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 最低配备标准。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 员人数。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 2 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附件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总人数 岗位及人数 备 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5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2、建筑面积小于 2000 平方米的工程,岗 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 3 人,即项 目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1 万
2、平方米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11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建 筑 工 程 、 装 修 工 程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15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 人、标准员 1 人、机械员 2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 5 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 1 人。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5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3、 1 人。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2、造价低于 100 万元的工程,岗位人 员总人数可减少至 3 人,即项目负责 人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5000 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11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土木工 程、线 路 管 道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工程合同价1 亿元15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4、 3 人、质量员 2 人、标准员 1 人、机械员 2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1、工程合同价在 1 亿元以上时 ,每增加 5000 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 1 人。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 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 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10附件 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施工阶段(人)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施工准备阶段 基础阶段 主体阶段 安装、装修 阶段 竣工阶段2 人 3 人 3 人 3 人 3 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总监 1 人、专监 1 人 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总监 1
5、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2 人 3 人 4 人 4 人 3 人1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总监 1 人、专监 1 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2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2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3 人 4 人 6 人 6 人 3 人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总监 1 人、专监 3 人、监理员 1人总监 1 人、专监 2 人、监理员 1人总 监 1 人 、专 监 2 人 、监 理 员 3 人总 监 1 人 、专 监 2 人 、监 理 员 3 人总监 1 人、
6、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4 人 7 人 10 人 11 人 6 人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2人总监 1 人,专监 2 人,监理员 4人总监 1 人,专监 4 人,监理员 5人总监 1 人,专监 5 人,监理员 5人总监 1 人,专监 2 人,监理员 3人2 人 3 人 4 人 4 人 3 人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总监 1 人、专监 1 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2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2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3 人 4 人 5 人 5 人 3 人500
7、0 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总监 1 人、专监 2 人、监理员 1人总 监 1 人 、专 监 2 人 、监 理 员 2 人总 监 1 人 、专 监 2 人 、监 理 员 2 人总监 1 人、专监 1 人、监理员 1人4 人 6 人 9 人 10 人 5 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1 亿元 总监 1 人,专监 1 人, 总监 1 人,专监 2 人, 总监 1 人,专监 3 人, 总监 1 人,专监 4 人, 总监 1 人,专监 2 人,11监理员 2人监理员 3人监理员 5人监理员 5人监理员 2人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 最低配备标准。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或总监代表, 专监仅包括 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3建筑面积超过 15 万平方米,每增加 5 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 1 人。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