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23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 1.0.1 条 架空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必须全面地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积极慎重地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第 1.0.2 条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 10kV 及以下新建配电线路;原有配电线路的大修和改造;与城镇配电线路相连接的农用配电线路;临时配电线路的设计。第 1.0.3 条 配电线路不应采用两线一地制配线方式。第 1.0.4 条 配电线路分为高压(1kV 至 10kV)配电线路和低压(1kV 以下)配电线路。第 1.0.5 条 配电线路的
2、设计应符合城镇的总体规划,确定导线截面应与配电网络发展规划相协调。如无配电网络规划的地区,导线截面宜按十年用电负荷发展规划确定。第 1.0.6 条 配电线路的路径和杆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与配电网络改造相结合;二、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三、不占或少占农田;四、避开洼地、冲刷地带以及易被车辆碰撞等地段;五、避开有爆炸物、易燃物和可燃液(气)体的生产厂房、仓库、贮罐等;六、避免上起交通和机耕的困难。第 1.0.7 条 主干配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第 1.0.8 条 配电线路大档距的设计,应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
3、J379 的规定。第二章 气 象 条 件第 2.0.1 条 配电线路设计所采用的计算气象条件,应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采用10 年一遇的数值)和附近已有线路和运行经验确定。如当地气象资料与附录一典型气象区接近,宜采用典型气象区所列数值。第 2.0.2 条 配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值,应采用离地面 10m 高处、10 年一遇min 平均最大值。可无可*资料,在空旷平坦地区不应小于 25m/s,在山区宜采4用附近平坦地区风速的 1.1 倍,且不应小于 25m/s。第 2.0.3 条 电杆、导线的风荷载,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W-电杆或导线的风荷载(N);C-风载体型系数,采用下列数值:环形截面的钢筋混凝
4、土杆0.6矩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1.4导线直径17mm1.2导线直径17mm1.1导线覆冰(不论直径大小)1.2F-电杆杆身侧面的投影面积或导线直径与水平挡距的乘积 (m2);-设计风速(m/s)。各种电杆,均应按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垂直的情况计算(转角杆按转角等分线说方向)。第 2.0.4 条 配电线路设计冰厚,应根据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如无资料,除第气象区外,宜采用附录一所列数值。第三章 导 线第 3.0.1 条 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导线,应符合国家电线产品技术标准。供计算用的导线性能参数宜采用附录二所列数值。第 3.0.2 条 钢芯铝绞线及其它复合导线,应按综合计算拉断力进行计算。第 3
5、.0.3 条 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 3.0.3 所列数值。表 3.0.3 导 线 设 计 的 最 小 安 全 系 数多 股导线种类 单 股一 般 地 区 重 要 地 区铝绞线,钢芯铝绞线及铝合金线铜绞线一2.52.52.03.02.5第 3.0.4 条 导线截面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结合地区配电网发展规划,无配电网规划地区不宜小于表 3.0.4 所列数值。5二、采用允许电压降校核时:1.高压配电线路,自供电的变电所二次侧出口至线路末端变压器或末端受电变电所一次侧入口的允许电压降为供电变电所二次侧额定电压(6kV、10kV) 的5%。2.低压配电线路,自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口至线路
6、末端(不包括接户线)的允许电压降为额定低压配电电压(220V、380V)的 4%。表 3.0.4 导 线 截 面 (mm2)高压配电线路 低压配电线路导 线 种 类主干线 分干线 分支线 主干线 分干线 分支线铝绞线及铝合金线钢芯铝绞线铜绞线120120-7070-353516707050505035353518第 3.0.5 条 校验导线的载流量时,导线的允许温度宜采用70。第 3.0.6 条 三相四线制的零线截面,不宜小于表 3.0.6 所列数值。单相制的零线截在,应与相线截面相同。表 3.0.6 零 线 截 面 (mm2)导 线 种 类 相 线 截 面 零 线 截 面LJ-70 以下LG
