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录 A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汇总表审 查 编 号 :居 住 建 筑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建筑类型 公 共 建 筑 居 住 +公 建 建筑面积设 计 单 位审查指标 节地 节能 节水与 水 资 源 利 用 与 材 料 资 源 利 用足 足不 满 足 不满足不参审 专业 不参审 专业 不参审 专业 不 参 审 专业 不参审 专业节材 室内 提高类 型 与 室 外 环 境 与 能 源 利 用 环 境 质 量足 不 满 足 与 创 新满 足 满 足 满 满 满控 制 项不 满 足 不满足 加 分 项审 查 专 业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建筑结
2、构给 排 水暖通电气评分 小计项 适 用 总 分分 类 得 分 Qi居住权0.21 0.24 0.20 0.17 0.180.19公共 0.16 0.28 0.18 0.19重 1.0居 住 +公共wi 0.185 0.26 0.19 0.18 0.185加 权 得 分w Qii总 得 分 Q w Q +w Q +w Q +w Q +w Q +Q81 1 2 2 3 3 4 4 5 5审 查 机 构 盖 章审 查 等 级审 查 专 业一星级结构二 星 级 给 排 水三 星 级 暖通建筑 电气审 查 人 签 字年 月 日注 : 1 适 用 总 分 100不 参 审 分 ;234分 类 得 分 Q
3、 专 业 得 分 /适 用 总 分 100;i加 权 得 分 w Q w Q ;i i i i加 阴 影 部 分 不 需 填 写 。附录 B 河 南 省 绿 色 建 筑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表附 表 B.0.1 河 南 省 绿 色 建 筑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表 ( 建 筑 专 业 )审 查 编 号 :居 住 建 筑 公 共 建 筑 居 住 +公 建 建 筑 面 积项 目 名 称设 计 单 位建 筑 类 型建 设 单 位节地与室外环境控 制 项条 文 编 号 标 准 条 文 满 足 情 况 技 术 措 施 自 评 意 见足 不 满 足 足 不 满 足 足 不 满
4、 足 足 审 查 意 见 备注满4.1.14.1.24.1.44.1.5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布局的要求,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须满足满项 目 规 划 设 计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定 规 划 的 要 求 。 须满足须满足 场 地 内 不 应 有 排 放 超 标 的 污 染 源 。建 筑 、 暖 通 、 给 排 水 ) 满(有 日 照 标 准 要 求 的 建 筑 布 局 应 满 足 相 应 建 筑 日 照 标 准 的 要 求 , 且 不 得 降 低 周 边 建 筑 的 日 照 时数。满须满足不 满 足 评 分 项自评 审查指标条文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5、值 技 术 措 施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审分 得分 得分 审分 得分 得分 备注3层 及 以 下 : 35A 41;4 6 层:23 A26;1 2层:22 A24;131 8层:20 A22;19层 及 以 上 : 11A 13;7 15居住 人 均 居 住 区 用 地土地利用建筑 指 标 A( m2/人) 3层 及 以 下 : A35;4 6 层:A 23;712层 : A22;131 8层:A 20; 19节 约 集 约 利 用 土 地 ,4.2.1 19层 及 以 上 : A11评 价 总 分 值 为 19分。00.5R0 .8.8R1 .5510公共容 积 率 R 1.
