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挂靠合同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网约车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共同遵守。1双方主体资格1.1 甲方为网约车经营者,已取得相关运营资质可依法开展网约车运营行为1.2 乙方为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员。乙方作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符合以下条件:(一)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2、他条件。2.挂靠事项2.1 乙方现有车辆苏 ,车辆品牌为 ,车辆颜色: ,发动机号:,车架号: 。用于挂靠甲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登记为甲方所有。2.2 乙方车辆符合网约车经营,符合下列条件如下:(一)本市号牌车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二)7 座及以下乘用车,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 3 年;(三)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 12 万元;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 250 千米;(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分别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平台、公安机关警务大数据平台;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
3、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JT/T794);(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 乙方挂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4 甲方虽登记为名义所有权人,但车辆购置款、车船税、上牌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且乙方实际占有支配车辆,乙方为车辆实际所有权人。3.相关费用3.1 挂靠费 3600 元,签订合同时支付。挂靠费每个月 300 元,每年挂靠前 1 日向指定的账户缴纳挂靠费。账户户名为: ,账号: ,开户行: 。该费用不含税费。如乙方需发票的,应当承担相应税费。挂靠费不退还乙方。3.2 在挂靠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保险包括交
4、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 、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 10 万元) 、不计免赔险等。乙方如运营过程中多次出现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费用上涨的,乙方应当承担上涨后的保险。3.3 车辆年检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营车辆过程中所产生的加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承担。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4 乙方在驾驶车辆时应当谨慎注意,如期间产生违章记录的,应当自行缴纳违章罚款并处理违章扣分记录。3.5 车辆由乙方过户至甲方时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4.交通事故处理4.1 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 1.2 条款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资格或违反 2.2 条款网约车运营条件期
5、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不足以支付全部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剩余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理赔费用未全部覆盖赔偿事项的,保险公司不赔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车辆贬值损失费等) 。4.2 乙方在驾驶车辆前不得有饮酒和吸毒,如因酒驾毒驾而导致交通事故,或发生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6、、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车辆贬值损失费等) 。4.3 如乙方在运营过程中,因为自身责任(交警认定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导致车内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照合同对受害者进行理赔,如理赔费用不足以支付全部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剩余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理赔费用未全部覆盖赔偿事项的,保险公司不赔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4 如乙方出借或出租车辆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
7、维修费、车辆贬值损失费等) 。5.违约责任5.1 乙方有违反本合同 1.2 条款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资格或违反 2.2 条款网约车运营条件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主张违约金 5 万元。5.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 3.1 条款支付挂靠费二个月内的,应当足额补缴挂靠费并承担违约金 5000 元。若未支付挂靠费超过二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没收挂靠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拖欠挂靠费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5 万元。5.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 3.2 条款缴纳保险或缴纳保险保额低于约定,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保险公司不赔或赔偿费用过低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
8、、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等) 。甲 方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 没 收 挂靠保证金并 主 张 违约金 5 万元。5.4 如乙方未及时车辆年检和保养,导致车辆出现问题或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等)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 5 万元。5.5 如乙方发生合同中约定应当赔偿全部责任而未赔偿的,还应当承担甲方因起诉而产生的律师费
9、、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及违约金 5 万元。5.6 如乙方在挂靠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及乙方的担保人追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挂靠保证金。6.合同变更及终止6.1 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6.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7.保证7.1 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或解除后的三年。7.2 保证方式为连带担保责任。7.3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应当支付的挂靠保证金、挂靠费、利息等费用及本合同 4.1-4.4,5.1-5.5 条款中约定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7.4 公司保证车辆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如因资质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理的所有费用公司承担。8.其他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项需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8.2 本合约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