 建筑材料进场,供方应及时提供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出厂检测报告;未能按规定期限内提供有效证件,项目经理部器材负责人对其材料拒绝使用;其材料做好封闭并标识;b) 采购物资观感验收不合格时,项目经理部器材负责人对实际检验结果进行如实的记录,组织相关方对其予以确认并商议处置措施;
13、 c) 对贮存期间因物资发生变质、损坏而形成的不合格品,经项目经理组织相关方予以确认后,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均报废处置,不得它用;同时项目经理责成相关人员对其造成的损失原因进行调查,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依据调查、评价结果按公司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4.2.5 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评审(1)工程重要部位发生不合格后,项目经理部在 24 小时内向公司技质部报告,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防止事态扩大;技质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评估;技质部做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并对事故处理进行安排。(2)发现一般(部位)不合格,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按照规范、标准的规定
14、,组织相关部门(包括涉及到的设计、监理单位、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记录调查过程、评估造成损失和影响,确定整改措施并报公司技质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3)对轻微质量问题,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现场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将评审结果和处理措施予以确定后,项目经理部向公司技质部备案。4.2.6 不合格品的处置4.2.6.1 不合格物资的处置(1)对采购品及顾客提供产品不合格的处置方式:a) 明示不合格标牌的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供货方名称);b) 必须单独存放;c) 不合格物资属于顾客提供,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顾客,双方协商解决。(2)对采购物资原则上实施退货处置;对稀缺性
15、或采购成本过高或工程急需等可申请例外转序但必须经过驻地监理书面同意。(3)对因在贮存期间物资品质发生一定变化,而被评定为可降级使用或改做它用的物资,必须有专业验证或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确认,项目经理部器材负责人可按降级物资执行或改作它用。4.2.6.2 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1)处置方式:a) 返工;b) 返修;c)让步接收;d) 报废(主要针对加工的结构件)。(2)经顾客同意,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品经返修或可进行让步接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填写让步接收申请表报顾客签认后让步处置,并妥善保存记录。(3)对于监理、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品,除执行上述不合格品的处置条款外,应在处
16、置后及时将处置措施和处置结果向其反馈并得到其认可。(4)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过程:应由实施返工、返修的作业人员记录;处置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及耗用物资等。4.2.7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工程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 (1)属一般性不合格(对使用功能和安全性无影响)的,由项目经理委派专人听取顾客意见,依据现场查验情况与顾客沟通提出处置意见,安排人员维修、处理并记录。(2)属严重不合格(对产品使用功能有影响)的,应立即上报公司技质部,在技质部报告公司总工程师并得到其处理意见后,技质部协助项目经理部确定维修措施和维修时限,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公司总工程师。(3)严重不合格修缮后经项目经理部、技质部门验证,符合要求后请顾客在维修记录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4.2.8 不合格品处置后的重新检验(1)不合格物资降级使用时,应符合使用部位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加大监视力度和测量的频次,并保存监测记录。(2)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经处置后,必须重新检(试)验,以确保其满足使用功能性和安全性要求,保存“检(试)验记录。(3)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经返工后,经重新检(试)验仍不满足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应将不合格评审级别提高,由上一级责任部门重新进行评审、处置。(4)不合格品处置后,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 ,与检验记录一起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