7、J与相线截面同铝绞线及铜芯铝绞线LJ-70 及以上LGJ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铜绞线TJ-35 及以下TJ-35 以上与相线截面同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第 3.0.7 条 配电线路不应采用单股的铝线或铝合金线。高压配电线路不应采用6单股铜线。第 3.0.8 条 在对导线有腐蚀作用的地段,宜采用防腐型导线或采取其它措施。第 3.0.9 条 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二、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接头;三、接头距导线的固定点,不应小于 0.5m。第 3.0.10 条 导线的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钢芯铝绞线,铝绞线在档距内的接头
8、,宜采用钳压或爆压;二、铜绞线在档距内的接头,宜采用绕接或钳压;三、铜绞线与铝绞线的接头,宜采用铜铝过渡线夹、铜铝过渡线,或采用铜线搪锡插接;四、铝绞线、铜绞线的跳线连接,宜彩和钳压、线夹连接或搭接。导线接头的电阻,不应大于等长导线的电阻。档距内接头的机械强度,不应小于导线计算拉断力的 90%。第 3.0.11 条 导线的弧垂应根据计算确定。导线架设后塑性伸长对弧垂的影响,宜采用减小弧垂法补偿,弧垂减小的百分数为:铝绞线20%钢芯铝绞线12%铜绞线78%第 3.0.12 条 配电线路的铝绞线、钢芯铝绞线或铝合金线,在与绝缘子或金具接触处,应缠绕铝包带。第四章 绝 缘 子、金 具第 4.0.1.
9、条 配电线路绝缘子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类杆型所采用的绝缘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压配电线路1.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或瓷横担。2.耐张杆宜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和一个 E10(6)型蝴蝶式绝缘子或二个悬式绝缘子组成的绝缘子串。二、低压配电线路71.直线杆宜采用低压针式绝缘子或低压瓷横担。2.耐张杆应采用低压蝴蝶式绝缘子或一个悬式绝缘子。三、绝缘子的组装方式应防止瓷裙积水。第 4.0.2 条 在空气污秽地区,配电线路的电瓷外绝缘应根据运行经验和年处地段外绝缘污秽等级,增加绝缘的泄潜心距离或采取其他防污措施。如无运行经验,应符合附录三所规定的数值进行设计。第 4.0.3 条 绝缘子机械强度的
10、使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列数值:瓷横担3.0针式绝缘子2.5悬式绝缘子2.0蝴蝶式绝缘子2.5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T-瓷横担的受弯破坏荷载 (N);针式绝缘子的受弯破坏荷载(N);悬式绝缘子的一小时机电试验的试验荷载(N);蝴蝶式绝缘子的破坏荷载(N);Tmax-绝缘子最大使用荷载(N)。第 4.0.4 条 配电线路采用的金具,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第 4.0.5 条 金具的使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2.5。第五章 导 线 排 列第 5.0.1 条 高压配电线路的导线应采用三角排列或水平排列。双回路线路同杆架设时,宜采用三角排列,或采用垂直三角排列。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
11、宜采用水平排列。城镇的高压配电线路和低压配电线路宜同杆架设,且应是同一回电源。第 5.0.2 条 同一地区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在电杆上的排列应统一。零线应*电杆或*建筑物。同一回路的零线,不应高于相线。第 5.0.3 条 低压路灯线在电杆上的位置,不应高于其他相线和零线。第 5.0.4 条 沿建(构) 筑物架设的低压配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线,导线支持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 15m。8第 5.0.5 条 配电线路的档距,宜采用表 5.0.5 所列数值。耐张段的长度不宜大于1km。表 5.0.5 配 电 线 路 的 档 距 (m)电 压地 区高 压 低 压城 镇郊 区40506010040504060第
12、5.0.6 条 配电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应结合运行经验确定。如无可*资料,导线的线间距离不宜小于表 5.0.6 所列数值。表 5.0.6 配 电 线 路 导 线 最 小 线 间 距 离 (m)档距(m)线路电压40 及以下50 60 70 80 90 100高 压低 压0.60.60.650.40.70.450.75-0.85-0.9-1.0-注 1.表中所列数值适用于导线的各种排列方式。2.*近电杆低压的两导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第 5.0.7 条 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 5.0.7 所列数值。表 5.0.7 同杆架设线路横担之间
