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1 页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对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管理效果以及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的检验和评定,是公平、公正地反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对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薪酬分配和奖惩的依据。第二条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组按照特定的标准、遵循规定的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充分体现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第三条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采取年度考核评价和终结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第四条 工程项目绩效
2、考评对象为项目经理部经理及领导班子成员。第五条 每年度项目工程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经理部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今后各项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建和管理的工程项目经理第 2 页 共 31 页部及其他各相关生产单位。第七条 公司成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成员部门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机械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劳动人事部、财务会计部、成本审计部和党群部门组成。第八条 考核评价组办公室设在成本审计部,负责考核评价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为充分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改革
3、、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将公司党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由党群相关部门按照评价内容作出相关考核评价,经公司党委办公会议审核后报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公室。第二章 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第一节 评价指标及权重第十条 绩效考核评价由项目利润率(该项包括年度利润率和项目终结利润率) 、资金上缴指标、项目管理费三个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施工管理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环保目标,项目内部管理,党群工作五个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组成。第十一条 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工程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第 3 页 共 31 页反映工程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经营期内所采取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其管理成效。
4、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年度考核评价时,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 40%,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 60%;工程项目终结考核评价时,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50%;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 50%。在实际评价过程中,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管理评价指标均按百分制设定,分别计算各项指标的分值,然后按附表所列各自权重折算。 (评价指标权重见附表)第二节 考核评价程序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评价程序(1)公司考核评价组成员部门按职责对经理部的各项指标完成的情况进行评价,按照附表 1-11-7 给评价对象打分。(2)公司成本审计部按附表 1 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考核评价报告,经考核评价组组长审核后提出初步评价报告,
5、提交公司党委扩大会决定考核评价结果。第十四条 终结考核评价程序(1)公司考核评价组成员部门按职责开展对经理部的评价,成本审计部编制项目责任成本,清理验工收入,确定二次经营情况,并对项目依法审计,计算实际工期;财务会第 4 页 共 31 页计部核算项目成本,确定项目实现利润,项目管理费和资金上缴情况;工程管理部确定工程项目工期进度,评价施工管理目标;安全质量监察部评价安全、质量达标情况;其他相关部门评价考核项目内部管理相关内容,并按照附表 2-12-7 给评价对象打分。(2)成本审计部按附表 2 汇总考评结果形成考核评价报告,经考核评价组组长审核后提交公司党委扩大会。(3)公司党委扩大会审定考核
6、评价报告,并决定项目终结考核评价结果。第三节 考核评价方法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和终结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年一季度前进行年度考核评价;终结考核在达到终结条件后进行。当年新组建的项目完成工程量达不到合同总价 10%的不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评分方法年度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公司考核评价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在年度终了十五日内,通过召开部务会议形式,对照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百分制打分,并按照附表年度权重折算后报公司成本审计部,形成评价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第十七条 终结考核评分方法:第 5 页 共 31 页(1)终结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项目主体及主要附属工程完工后,公司考核评