6、5R3 .5 1519建筑R3.5续 表 B.0.1评 分 项自评 审查指标条文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技 术 措 施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审分 得分 得分 审分 得分 得分 备注新 区 建 设 达 到 30%,旧 区 改 建 达 到 25%;居 住 区 绿 地 率 2新 区 建 设 : 1.0A 1.3g 357居住 旧 区 改 造 : 0.7A 0.9g建筑 居 住 区 人 均 公 共 绿 地 面 积 Ag 新 区 建 设 : 1.3A 1.5g(m 2/人) 旧 区 改 造 : 0.9A 1.0g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2.2 价 总 分 值 为 9分 ,
7、 按 下 列 规 则 新 区 建 设 : A 1.g541.0g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 旧 区 改 造 : A30%R 35% 257224土地利用g公共 绿 地 率 Rg 35%R 40%g建筑Rg40%绿 地 向 社 会 公 众 开 放%R 15%5 r居住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与 地 上 总 建 筑 15%R 25 %r建筑 面 积 的 比 率 RrR 25% 63合 理 开 发 利 用 地 下 空 间 , 评 价.2.3总 分 值 为 6分。r4地 下 建 筑 面 积 与 总 用 地 面 积 Rp10.5公共 之比 R ;p1建筑 地 下 一 层 建 筑 面 积 与 总 用
8、 地R 0 7 且 R 70%. 6p1 p2面 积 的 比 率 Rp2建 筑 外 立 面 及 室 外 景 观 照 明设 计 应 避 免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光 污 染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4分,本条第2 款详见附表B .0.5电气专业室外环境4.2.4 1 幕 墙 玻 璃 可 见 光 反 射 比 不 大 于 0.2; 2按 下 列 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场 地 内 环 境 噪 声 控 制 值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的 有 关 规 定 , 评 价 分值 为 4分。4.2.5 4续 表 B.0.1评 分 项自评 审
9、查指标条文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技 术 措 施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审分 得分 得分 审分 得分 得分 备注建 筑 物 周 围 人 行 区 风 速 小 于 5m/s, 且 室 2在 冬 季 典 型 风 速 和 风 外 风 速 放 大 系 数 小 于 2;场 地 内 风 环 境 有 利 于 室 外 行走 、 活 动 舒 适 和 建 筑 的 自 然 通.2.6风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6分 , 按 下列 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向 条 件 下 :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 121风 面 表 面 风 压 差 不 大 于 5Pa;4场 地 内
10、 人 活 动 区 不 出 现 涡 旋 或 无 风 区 ;室外环境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 风 向 条 件 下 : 50%以 上 可 开 启 外 窗 室 内 外 表 面 的 风 压差 大 于 0.5Pa。用 地 红 线 范 围 内 户 外 面 积 达 到 10%面 积 达 到 20%12233活动场地有乔木、园林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小品、建筑物等遮阴措4.2.7 总 分 值 为 4分 , 按 下 列 规 则 分 施别评分并累计:超 过 70%的 道 路 路 面 、 建 筑 屋 面 的 太 阳 辐 射 反 射 系 数 不 小 于.4。0场 地 出 入 口 到 达 公 共 汽 车 站 的 步 行
11、 距 离 不 大 于 500m, 或 到 达 轨道 交 通 站 的 步 行 距 离 不 大 于 800m;场 地 与 公 共 交 通 设 施 具 有 便44.2.8 捷 的 联 系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9分 , 场 地 出 入 口 步 行 距 离 800m范 围 内 设 有 2条 及 以 上 线 路 的 公 共 交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按 下 列 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 通 站 点 ( 含 公 共 汽 车 站 和 轨 道 交 通 站 ) ;有 便 捷 的 人 行 通 道 联 系 公 共 交 通 站 点 。 33.2.9 场 地 内 人 行 通 道 采 用 无 障 碍 设 计
