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施工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负责承建渠县总工会“三中心一阵地“”装修项目水电安装工程中相关分项工程发包人给乙方实施完成,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装修施工地点:_渠县东城云满庭_。2工期: 2017 年 5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8 月 12 日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59500.00 元人民币。(暂估 1700m,单价 35 元/m)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1)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
2、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范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质量要求: 优良 。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2、若乙方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时。应返工重做,造成甲方材料损失费用按成本价计算赔付。此赔付由甲方直接在本工程款中扣除。3、乙方在施
3、工过程中若出现材料浪费,按成本价 3 倍计算赔付,若出现工地材料偷盗变卖等情况,经发现后按原价 10 倍处罚,情节严重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5.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
4、人等进入现场。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1. 工程款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预埋工程结束后,经甲方现场代表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二次付款:工程全部结束后,项目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5%;余下的 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三个月后无息退还给乙方。2. 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每天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面板安装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3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第六条 保证
5、金的约定:1、本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 2、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第七条 保险约定: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全额办理民工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保单甲方确认后复印留底。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
6、它1、如乙方施工人员当中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所有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以 500 元/人次进行重罚作为名誉赔偿。2、若因乙方起哄的或非正当原因停工的,则按 1000 元/天,从工程款中扣除。3、乙方自行办理有关上岗证、劳务证等相关的证件,若证件不具备而被查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伤、残、亡等事故,除由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外,其余差额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二条 附则(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四)合同有效期至_。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户名:李红霞 户名:账号:6230 7201 1051 1409 792 账号:开户行:南充市商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开户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