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室开放制度 1.为了满足老师和学生的科研、学习需求,最大限度发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效能,我校实验室对本校全体师生开放。实验教师要准备好开放所需的相关材料,做好实验器材准备、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等工作,每天按时开放实验室。 2.学生到实验室实验,应提前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到实验室领取通知单,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报任课老师同意并签字,然后交实验室老师审核,由实验室老师安排时间、地点完成实验。 3.学生进入实验室,要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实验室老师指定的位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药品材料,未经老师允许,不能动用实验室其他
2、仪器设备,不得在室内做与本实验无关的任何事。发现仪器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老师,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加倍处罚。 4.学生在实验结束后,应向老师提交实验报告,整理好仪器设备并交还给实验室的老师,关好水电,清洁实验室,经老师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1) 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 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
3、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 “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