12、 , 评 价 分 值 为 3分。非 机 动 车 停 车 设 施 位 置 合 理 、 方 便 出 入 , 且 有 遮 阳 防 雨 措 施 ,并 设 置 电 动 车 充 电 设 施 ; 3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场 地 内 合 理 设 置 停 车 场 所 , 评 楼 等 方 式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4.2.10 价 总 分 值 为 6分 , 按 下 列 规 则 合 理 设 置 机 动 车 停 车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 场 ( 库 ) 使 用 效 率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 3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 至 少 2项: 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 活
13、动 场 所 。续 表 B.0.1评 分 项自评 审查指标条文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技 术 措 施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审分 得分 得分 审 分 得分 得分备注场 地 出 入 口 到 达 幼 儿 园 的 步 行 距 离 不 大 于 300m;场 地 出 入 口 到 达 小 学 的 步 行 距 离 不 大 于 500m; 36满 足 3项场 地 出 入 口 到 达 商 业 服 务 设 施 的 步 行 距 离 不 大 于 得3 分;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居 住 建 筑 500m; 满 足 4项及以上得6 分相 关 设 施 集 中 设 置 并 向 周 边 居 民 开 放 ;合
14、 理 布 局 公 共 服 务设 施 , 评 价 总 分 值为6 分 , 按 下 列 规 则评 分 :场地1 000m范 围 内 设 有 5种 及 以 上 的 公 共 服 务 设4.2.11 施。2种 及 以 上 功 能 的 公 共 建 筑 集 中 设 置 , 或 公 共 建 筑兼 容 2种 及 以 上 的 公 共 服 务 功 能 ; 36满 足 2项得3 分;满 足 3项及以上得6 分公 共 建 筑 配 套 辅 助 设 施 设 备 共 同 使 用 、 资 源 共 享 ;建 筑 向 社 会 公 众 提 供 开 放 的 公 共 空 间 ;室 外 活 动 场 地 错 时 向 周 边 居 民 免 费
15、开 放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 表 层 土 利 用 等 生 态 补 偿 措 施 , 评 价 分 值 为 3分。4.2.12 33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下 凹 式 绿 地 、 雨 水 花 园 等 有 调 蓄 雨 水 功 能 的 绿 地 和 水 体 的 面 积充 分 利 用 场 地 空 间 合 理 设 置 绿 之 和 占 绿 地 面 积 的 比 例 达 到 30%;2色 雨 水 基 础 设 施 , 对 大 于 10hm 合 理 衔 接 和 引 导 屋 面 雨 水 、 道 路 雨 水 进 入 地 面 生 态 设 施 , 并采 取 相 应 的
16、径 流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 ( 建 筑 专 业 与 给 排 水 专 业 协 商后 , 给 出 得 分 )4.2.13 的 场 地 进 行 雨 水 专 项 规 划 设 3计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9分 , 按 下 列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硬 质 铺 装 地 面 中 透 水 铺 装 面 积 的 比 例 达 到 50%。 33种 植 适 应 当 地 气 候 和 土 壤 条 件 的 植 物 , 采 用 乔 、 灌 、 草 结 合 的复 层 绿 化 , 种 植 区 域 覆 土 深 度 和 排 水 能 力 满 足 植 物 生 长 需 求 ;合 理 选 择 绿 化 方 式 ,
17、科 学 配 置4.2.15 绿 化 植 物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6分 , 居 住 建 筑 绿 地 配 植 乔 木 不 少 于 3株/100m2, 公 共 建 筑 采 用 垂 直按 下 列 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 3绿 化 、 屋 顶 绿 化 等 方 式 。本 章 合 计 续 表 B.0.1节 能 与 能 源 利 用控 制 项条 文 编 号 标 准 条 文 满 足 情 况 技 术 措 施技 术 措 施自 评 意 见满 足 审 查 意 见审查备注备注 建 筑 设 计 应 符 合 国 家 及 我 省 现 行 相 关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中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18、规 定 。5.1.1 须满足( 建 筑 、 暖 通 、 水 、 电 ) 不 满 足 评 分 项自评指标条文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审分 得分 得分 审分 得分 得分5.2.1 结 合 场 地 自 然 条 件 , 对 建 筑 的 体 形 、 朝 向 、 间 距 、 窗 墙 面 积 比 等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 评 价 分 值 为 6分 。其 玻 璃 幕 墙 透 明 部 分 可 开 启 面 积 比 例 达 到64外 窗 、 玻 璃 幕 墙 的 设 玻 璃 幕 墙 且 不 另 设 外 窗 的 5%;可 开 启 部 分 能 使 建 建筑 其 玻 璃
