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设备操作规程(只适用滚筒和轴重仪设备,不适用平板和地磅)2016.2审定引用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与方法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 外廓尺寸测量2、 整备质量测量3、制动性能检验4、前照灯检验5、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6、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7、在用汽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规程8、在用汽车双怠速尾气排放检测规程9、在用汽车稳态工况法检测规程10、微机网络系统操作11、人检验操作规程(1)唯一性认定,车辆特征
2、参数、外观、安全装置检查12、人检验操作规程(2)底盘动态检验13、人检验操作规程(3)车辆底盘部件检查外廓尺寸测量1 检验设备、工具要求1.1 人工检验标准器具a) 钢卷尺:不确定度:1级;b) 标尺、铅垂、水平尺。1.2 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测量仪应符合计量法规,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1%或20mm。2 人工检验方法2.1 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在车辆前后和两侧突出位置,使用线锤在地面画出“十”字标记。如图所示。车辆前后突出位置标注示意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示意为防止车辆前后突出位置不在同一中心线上,影响测试准确度,可将车辆移走,在地面的长宽标记点上分别画出平行线,
3、在地面形成一个长方形框架(可用对角线进行校正)找出车辆中心位置,用钢卷尺分别测出长和宽的直线距离,作为整车的车长和车宽,但GB/T 3730.3规定的后视镜、侧面标志灯、示位灯、转向指示灯、挠性挡泥板、折叠式踏板、防滑链以及轮胎与地面接触部分变形,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加装的其他部件不计入。2.2 车辆高度的测量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将水平尺放在车辆的最高处并且保持与地面水平。在水平尺一端点放铅垂到地面画出“十”字标记,用钢卷尺测量水平尺该端点与地面 “十”字标记之间的距离示值即为该车的实际高度,如图所示。车辆高度的测量示意3 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检验3.1 将车辆正直居中驶进测量仪,按产品
4、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得车辆长度、宽度和高度数值。3.2 测量仪不得具有人工修改测量数据和照片的功能,对于需要人工确认修改不计入车长、车宽的,应记录修改日志。4 测量过程记录4.1 人工测量过程记录人工检验的整个检验过程应进行全程摄像记录。4.2 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检验过程记录仪器测量过程中应由仪器实时自动保存测得数据和车身正面、侧面的测量照片并上传至监管系统,照片及数据不能人工修改。整备质量测量1 设备要求整备质量测量选择轴(轮)重仪方式进行测量。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测量时,应保证轴(轮)重仪有足够的有效测量长度,确保双联和三联的各并装轴同侧轮同时停在一块称重板上。2 测试车辆要求测试车辆应符合
5、GB/T 3730.2规定关于车辆质量的要求。3 测量方法3.1 轴(轮)重仪测量时应保持被测车辆保持水平,将车辆依次逐轴(对并装双轴和并装三轴视为一轴)平稳缓慢行驶至测量台,等平稳静止后,测得该轴轴荷;计算所有轴荷之和,计为该车的整备质量。3.2 挂车的整备质量可先测得汽车列车的整备质量、牵引车的整备质量,然后计算得出汽车列车的整备质量与牵引车的整备质量的差值,作为挂车的整备质量。制动性能检验1 台试空载制动检验1.1 检验设备相关要求检验设备相关要求如下:a) 机动车制动检验采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并应根据所检验车辆的轴荷选择相应承载能力的制动台;b) 轴(轮)重仪应水平安装,安装时称重
6、台上表面与地平面的高差不得超过5mm;c) 制动台前后地面的附着系数应不小于0.7;d) 用于检验多轴及并装轴车辆的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其台体应能通过装置举升并满足安装要求;1.2 检验前准备检验前应准备工作如下:a) 制动检验台滚筒表面应清洁,没有异物及油污;b) 检验辅助器具应齐全;c) 气压制动的车辆,贮气筒压力应能保证该车各轴制动力测试完毕时,气压仍不低于起步气压(未标起步气压者,按400kPa计);d) 液压制动的车辆,根据需要将踏板力计装在制动踏板上。1.3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验步骤如下:a) 被检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各轴依次停放在轴(轮)重仪上,并按规定时间(不少于3s)停放
7、,测出静态轮荷(轮重、制动分列式);b) 被检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将被测试车轮停放在制动台滚筒上,变速器置于空档,松开制动踏板;对于全时四轮驱动车辆,非测试轮应处于附着系数符合要求的辅助自由滚筒组上,变速器置于空档;c) 起动滚筒电机,稳定3s后实施制动,将制动踏板逐渐慢踩到底或踩至规定制动踏板力,测得左、右车轮制动力增长全过程的数值及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并依次测试各车轴;对驻车制动轴,操纵驻车制动操纵装置,测得驻车制动力数值,并计算轴制动率、不平衡率、驻车制动率、整车制动率;d) 可采取相关措施防止被检车辆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上后移,以适应制动检测需要。1.4 特殊情形处置特殊情形按以下方
8、式处置:a) 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上检验时,被测试车轮在滚筒上抱死但整车制动率未达到合格要求时,应在车辆上增加足够的附加质量或相当于附加质量的作用力(在设备额定载荷以内,附加质量或作用力应在该轴左右车轮之间对称作用,不计入轴荷)后,重新测试;b) 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上检测受限车辆或底盘动态检验过程中点制动时无明显跑偏,但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合格的车辆,应换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或采用路试检验。1.5台式加载制动检验加载制动检验采用具有举升加载功能的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验进行,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货车、与挂车组合成的汽车列车的第一轴和最后一轴不测,具体方法如下:a) 被检车辆正直
9、居中行驶,将被测试车的第二轴停放在制动台滚筒上,变速器置于空档,松开制动踏板;b) 通过举升装置对测试轴加载,举升至副滚筒上母线离地100 mm(或轴荷达到11500kg时),停止举升;测出左右轮轮荷,计算得出该轴加载状况下的轴荷(或直接测得该轴加载状况下的轴荷);c) 起动滚筒电机,稳定3s后实施制动,将制动踏板逐渐慢踩到底或踩至规定制动踏板力,测得左、右车轮制动力增长全过程的数值及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并计算加载轴制动率、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d) 重复a)、b)、c)步骤,依次测试各车轴。前照灯检验1 设备要求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及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测量应使用具备远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检
10、验功能的前照灯检测仪。2 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如下:a) 检测仪受光面应清洁;b) 轨道内应无杂物,使仪器移动轻便;c) 前照灯应清洁。3 检验方法3.1 自动式前照灯检测仪检验时,按以下步骤进行:a) 车辆沿引导线居中行驶至规定的检测距离处停止,车辆的纵向轴线应与引导线平行,如不平行,车辆应重新停放;b) 置变速器于空档,车辆电源处于充电状态,开启前照灯远光灯;c) 给自动式前照灯检测仪发出启动测量的指令,仪器自动搜寻被检前照灯,并测量其远光发光强度及远光照射位置偏移值;注:前照灯远光照射位置偏移值检验仅对远光光束能单独调整的前照灯进行;远光光束能单独调整的前照灯是指手工或通过使用专用工具能够在不影响近光光束照射角度的情况下调整远光光束照射角度的前照灯,通常情况下远近光束一体的前照灯其远光光束照射角度不能单独进行调整。d) 被检前照灯转换为近光光束,自动式前照灯检测仪自动检测其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照射位置偏移值;e) 按上述c)、d)步骤完成车辆所有前照灯的检测;f) 在对并列的前照灯(四灯制前照灯)进行检验时,应将与受检灯相邻的灯遮蔽。g) 采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时,测试前应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