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稿)教师考核制度是教师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考核结果是教师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为使考核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特制定本细则:一、政治思想(20 分)1、政治态度(5 分)(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国家法律得 5 分。(2)学习或开会无故缺席一次扣 1 分;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扣0.5 分;受党纪、政纪通报批评处分的扣 5 分。2、师德表现(10 分)(1)注重职业道德,以身作则,教书育人,无体罚现象得 5 分。(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嫌弃学困生,注意全面提高质量得 5 分。(3)歧视学困生,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打
2、骂学生或侮辱学生人格行为,以及随便不让学生上课行为的 5-10 分。3、事业心、责任心(5 分)(1)安心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各级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并能按时较好地完成的得 5 分。(2)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财产、仪器保管、安全防范、教育教学等工作有失职行为的扣 1-3 分。不服从工作分配,比较松散扣2 分。 二、教育教学(30 分)1、教学研究(15 分)(1)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努力提高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全员性的岗位培训、新课程培训、市、区、校各级组织的各类学科培训,以及积极参加教研、学术活动得 10 分。(2)不重视继续教育工作,不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及教研活动
3、酬情扣 17 分。(3)参加国培和共需课期间,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阶段性任务,而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扣 5 分,国培或共需课成绩有一项不合格的扣 15 分。2、教育教学常规(15 分)(1)备课 3 分。能按课程标准、教材要求备好课,教学内容较完整的得 3 分。否则酌情扣 1-3 分。(2)课堂教学 5 分。能完成教学计划,面向全体,课堂效益高、效果好得 5 分。未能完成课堂教学计划、一学期上课迟到超过 5 次,教学方法不当,效果差扣 3 分。(3)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 5 分。作业布置适中,批改符合规范,并认真及时批改,及时反馈辅导得 5 分。作业布置不合乎学校规定,批改马虎,批阅密度不达标
4、(作业批阅密度为每学期工作日总数的 90%) ,不反馈辅导等现象的扣 3 分。(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得 2 分。每学期 3 次不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的扣 2 分。三、出勤情况(20 分)1、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恳,出全勤,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得 20 分。2、在上班期间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每次扣 2 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1 分,旷工一次扣 5 分。3、事病假一天扣 1 分,每年事病假超过 20 天(工作日)的,不参与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初步定为合格等次。四、工作业绩(30 分)1、完成基本工作要求(10 分)(1)工作量按规定达标,并有效地履行了工作职能得 5 分。(2)
5、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5 分) 。能认真履行正副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得 5 分,根据原州区第四小学班主任考核管理办法规格,未完成相关班主任工作的,扣 15 分。2、教学工作成效(20 分)(1)教学成绩达标(10 分) 。能够有效的完成教学任务,所任教学科上半年期末教学质量达标(合格率 91%)得 5 分,所任教学科下半年期中教学质量达标(合格率 91%)得 5 分,成绩不达标的此项为 0 分。(2)教学成绩加减分(5 分) 。在上半年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学科以本年级同一学科平均分为标准(不考虑平均分是否达标) ,每高出年级平均分的加高出的同等分数(如成绩高出年级平均分 0.8 分者在此项内
6、加 0.8 分) ;低于年级平均分的减低于的同等分数。在下半年期中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学科以本年级同一学科平均分为标准(不考虑平均分是否达标) ,每高出年级平均分的加高出的同等分数(如成绩高出年级平均分 0.8 分者在此项内加 0.8 分) ;低于年级平均分的减低于的同等分数。关于此考核细则的说明:一、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依据时间为每年的 2 月至 12 月份。二、考核时,对照评分标准,先自评,然后由考核组进行考核评分。三、所有专任教师和国家在编人员,根据实绩,参照本细则考核,最后评出分数。四、每年事病假累计超过 20 天(工作日) ,考核等级不能评为“优秀” 。每年旷工时间累计超过 3 天
7、的,考核等级评定为基本合格,旷工时间累计超过 5 天的,考核等级评定为不合格。五、遇特殊情况的,由考核组决定加分或减分。六、本考核细则若与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文件为准。七、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校委会解释。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项目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1、政治态度(5 分)2、师德表现(10 分)政治思想(20 分) 3、事业心、责任心(5 分)1、教学研究(15 分)教育教学(30 分) 2、教育教学常规(15 分)1、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恳,出全勤,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得 20 分。2、在上班期间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每次扣 2 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1 分,旷工一次扣5 分。出勤情况(20 分)3、事病假一天扣 1 分,每年事病假超过 20 天(工作日)的,不参与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初步定为合格等次。工作业绩1、完成基本工作要求(10 分)(30 分) 2、教学工作成效(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