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7个工作日监理、施工招标阶段11个工作日核 发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时间:7 个工作日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申请报告单位:发改局(经贸局)时间:6 个工作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时间: 5 个 工 作 日 出 具 初 审 意 见 ,20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可 并 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单位:消防局时间:5 个工作日环保部门立项意见单位:环保局时间:5 个工作日用地预审单位:国土局时间:5 个工作日环评报告审批单位:环保局时间: 进 入 初 步 设 计 审 批 阶 段 之
2、 前 核 发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时间:5 个工作日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单位:规划局时间:6 个工作日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19个工作日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牵 头 单 位 : 规 划 局 与 /或 发 改 (经 贸 )局 时间:5 个工作日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招 投 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3 个工作日部 门 审 批 意 见 (消 防 、 人 防 、 水 利 、管 线 、 海 事 、 航 道 、 地 震 等)单位:规 划 条 件 要 求 的 部 门时间:4 工作日监理、施工招标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时间:8 个工作日(
3、同时进行)部 门 审 批 意 见 (消 防 、 环 保 、 水 利 、人 防 、 气 象 、 国 土 、 管 线 等)单位:有关单位时间:4 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审批牵头单位:规划局时间:5 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时间:3 工作日办 理 用 地 审 批 手 续单位:国土局时间: 16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可 并 联 ) 建设用地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环保部门初步意见单位:环保局时间:5 个工作日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招 投 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3 个工作日审 核 中 介 机 构 编 制 的 预 算单位:财政局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可并联)报建施工阶
4、 段3个工作日建 设 施 工 报 建 、 核 发 建 设 项 目施 工 许 可 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时间:3 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时间: 进 入 报 建 施 工 阶 段 之 前 房 屋 白 蚁 防 治 合 同 备 案单位:建设(房管)局时间:2 个工作日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 45 个工作日。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3、以 上 流 程 属 市 、 区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 如 报 省 审 批 项 目 , 无 时 间 承 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时间:0 个工作日人防设备合同备案人防质量监督申请
5、表单位:人防办时间:2 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 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6、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 诺时限为 7 个工作日。二、到 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 个工作日。(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
7、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3.将全 部 联 办 部 门 窗 口 已 经 签 收 确 认 的 监 督 卡 送 回 发 改 局 窗 口 。4.到发 改 窗 口 领 取 和 签 收 立 项 意 见 ,办 理 承 诺 时 限 为 6 个 工 作 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 个工作
8、日。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一、办理规划、建筑 设计条件(一)到规划局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6 个工作日。二、办 理设计方案招标(一) 需要 进 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设计方案招标审批:1.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招标核准意见。2.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 诺时限为 3 个工作日。3.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
9、 2 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4.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 1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1.提交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 个工作日。 三、到 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一)提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
10、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5 个工作日。四、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二)凭监督卡分别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气象局办理承诺时限为 5 个工作日,凭监督卡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三)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11、办理承诺时限为 3 个工作日。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监理、施工招标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二)凭监督卡分别向财政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的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三)将已经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四)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 及 领 取 监 督 卡 等 有关 材 料 ,办 理 承 诺 时 限 为 3 个 工 作 日。(五)凭监督卡到审图中心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 5 个工作日。(六)凭监督卡到财政局窗口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
12、8 个工作日。(七)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八)将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九)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1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二)凭监督卡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在 监督卡上签名确认。(三)将已经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
13、建设局窗口。(四)到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3 个工作日。注意事项:一、以上文字说明提及的大部分部门都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有受理窗口,申办者只须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中心内各窗口即可办理。二、各审批部门窗口受理时须将审批过程中应提交的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和具体的办理程序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者。三、各阶段的审批时限从最后一个收到申办者交送材料的审批部门窗口签收次日开始计算。如申办者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交的,则审批时限从申办者修改或补交材料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四、报建每一阶段都设有一张监督卡,审批部门窗口和申办人须按要求填写交接监督卡,作为监督各审批部门窗口工作时效和受理申办者投诉的依据。每一报建阶段结束后,监督卡交由该阶段的牵头部门窗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