7、价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通过召开部务会议形式,对照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百分制打分,并按照附表终结考核权重折算后报公司成本审计部,形成评价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第三章 薪酬兑现第一节 工程项目薪金第十八条 公司对工程项目经理部经理及班子成员实行工程项目薪金制。在年度和项目终结时,公司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对经理部班子成员进行薪金分配。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薪金采取年度考核兑现和工程项目终结考核结算的形式进行分配兑现。在项目开工时公司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确定项目经理、书记的工程项目薪金,其他副职按正职的 80确定。(参见工程项目薪金对照表)年度薪金在年末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给予兑现,项目终
8、结时根据终结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最终的考核结算兑现。工程项目薪金对照表单位:万元工程项目规模 薪金额 备注5000 万以下(含) 8第 6 页 共 31 页5000 以上、10000 万以下(含) 81210000 万元以上、20000 万元以下(含) 121820000 万元以上、30000 万元以下(含) 182430000 万元以上 2430第二十条 对于工程项目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工期较长以及产值规模相对较小的特殊工程,公司将根据其特点另行决定其项目薪金额。第二十一条 对于公司测算确定亏损的项目,经理部实现的减亏额视同盈利,仍然计算项目薪金。第二十二条 对低于 2000 万元以下工期较短
9、的零小工程,公司将根据责任成本及其他指标完成情况,由有关会议另行决定其薪金标准。第二十三条 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部经理、党组织书记风险抵押金缴纳按工程项目薪金的上限和下线平均数的 50确定并一次性缴清,其他副职按经理的 80%一次性缴清。在工程项目开工一个月内,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返还按工程项目终结考核评价结果的情况确定返还额。不缴纳风险抵押金的,扣减兑现总额的 20。第二节 项目薪金的兑现第二十四条 年度薪金兑现第 7 页 共 31 页(1)在工程绩效考核期内实行月预支临时工资:项目经理、党组织书记月预支临时工资 3500 元,其他副职 3000元。(2)在当年末至次年一季度前
10、依据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计算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年度薪金:年度薪金额工程项目薪金/工程合同工期月数当年考核月数当年评价分数/100当年预支临时工资总额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终结考核兑现1、当工程项目主体及主要附属工程完工后,根据终结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工程项目薪金。工程项目终结薪金工程项目薪金项目终结考核评价分数/100已兑现年度薪金总额年度薪金考核中扣减评价分数所折算的薪金额当年预支临时工资总额2、工程项目终结兑现时,预留兑现总额的 20%,待债权债务全部清理后,予以返还。3、风险抵押金返还。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终结考核结束,兑现项目总薪金时根据工程项目终结考核兑现情况确定返还额。(1)经考核,项目实现利
11、润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确定指标的按完成或超额完成利润比例返还;达不到确定指标的,按差额比率扣减;亏损的全额扣减。第 8 页 共 31 页(2)项目经理中途调职,由考核评价组进行审计考核评价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结合在岗时间确定返还额度。(3)项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中途调职的,其风险抵押金按照合同工期和在岗时间按比例返还,剩余的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终结考核兑现项目总薪金时视考核结果返还。第三节 关于二次经营和超额实现利润的奖励第二十六条 二次经营的奖励:经理部通过调概索赔、变更设计进行的二次经营增加的效益,在完成内部责任成本确定的利润目标后的部分,经公司考核认定后按 1020%给予有功人员奖励。其中 50
12、奖励经理本人,剩余 50由项目经理视贡献大小决定对其他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二次经营奖励在项目终结考核兑现时同时进行。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通过加强管理在完成内部责任成本确定的利润后超额上缴利润的,经公司认定后,超额上缴利润部分的 58奖励给项目经理,经理部其他班子成员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奖励。第三节 项目考核兑现的其他有关问题第二十八条 内部责任成本需要调整时,公司将根据工程数量、合同工期等变更条件及时给予调整并由有关会议研究后重新确定内部责任成本及上缴利润额,并作为绩效考核第 9 页 共 31 页依据。第二十九条 项目兑现起始日期以项目上报工程管理部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截止日期为项目主体及主要附
13、属工程完工后止。第三十条 项目终结并兑现工程项目薪金后在项目继续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其工资待遇。第三十一条 考核期内领导班子职务发生变动或工作调动(以实际在岗时间为准) ,经审计确认形成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在岗时间分段考核兑现。凡当月在岗时间满半个月的按全月计发,当月在岗时间不足半月的不予计发。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二条 经考核完成或超额完成产值利润率指标的项目经理,可担任高于此项目规模产值类别的项目经理,对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可跨项目规模类别使用。第三十三条 考核亏损的项目,不予考核兑现,只按预支工资作为其收入。第三十四条 对管理有序、工作正常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调整其工
14、作,保持项目综合管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但第 10 页 共 31 页对管理无序、工作混乱造成项目亏损的项目经理,公司将予以撤换并追究相应责任。第三十五条 公司每年度根据其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对评比前三名的项目经理部进行表彰奖励。第五章 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和生产人员工资分配第三十六条 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每月岗位绩效工资基数为 1800 元。第三十七条 工程项目经理部正常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1、技术室、安质室、试验室主任 1.72.0,主管工程师 1.61.8,工程师 1.41.7,助理工程师 1.31.5,技术员 1.21.3,其他部门负责人 1.61.9,领工员(以公司人事命令为准)1.41.7,施工员(工人代领工员)1.31.5,其他管服人员 0.91.3。第三十八条 生产人员实行劳动定额承包工资、计件工资、单车(机)承包工资、工号承包工资等形式的工资制度。第三十九条 工程开工准备、收尾期间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按月岗位绩效工资基数的 1.01.3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