19、 幕 墙 透 明 部 分 可 开 启 面 积 比 例 达 到0%; 61筑 获 得 良 好 的 通5.2.2 外 窗 可 开 启 面 积 比 例 达 到 30%; 46建筑与围护结构风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6设 外 窗 且 无 玻 璃 幕 墙 的 建 筑 外 窗 可 开 启 面 积 比 例 达 到 35%;分,按下列规则评 对 其 玻 璃 幕 墙 透 明 部 分 和 外 窗 分 别 按 本 条 第 1款 和 第 2款 进 行 评 价 , 得 分 取 两 项 得 分 的 平 均值。同 时 设 玻 璃 幕 墙 和 外 窗 的 建筑分:当节能设计采用规定性指标方法时,围提 高 幅 度 达 到
20、 5% 5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比 我 省 现 行 建 筑 节 能提 高 幅 度 达 到 10%; 10指标优于我省现行 设 计 标 准 规 定 的 限 值 要 求当 节 能 设 计 采 用 权 衡 判 断 方 法 时 , 公 共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5.2.3 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寒冷降低幅度达到5 % 5的 规 定 , 评 分 总 分 地 区 居 住 建 筑 的 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 , 夏值为1 0分 , 按 下 列 热 冬 冷 地 区 居 住 建 筑 的 全 年 供 暖 耗 电量和空气调节耗电量之和,比我省现行降低幅度达
21、到10%规 则 评 分 : 10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规 定 要 求 的本 章 合 计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利 用控 制 项条 文 编 号 标 准 条 文 满 足 情 况 技 术 措 施 自 评 意 见 评 审 意 见 备注 不 得 采 用 国 家 和 地 方 禁 止 和 限 制 使 用 的 建 筑 材 料 及 制 品 。建 筑 、 结 构 、 给 排 水 、 暖 通 、 电 气 )满 足 不 满 足 足 不 满 足 7.1.1.1.3须满足须满足(满7 建 筑 造 型 应 简 约 , 且 无 大 量 装 饰 性 构 件 。续 表 B.0.1评 分 项自评 审查 备注指标条文
22、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技 术 措 施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审分 得分 得分 审分 得分 得分土 建 与 装 修 一 体 化 设 计 的 户 数 比 例 达 到居 住 建 筑 30%;户 数 比 例 达 到 100%; 土 建 工 程 与 装 修 工 程 一 体 化 设 计和 施 工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10分 , 按 下.2.3 列 规 则 评 分 :建 筑 专 业 与 结 构 、 暖 通 、 电 气 、给 排 水 专 业 协 商 后 , 给 出 得 分 )610677公 共 部 位 土 建 与 装 修 一 体 化 设 计 ;(公 共 建 筑 所 有 部
23、位 均 土 建 与 装 修 一 体 化 设 计 。 10节材设计 公 共 建 筑 中 可 变 换 功 能 的 室 内 空间 采 用 可 重 复 使 用 的 隔 断 ( 墙 ) , 可 重 复 使 用 隔.2.4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5分。断 ( 墙 ) 比 例建 筑 专 业 与 结 构 专 业 协 商 后 , 给 Rrp30%50%R 5 0 34rpRrp 80%( R 80rp% 5出得分)采 用 整 体 化 定 型 设 计 的 厨 房 、 卫 浴 采 用 整 体 化 定 型 设 计 的 厨 房 ; 3347.2.6 间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6分 , 按 下 列 规 则采 用
24、整 体 化 定 型 设 计 的 卫 浴 间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 采 用 建 筑 保 温 与 结 构 一 体 化 的 技 术 体 系 , 评 价 分 值 为 4 分。7.2.7( 建 筑 专 业 与 结 构 专 业 协 商 后 , 给 出 得 分 )材料选用合 理 采 用 清 水 混 凝 土 ; 2合 理 采 用 耐 久 性 好 、 易 维 护 的 装 饰7.2.15 装 修 建 筑 材 料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5 分 , 采 用 耐 久 性 好 、 易 维 护 的 外 立 面 材 料 ; 5 0 0 5 0 0 21按 下 列 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 采
