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装修合同书发包人:(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承包人:(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 室内装修工程与施工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如下:一、 装修项目:1、具体如下:二、 装修地点:三、 装修方式:本项目装修采取乙方包施工、材料、沙发、灯饰全包干方式,包干内容主要有: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以及乙方报价清单等进行施工。2、如因施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不合理,乙方应该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3、包施工及管理:乙方对本项目装修施工实行一
2、次性包工、包料、包沙发、包灯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与管理费,包各项保险费与应缴税费等一切有关事宜与费用。4、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的任何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事故、管理事宜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工程收入应缴交的有关税金和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担负。四、 装修工期:本项目设计装修工期定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2日止,具体时间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该工期届满时,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将样板房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如超期交付使用每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五、 装修施工质量要求:1. 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材料品牌产品、材质、颜色与甲方共
3、同协商确定,用料、相关工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详细说明选材和施工,材料的选择确定须经甲方书面认可。2. 本项目建设装修的质量要求是: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组织施工;操作规程全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的指标,装修效果使甲方满意为止。3. 本项目整体效果及质量标准是:应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将利润控制在不超过 10%的范围,以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总体效果和质量要高于现有宝安中心区在售楼盘的电梯大堂标准。4. 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自本项目
4、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六、 装修费用采取一次性造价包干的方式,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本项目室内装修施工费用(详见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 元/计算,即折后总额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 元整 (¥ 元) ,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工程造价。如乙方没有按照工程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施工,未施工部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报价清单如数扣除。装修的具体项目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费用总额的确定为双方充分协商的最终结果,对于核算中可能存在的漏算、错算、少算等因素均已全部考虑在内。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仅供签合同时给甲方参考,总之该项目的承包价应做到项目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
5、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不能满足该项目的需要,不够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超出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如数照扣。除非甲方对装修项目再作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增加) ,否则对装修费用不再作任何增加调整,包括施工中对个别项目的局部修改和验收中可能出现的返工现象等,均由乙方在本合同装修费用总额内处理。3七、 付款方法乙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要求施工时,甲方分四期按下列方式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第一期: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进场、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 30%后,甲方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 20%,第二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 60%后,甲方再次付给
6、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 25%, :第三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 80%后,甲方再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第四期:样板房室内装修完工且所有家私配饰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 7 天内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 25%,即人民币 ;预留数额为装修费总额 5%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予乙方。八、 双方责任(一)甲方:1. 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头。2. 按时支付装修费用,否则逾期 10 天后,每天支付欠费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乙方:1. 严格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原材料等级与规格、建设项目质量要求等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
7、作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说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服从甲方、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对样板房装修的修改意见,否则,若装修项目质量不合格,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并按期竣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2. 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有本项目装修施工交付甲方使用。若出现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造成延误项目竣工、推迟使用的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
8、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4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工程队施工,其他工程队施工的成本高于本合同造价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负责。3. 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环境绿化、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否则担负相应的责任。4.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或附属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担负相关责任。5.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若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不合格,须无条件返
9、工,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不得延迟装修工期,按合同期限竣工。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6.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装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项目竣工后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装修项目成品进行保护,否则如有任何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7. 乙方在工程中的材料应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提供,如有材料代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预顺延。8.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做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9.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 1 套完整的竣工图及光盘。九、 工程竣工验收及标准工程竣工后 2 天内乙方以书
10、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期为三天,由双方派代表到工程现场验收。验收以合同附件,工程附图所载明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进行,同时提供相关主材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当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则应立即清理并退出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重做,所需时间计入合同工期。十、 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乙方责任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到场维修。如乙方不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金里扣除。十一、其他事项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或有关协议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2. 经双方确认的与本项目建设装修有关的设计图纸、作法说明、设备清单、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是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3. 本合同书原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甲方:签字盖章:时间:乙方:签字盖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