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标准之党群办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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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B广 东 省 长 潭 水 电 厂 企 业 标 准Q/155-3-03-2002党 群 工 作 标 准2002-03-18发 布 2002-03-18实 施 广 东 省 长 潭 水 电 厂 发 布2Q/155-3-03-2002前 言根据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简称长潭水电厂)加强科学管理、创建一流水电厂的总体规划安排,为了进一步规范基础管理工作而制订。本标准内容包括党办工作标准 、 党支部书记工作标准 、 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标准 、 工会专责工作标准 、 团委工作标准等五项管理标准。本标准由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人事分部起草。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袁启坚审 定:

2、钟振斌 罗兴权批 准: 林大洲本标准由人事分部负责解释。3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3-03.01-2002党办工作标准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党办的职能、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职权以及检查和考核办法等内容。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党办及其工作人员。2 职能2.1 党办是在厂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委日常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2.2 贯彻党委的决定,负责处理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2.3 负责组织建设、党员干部管理等工作。2.4 负责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3 工作内容和要求3.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厂党委的决定、决议,并负责检查落

3、实。3.2 围绕厂里的中心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重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参谋。3.3 负责组织安排好党委会议和党委召开的其它各种有关会议,并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会议资料收集等有关会务工作。3.5 按时完成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文字材料的拟稿工作,对各部门以党委名义起草的文字材料核稿准确、及时,不出现差错。3.6 协助党委与各有关部门搞好对外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3.7 严格按保密制度,负责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上缴、归档等工作,文件收发做到传递及时、准确、安全,紧急文件、公文要立即处理,随到随办。使用并管好

4、党委的印鉴、介绍信等。3.8 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路线,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党委组织工作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交党委讨论后,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负责组织实施。3.11 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经常检查指导下属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坚持党员标准,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按期提交党委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3.12 负责党代会和年度党员大会筹备工作,负责提出下属党支部的建立、撤销、换届改选和组织整顿意见,交党委讨论,并组织实施。达到党支部设置合理,按规定换届,班子健全、战斗力强。3.13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

5、订竞赛方案和评比条件。定期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年进行总结评比,树立先进典型,推广交流经验,指导和督促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3.14 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经常调查、了解、分析和研究党员的思想情况,监督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15 每年制定出全厂政治学习规划,每月、每季度做出具体学习安排。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考核,定期检查政治学习落实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3.16 协助纪委做好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工作,对违纪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教育,调查和处理工作。3.17 对

6、全厂的宣传工作,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制定出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4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2002-03-18 批准 2002-03-18 实施Q/155-3-03.01-2002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各党支部的宣传工作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3.18 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每月向党支部了解一次,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对职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3.19 做好通讯报道工作,及时反映厂的各方面的动态和好人好事,办好宣传栏。3.21 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汇报。4 工作程序4.1 协调工作。对会议、要确定议题或主要事项,向有关方面查询了解清楚,作好通知和

7、会务工作,对党委日常事务工作,应该和厂行政工作达到步调一致。4.2 考核工作。月初召开政工例会,检查上月工作情况,按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考核。4.3 文秘工作。起草党委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报主管领导审阅,或提交有关会议通过。4.4 文书处理。收文应及时拆阅、登记、呈批,领导批阅后及时传阅,并搞好催办工作,使用党办印章由主任批准,党委印章除党委有决定权外,由书记签字,并严格登记。4.5 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初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每季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核,负责审阅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全面了解、考察其有关情况,经研究后提出能否发展和转正的意见,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入党和转正

8、手续,报党委审批。4.6 基层组织工作。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做好党代会和年度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向党委提出下属党支部调整和改选的意见,负责办理改选和补选审批手续,检查指导下属党支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每月对各党支部工作考核一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4.7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检查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指导党支部做好党员考评和鉴定等项工作,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按期收缴党费,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4.8 文秘档案工作。宣传干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立卷、保管、传递和借阅工作。负责接转来信来访,办理外信外调接转和证明材料的审核签字和盖章,总

9、结组织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撰写有关文字材料。4.9 宣传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和党委要求,编制宣传计划,由党委审批后下发,并检查落实情况。5 职权5.1 对上级党委的决议、厂党委的有关决定及党委领导布置的工作,有权进行检查和催办。5.2 有权审查、修改以党委名义下发上报的文件、材料和收取各部门掌管的与工作有关的数字、资料、经验、情况等书面材料。5.3 有权根据党委决定和书记委托,召集会议商讨、研究、协调有关工作,并向书记汇报情况。5.4 有权对来宾、来信来访问题批转有关部门接待、承办处理。5.5 有权协助、配合党委领导找有关人员谈话,做思想政治工作。5.6 有权召开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在征得党委同

10、意后有权召集基层党支部书记会议和全厂党员大会。5.7 有权参加基层党支部一切会议和活动。5.8 有权列席党委民主生活,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5.9 有权向党委提出中层管理人员的培养考察、任免、调动、使用、晋级、调资和奖惩等方面的意见。5.10 有权检查、指导下属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整顿、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发展党员对象,通过考察、谈话有权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5.11 有权向党委提出下属党支部的建立、撤销、调整和整顿的意见。5.12 有权检查、指导和监督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有权查阅下属各党支部的会议记录。55.13 有权布置全厂的政治学习任务,并考核学习情况。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11、2002-03-18 批准 2002-03-18 实施Q/155-3-03.01-20025.14 有权召开各党团支部宣传委员和工会宣传委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安排宣传工作。5.15 有权检查各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5.16 有权收取全厂各部门关于思想教育、生产管理方面的数字、资料、情况等口头、书面材料。5.17 有权检查全厂对内对外宣传报道文字、图片资料和音像资料。6 检查与考核按厂有关考核办法,由党委进行检查与考核。6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3-03.02-2002党支部书记工作标准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党支部书记的职能、工作内容及要求、权限、工作程序以及检