13、的最小垂直距离(m)杆 型电压类型直 线 杆 分 支 或 转 角 杆高压与高压高压与低压低压与低压0.801.200.600.45/0.60注1.000.30注 转角或分支线如为单回线,则分支线横担距主干线横担为 0.6m;如为双回线,则分支线横担距上排主干线横担为 0.45m,距下排主干线横担为 0.6m。9第 5.0.8 条 高压配电线路与 35kV 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 2.0m。第 5.0.9 条 高压配电线路架设在同一横担上的导线,其截面差不宜大于三级。第 5.0.10 条 配电线路每相的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下列
14、数值:高压0.3m低压0.15m第 5.0.11 条 配电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高压0.2m低压0.1m高压引下线与低压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0.2m。第六章 电杆、拉线和基础第 6.0.1 条 各型电杆,应按下列荷载条件进行计算:一、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二、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三、最低气温、无冰、无风、未断线(适用于转角杆和终端杆)。第 6.0.2 条 钢筋混凝土杆的强度计算,应采用安全系数计算方法。普通钢筋混凝土杆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7;预应力混凝土杆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8。混凝土及钢材的设计强度应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
15、术规程SDJ379 中的规定。第 6.0.3 条 配电线路的钢筋混凝土杆,应尽量采用定型产品,电杆构造的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第 6.0.4 条 需要接地的普通钢筋混凝土杆,应设置接地螺母。接地螺母与主筋应有可*的电气连接。配电线路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杆时,其主筋不应兼作接地引下线。第 6.0.5 条 配电线路的金属横担及金属附件应热镀锌。采用木横担时应选用优质木材,并应经防腐处理。10横担应进行强度计算,选用应规格化,其规格不应小于附录四所列数值。第 6.0.6 条 转角杆的横担,应根据受力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15 度以下转角杆,宜采用单横担;15 度至 45 度转角杆,宜采用双横担;45 度以
16、上转角杆,宜采用十字横担。第 6.0.7 条 多雾或空气污秽地区,当采用木横担时,在绝缘子固定处应装设分流绑线。第 6.0.8 条 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或镀锌铁线,其强度设计安全系数和最小规格应符合表 6.0.8 的要求。表 6.0.8 拉线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及最小规格拉 线 材 料 镀锌钢绞线 镀锌铁线强度安全系数 20 2.5最小规格 25mm2 3x 直径 4.0mm第 6.0.9 条 拉线应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装设。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宜采用 45 度,如受地形限制,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 30 度。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6m;拉线柱的倾斜角宜采用 10 度至
17、20 度。第 6.0.10 条 跨越电车行车线的水平拉线,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9m。第 6.0.11 条 郊区配电线路连续直线杆超过 10 基时,宜适当装设防风拉线。第 6.0.12 条 钢筋混凝土杆的拉线,宜不装设拉线绝缘子。如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应装设拉线绝缘子。在断拉线的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m。第 6.0.13 条 拉线棒的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16mm。拉线棒应热镀锌。严重腐蚀地区,拉线棒直径应适当加大 24mm 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腐措施。第 6.0.14 条 电杆基础应结合当地的运行经验、材料来源、地质情况等条件进行设计。在有条件的地方,宜采用岩石的底盘、卡盘和拉线盘。第 6.0.15 条 电杆的埋设深度,应进行倾覆稳定验算。单回路的配电线路,电杆埋设深度宜采用表 6.0.15 所列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