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1 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精细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动火作业区划分、动火作业有关人员职责和资质、动火作业分级和审批、动火分析及判定、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等要求。本规定适用于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化学品仓储企业的动火作业,可参照此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定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定。GB50016 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 业设计防火规范GB30871 化学品生 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
2、范AQ3022 化学品生产单 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8 化学品生产单 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2AQ3025 化学品生产单 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3.1 精细化工企业依法设立,生产、使用和储存精细化工原料或产品的企业。主要包括:农药、医药、染料、涂料(包括油漆和油墨)、颜料、试剂和高纯物、信息用化学品(包括感光材料和磁性记录材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粘合剂、催化剂和各种助剂、化学药品和日用化学品、 电子化学品及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等行业。3.2 仓储企业依法设立,储存化工(危险化学品)原料和(或)产品的仓储经营企业。3.3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
3、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塑料焊等进行的作业。实验室使用的电炉、酒精灯、加热套等,合成炉开车点炉等,不作为动火作业管理。3.4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 甲、乙类区域的场所。33.5 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3.6 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3.7 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要办理动火安
4、全作业证的区域。3.8 动火作业单位 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3.9 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是指向企业提供动火作业管理服务的单位,包括专业外包服务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检维修队伍等。4 基本要求4.1 企业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实施动火作业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动火作业频次,强化动火作业风险管控,杜绝擅自动火作业行为。4.2 企业应明确禁火区、固定动火区的范围,并设置明显的标志。4固定动火区应每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4.3 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应实行动火作业许可管理,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未取得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得进行动火作
5、业。4.4 企业应明确动火作业分级及动火作业的审批权限和责任人。4.5 动火作业应明确动火作业负责人和监火人。4.6 动火作业前, 企业和动火作业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4.7 动火作业人员和监火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4.8 动火作业前,企业应对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动火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程序等。4.9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单位应对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使之符合安全、适用要求。4.10 作业人员应遵守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操
6、作规程,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4.11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时,应同时执行相关作业要求,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54.12 当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企业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4.13 作业完毕,企业和动火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完工验收,清理作业现场,消除余火,及时将作业用的工器具、临时电源、脚手架、临时照明设施等撤离现场,恢复作业过程中拆移的相关安全设施的功能。4.14 企业应对动火作业风险管控能力、动火分析和技术力量、动火作业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等动火作业基本安全管理条件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
7、估。不具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条件的,应聘请第三方实施动火作业。5 职责和资质5.1 职责5.1.1 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a)负责组织制定、发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评估动火作业基本安全管理条件;b)负责保证动火作业必需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及应急装备等安全保障的投入;c)负责审批特殊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区;因故外出时可授权其他负责人审批特殊动火作业;6d)必要时应指派专人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e)负责签发动火作业审批人资格证。5.1.2 安全管理部门a)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属地动火作业安
8、全管理情况;b)负责制修订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前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管理、动火作业器具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c) 负责组织对特殊动火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d)负责对动火作业审批人、动火人、监火人、参与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颁发企业监火人资格证;e) 负责对企业的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f) 负责对动火人、监火人资质的审查。5.1.3 动火作业负责人a)动火作业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b)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交底,组织并参与作业前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措施,并告知作业人员、
9、监火人员。7c)提出动火作业申请,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确定分析项目,带领分析人员到用火点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判定分析数据是否合格。d)负责组织动火作业完工验收,组织检查、清理动火现场。5.1.4 动火人a) 参与动火作业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动火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b) 确认相关动火作业安全措施;c) 确认动火作业内容、动火方式、动火部位、地点和时间;d) 遵守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执行“三不动火” 原 则,即无未 经 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认安全
10、后方可离开现场;e) 发现不具备安全动火作业条件时或在作业过程中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并及时报告监火人;f) 持动火安全作业证和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进行动火作业。5.1.5 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动火作业单位现场作业管理的责任人。8a) 参与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动火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b) 负责施工方参与动火作业人员的管理,对施工作业人员负有管理责任;c) 按照动火作业负责人的要求组织落实相关安全控制措施。d) 负责检查动火作业使用的工器具,确保完好。5.1.6 监火人a) 参与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动火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1、b) 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护,观察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行为,及时提醒和制止不安全行为,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c) 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d) 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实施动火作业服务时,第三方服务不能替代企业监火人的职责;e) 监火时监火人应持监火人资格证,佩戴袖标等明显标志。当发现动火人、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火人应立即制止动火;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9执行“三不 动火” 原则 且不听劝阻时,有 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向上级报告。f) 动
12、火过程中,不得从事与监火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人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g) 紧急情况下,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初期事故应急处置;h)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与动火人共同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i) 特殊、一级动火作业时,监火人应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全程监测,涉及有毒场所应同时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5.1.7 属地负责人属地负责人(分厂厂长、车间主任、装置经理、仓库主管等)为动火作业点所在区域的最高管理者,有权指挥、调度属地生产、检修,调配属地人力资源、应急资源等。a)对属地的所有动火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b)指定动火作业负责人、监火人;
13、c)对属地动火作业的危害辨识、风险分析结果、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督促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10衔接;d)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e)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1.8 动火作业分析人a)动火分析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b)按照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的动火点和动火分析项目到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测分析,取样检测要有代表性并出具动火分析报告单;c)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准确,对分析结果负责。5.1.9 动火作业审批人a)经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取得企业颁发的审批资格证;b)亲临现场,检查督促动火作业属地和动火作业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审批动火安全作业证;c)特殊动火作业审批人可以审批一级和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一级动火作业审批人可以审批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d)对审批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