12、查和考核办法等项内容。1.2 本标准适用于党支部书记。2 职责党支部书记在厂党委和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团结带领本支部党员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日常工作受党办指导。3 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要求3.1 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汇报。3.2 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3 负责组织实施

13、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检查落实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党委报告工作,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4 经常与支部委员和部门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提出建议,互相配合。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协助部门领导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协调部门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发挥调动各方面的权极性。3.5 负责做好本部门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宣传本单位的好人好事,宣传安全文明生产的先进典型和事迹。3.6 负责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党员干部公正廉洁,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坚持原则,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

14、的集体领导作用。4 工作程序4.1 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经常与各支委员密切配合,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半年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和汇报。4.2 依靠党小组开展工作,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议,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行政任务,向党小组布置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决定并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交流党小组工作经验,注意听取小组长的意见、要求和汇报。4.3 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和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员责任制,教育和监督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对违纪党员做好组织处理和思想教育工作,每半年对

15、党风情况检查、分析、总结和汇报一次。4.4 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通过党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计划和季度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每月定期分析员工思想动态,每季向党委做一次书面汇报。74.5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和党小组会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2002-03-18 批准 2002-03-18 实施Q/155-3-03.02-2002议,半年进行一次党课教育,负责整理和保管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记录,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政治组学习情况。4.6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培养和考察

16、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党员标准,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5 职权5.1 有权了解、检查和监督本部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和遵纪守法情况。5.2 有权对行政生产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向上级反映汇报。5.3 有权对本部门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教育、考察和监督。对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违纪的党员、干部、职工可以向支部大会、支委会或行政领导提出表彰奖励或惩处的意见。5.4 有权安排、检查和监督党支部的组织活动,有权主持召集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6 检查与考核由厂党委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8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17、企业标准Q/155-3-03.03-2002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标准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能、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职权以及检查和考核办法。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工会主席(副主席)。2 职能厂工会主席(副主席)在厂党委和粤电公司工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本厂工会工作负全面责任。3 工作内容和要求3.1 根据新时期工会工作“一个中心,两个维护,四项职能”的总任务,结合本厂实际,负责组织编制工会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厂党委和上级工会请示、汇报工作。3.2 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厂工会委员(或扩大)会议,审定厂工会季度工作计划,讨论和审定有关重

18、要事项。3.3 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部分会员代表座谈会,汇报半年工会工作,征求会员意见。3.4 负责组织厂工会开展全厂性的各类文体活动。3.5 负责检查各工会小组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3.6 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倾听和收集职工对生产管理、生活福利、廉正建设、工会工作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和部门。3.7 负责厂工会经费的使用及其审批。3.8 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参与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3.9 配合党、政、团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3.10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做好先进工会工作者、搞好积极分子的评比和表彰工作。3.11 负

19、责组织和参加本厂劳动争议的调解。3.12 负责组织慰问因病、伤住院的职工和退休员工。3.13 负责职工困难补助工作,做到补助合理。3.14 负责组织年底工会工作总结,并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会工作。4 工作程序4.1 重大事项先请示厂党委、上级工会,并经厂工会委员会议审定后执行。4.2 重要事项经厂工会委员(或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执行。与行政有关的重要事项,应先和行政有关领导沟通。4.3 一般事项组织工会干事执行。5 职权5.1 有权提出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建议。5.2 有权询问和监督本厂福利基金的使用情况。95.3 有权召开厂工会委员(或扩大)会布置工作,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各工

20、会小组的工作。5.4 有权监管厂工会经费,并对其使用负责审批。5.5 有权向有关部门收集有关资料。5.6 对损害职工利益、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不利于职工民主权益的事,有权向厂党委及行政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2002-03-18 批准 2002-03-18 实施Q/155-3-03.03-2002部门提出,并有权向上级工会组织反映。5.7 有权组织全厂性的工会活动。6 检查与考核按厂的考核办法和规定由厂党委进行检查与考核。10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3-03.04-2002工会专责工作标准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工会专责的职能、工作内容和要求、职权、工作程序以及检查与考核

21、办法。1.1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工会专责岗位。2 职责工会专责在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搞好工会的具体工作。3 工作内容和要求3.1 做好会员管理工作,承办新会员入会手续,负责会员的档案管理,按照规定及时接、转会员的关系,收好会费,做好工会的统计工作。3.2 配合厂内各项中心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3.3 协助工会主席(副主席)编审工会月、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经批准后认真执行。3.4 负责做好每半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代会的准备工作,做到工作周到,准备严密。3.5 结合节日和厂部的要求,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工会系统的各项活动。3.6 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不断

22、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3.7 向职工宣传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配合行政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教育。3.8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法宣传工作,参加职工的劳动争议调解。3.9 注意倾听和收集职工对生产工作管理、生活福利、廉正建设、工会工作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有关领导和部门。3.10 听取和了解职工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职工困难补助工作。3.11 做好职工住院的慰问和有关人员的节日慰问工作。3.12 搞好阅览室、娱乐室和体育器材的管理。3.13 按照上级和厂部的要求,做好厂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张贴、归档的具体工作。3.14 协助厂工会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4 工作程序4.1 按照工会月工作计划和措施,搞好具体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工会领导汇报。4.2 做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4.3 定期搞好厂务公开的工作。4.4 协助工会领导做好每年年终工会工作总结。5 职权5.2 有权参与推荐先进工会小组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5.3 有权参与提出召开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5.6 有权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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