25、用 耐 久 性 好 、 易 维 护 的 室 内 装 饰 装 修 材 料 。本 章 合 计室 内 环 境 质 量控 制 项条 文 编 号 标 准 条 文 满 足 情 况 技 术 措 施 自 评 意 见 审 查 意 见 备注主 要 功 能 房 间 的 室 内 噪 声 级 应 满 足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50118中的 满 足不 满 足 足不 满 足 足不 满 足 8.1.1 须满足低 限 要 求 。主 要 功 能 房 间 的 外 墙 、 外 窗 、 门 、 隔 墙 、 楼 板 的 隔 声 性 能 应 满 足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26、满88.1.2.1.5须满足须满足隔声设计规范G 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满在 室 内 设 计 温 、 湿 度 条 件 下 , 建 筑 围 护 结 构 内 表 面 不 得 结 露 。续 表 B.0.1条 文 编 号 标 准 条 文 满 足 情 况 技 术 措 施 自 评 意 见满 足审 查 意 见 备注屋 顶 和 东 、 西 外 墙 隔 热 性 能 应 满 足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热 工 设 计 规 范 GB 50176的要求。88.1.6.1.7须满足不参审不 满 足 室 内 空 气 中 的 氨 、 甲 醛 、 苯 、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氡 等 污 染
27、物 浓 度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室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18883的 有 关 规 定 。 不参审 不参审 评 分 项自评 审查 备注指标条文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技 术 措 施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审分 得分 得分 审分 得分 得分噪 声 级 达 到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50118主 要 功 能 房 间 室 内 噪 声 级 , 368.2.1 中 的 低 限 标 准 限 值 和 高 要 求 标 准 限 值 的 平 均 值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6分。达 到 高 要 求 标 准 限
28、 值 。构 件 及 相 邻 达 到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房 间 之 间 的 50118中 的 低 限 标 准 限 值 和 高 要 求 标 准 限 值 的 平 均 353空 气 声 隔 声 值;室内声环境主 要 功 能 房 间 的 隔 声 性 能 , 性能 达 到 于 高 要 求 标 准 限 值 。8.2.2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9分 , 按 下 列 达 到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楼 板 的 撞 击 50118中 的 低 限 标 准 限 值 和 高 要 求 标
29、准 限 值 的 平 均声 隔 声 性 能 值;达 到 高 要 求 标 准 限 值 。 43采 取 减 少 噪 声 干 扰 的 措 施 , 建 筑 平 面 、 空 间 布 局 合 理 , 没 有 明 显 的 噪 声 干 扰 ;88.2.3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5分 , 按 下 列 采 用 同 层 排 水 或 其 他 降 低 排 水 噪 声 的 有 效 措 施 , 使 用 率 不 小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 2于50% 。 ( 建 筑 专 业 与 给 排 水 专 业 协 商 后 , 给 出 得 分 )公 共 建 筑 中 的 多 功 能 厅 、 接 待 大 厅 、 大 型 会 议
30、室 和 其 他 有 声 学 要 求 的 重 要 房 间 进 行 专 项 声.2.4 355学 设 计 ,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要 求 , 得 3分。建 筑 主 要 功 能 房 间 具 有 良 居 住 建 筑 其 窗 对 窗 、 窗 对 阳 台 的 正 对 水 平 距 离 应 大 于 18m。室内光环境与视野8.2.5 好 的 户 外 视 野 , 评 价 分 值 为5分 , 并 按 下 列 规 则 评 分 :其 主 要 功 能 房 间 能 通 过 外 窗 看 到 室 外 自 然 景 观 , 无明 显 视 线 遮 挡 。公 共 建 筑卧 室 、 起 居 室 ( 厅 ) 的 采 光 窗 洞 口
31、的 窗 地 面 积 比 达 6居 住 建 筑 到1 /6;主 要 功 能 房 间 的 采 光 系 数满 足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采 窗 地 面 积 比 达 到 1/5。 84560%RA65%65%R 70%A8.2.6 光 设 计 标 准 GB 50033的要 求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8分,按 下 列 规 则 评 分 :主 要 功 能 房 间 采 光 系 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 光 设 计 标 准 GB 50033要 求 的 面 积 比 例 RA70%R 75%A6公 共 建 筑75%R 80%R 8 0 % 78AA续 表 B.0.1评 分 项自评 审查 备注指标条文
