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实验室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暂行)1 目的为了完善实验室薪资管理体系中绩效管理办法,提供检测员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保障实验室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检测人员。3 考核原则3.1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3.2 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4 考核周期4.1 考核以一个季度为周期。5 职权5.1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检测员进行绩效的评估。5.2 综合部负责编辑每个月的绩效评估表上报给质量负责人。5.4 质量负责人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给站长审批
2、。6 绩效评估流程6.1 综合部在每周一把上一周检测员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进行汇- 2 -总(见附表 1) 。6.2 综合部在每个季度第一月 10 号左右统计好上个季度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发给实验室负责人,并把每季度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纳入到绩效评估中。6.3 质量负责人在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实验室内部检查,见评分细则,具体项目责任到人,并根据扣分情况纳入到绩效评估中。6.4 质量负责人负责每季度组织盲样考核(包括内部的日常质量考核和外部的能力考核样和比对样) ,根据考核通过率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并纳入到个人绩效评估中。6.5 公布绩效评估中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和实验室绩效评分量化表的得分情况。6.6
3、检测员在 20 日前可以提出申诉,组长或部门负责人作相应的解释沟通。6.7 质量负责人上报站长进行审批,站长进行奖励和惩罚的评定。7 奖励和惩罚 (后续配套相应的奖惩措施)- 3 -附录: 评分细则实验室绩效考核评分满分为 100 分,分为三大块:纪律与服从性(占 30%) 、工作绩效(占 40%) 、学习和成长(占 30%)一、纪律与服从性: (每项分数累积扣完为止)1.1 考勤(5 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一次扣 2 分。1.2 遵守各项制度(15 分):1.2.1 物品、试剂、标准物质的领用和使用未填写“物资领用记录表”的一次扣 2 分;1.2.2 样品无标识,试剂和标准物质配制无标签
4、的一次扣 2 分;1.2.3 实验室内务(见实验室内务值班表) ,卫生不干净、物品摆放不整齐、下班未关水关电一次扣 2 分;1.2.4 其他制度条款(见实验室管理规范) ,视情节轻重和对我站工作造成的影响,不按制度执行的扣 15 分。1.3、工作态度(10 分):1.3.1 不服从安排的扣 10 分;1.3.2 做事拖延一次扣 5 分。二、绩效考核:(每项分数累积扣完为止)2.1 任务完成情况(30 分):2.1.1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分配的各种实验任务一次扣 10 分;2.1.2 实验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一次扣 10 分;- 4 -2.1.3 实验原始记录表、实验报告不按时完成、拖延、缺失的
5、一次扣10 分;2.1.4 发现实验数据造假的一次扣 20 分。2.2 盲样考核(10 分):外部(国家、省、市)盲样考核、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结果为“不满意”的扣 10 分,结果为“有问题”的扣5 分;三、学习和成长:(每项分数累积扣完为止)3.1 内部考核(10 分):3.1.1 实验室组织不定期考试中(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化学试剂使用、标准物质配制、实验室管理体系等其他知识) ,试卷得分低于 80 分者扣 2 分;3.1.2 实验室每季度组织一次盲样考核或实验员之间比对(当有外部忙样考核时,不举行) ,结果为“不满意”的扣 5 分;3.2 仪器实操(10 分):实验室不定期抽查实验
6、员仪器实操能力3.2.1 玻璃器皿(移液管、容量瓶等)和移液枪明显操作错误的扣 2分;3.2.2 辅助型设备(超声波清洗器、烘箱、振荡器、抽滤机等)明显操作错误的扣 2 分;3.2.3 检测型设备(pH 计、天平、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原子吸收、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其他产生实验数据的仪器设备)明显操作错误未造成仪器损坏的扣 2 分,对仪器造成损坏的扣 5 分。- 5 -3.3 培训效果(10 分):在每次培训后,通过现场提问、试卷或写一份培训心得来评判培训效果,对回答错误、试卷得分低于 80 分或没有上交心得体会的一次扣 5 分。四、其他加分项:(独立计算分值,纳入到后续相应的奖惩措施中)4.1 在正常上时间外,因实验任务紧急或检测项目需连续操作的,每累计加班 1 小时加 1 分;4.2 除完成分派的检测任务量和时间外,提前(1 天以上)或超额(10%以上)完成的加 2 分;4.3 如果 3.1.2 考核结果为“满意”的加 5 分;4.4 被团队采用建议,针对人才培养、测试流程、检测方法、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并被采纳的建议,每次加 2 分;4.5 代表我站或我局参加外部比赛获得名次的加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