32、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技 术 措 施 不参 参审 本条 不参 参审 本条审分 得分 得分 审分 得分 得分主 要 功 能 房 间 有 合 理 的 控 制 眩 光 措 施 ; 44室内光环境与视野内 区 采 光 系 数 满 足 采 光 要 求 的 面 积 比 例 达 到 60%;5%R 1 0% 1234改 善 建 筑 室 内 天 然 采 光 效 A8.2.7 果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12分,按 地 下 空 间 平 均 采 光 系 数 不 小 于下 列 规 则 分 别 评 分 并 累 计 : 0.5%的 面 积 与 首 层 地 下 室 面 积 的比 例 RA10%R 15
33、%A15%RA20%R 20%A室内热湿环境外 窗 和 幕 墙 透 明 部 分 中 , 有 可 控 遮 阳 调 节 措 施 的 面 积 比 例 达 到采 取 可 调 节 遮 阳 措 施 , 降 低 25%; 68.2.8 夏 季 太 阳 辐 射 得 热 , 评 价 总分 值 为 10分。面 积 比 例 达 到 50%。 101.对 于 同 时 具 有 居每 套 住 宅 的 自 然 通 风 开 口 面 积 与 地 面 面 积 的 比 例室内空气质量住 和 公 共 建 筑 功能的单体建筑,本条 由 建 筑 专 业 给出 最 终 得 分 ;2.本 条 第 2款详见附 表 B.0.4暖通专业。10在
34、夏 热 冬 冷 地 区 达 到 8%, 在 寒 冷 地 区 达 到 5%;优 化 建 筑 空 间 、 平 面 布 局 和构 造 设 计 , 改 善 自 然 通 风 效8.2.10 1 居 住 建 筑果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13分,按下 列 规 则 评 分 : 设 有 明 卫 生 间 。 3本 章 合 计 提 高 与 创 新加 分 项指标条文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技 术 措 施 自 评 得 分 审查得分 备注当 节 能 设 计 采 用 规 定 性 指 标 方 法 时 ,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比 我 省 现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指 标 优 行 建 筑
35、节 能 设 计 标 准 规 定 的 限 值 要 求 的 提 高 幅 度 达 到 20%;于 我 省 现 行 相 关 建 筑 节 能性能提高22当 节 能 设 计 采 用 权 衡 判 断 方 法 时 , 公 共 建 筑 的 全 年 供 暖 和 空 气 调11.2.1设 计 标 准 的 规 定 , 评 分 总 分 节 能 耗 , 寒 冷 地 区 居 住 建 筑 的 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 , 夏 热 冬 冷 地 区值为2 分 , 按 下 列 规 则 评 分 : 居 住 建 筑 的 全 年 供 暖 耗 电 量 和 空 气 调 节 耗 电 量 之 和 , 比 我 省 现 行建 筑 节 能 设
36、计 标 准 规 定 要 求 的 降 低 幅 度 达 到 20%续 表 B.0.1指标性能提高条文编号 标 准 条 文 规 定 分 值 技 术 措 施 自 评 得 分 审查得分 备注室 内 空 气 中 的 氨 、 甲 醛 、 苯 、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氡 、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不 高 于 现11.2.7 121 不参审 不参审 行 国 家 标 准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18883规 定 限 值 的 70%, 评 价 分 值 为 1分。建 筑 方 案 充 分 考 虑 建 筑 所 在 地 域 的 气 候 、 环 境 、 资 源 , 结
37、合 场 地 特 征 和 建 筑 功 能 , 进 行 技1.2.8术 经 济 分 析 , 显 著 提 高 能 源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和 建 筑 性 能 , 评 价 分 值 为 2分。111.2.9 合 理 选 用 废 弃 场 地 进 行 建 设 , 或 充 分 利 用 尚 可 使 用 的 旧 建 筑 , 评 价 分 值 为 1分。 应 用 建 筑 信 息 模 型 ( BIM) 在 建 筑 的 规 划 设 计 、 施 工 建 造 和 运 行 维 护 阶 段 中 的 一 个 阶 段 12创新技 术 , 评 价 总 分 值 为 2分。1.2.10( 建 筑 专 业 与 其 他 各 专 业 协 商
38、后,给出得分)应用;1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阶 段 应 用 。 进 行 建 筑 碳 排 放 计 算 分 析 , 采 取 措 施 降 低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碳 排 放 强 度 , 评 价 分 值 为 1分。111.2.11 ( 1建 筑 专 业 与 其 他 各 专 业 协 商 后 , 给 出 得 分 ) 采 取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 保 护 生态 环 境 、 保 障 安 全 健 康 的 其 他 采 取 一 项 ; 12创 新 , 并 有 明 显 效 益 , 评 价 总1.2.12分 值 为 2分。( 建 筑 专 业 与 其 他 各 专 业 协 商 采 取 两 项 及 以 上 。后,给出得分)本 章 合 计 审 查 人 ( 签 字 盖 章 ) : 备 注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