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doc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2220460 上传时间:2019-05-02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7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自 1986 年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济南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名城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对济南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更为有效地和具有针对性的保护,2014 年 9 月,济南市规划局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总则1.1 规划目标为保护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处理好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名城及其历史文化遗存,特编制本规划。1.2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整个济南市市域范围,面积约 8177

2、平方公里。2.价值特色(1)济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的城市,具有独特的泉水文化,是古城冷泉利用体系的典范。(2 )济南名城山、泉、湖、河、城一体,古城与商埠区东西并举,格局独具特色。(3 )济南是中国近代首批自开埠城市之一,丰富的近代遗产是济南近现代城市发展的缩影,是中国近现代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4)济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龙山文化、儒释道文化、名士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3.目标原则3.1 指导思想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23.2 规划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

3、持续性的原则。3.3 保护目标(1 )保护济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2 )保护和延续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格局和风貌,保持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风貌特色; (3 )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与泉水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 )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5 )面向城乡治理,促进保护规划措施与要求的切实落地,使名城保护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可管可控;(6 )将济南建设成为“山河秀美、泉溪间流, 山、泉、湖、河、城一体共融 ”的特色泉城。4.保护框架4.1 保护层次本规划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确定历史城区及其周

4、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优秀工业遗存三个保护层次,同时,增补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两个层次,并将济南名泉文化景观作为专项保护层次纳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框架之中。4.2 保护内容(1)市域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廊道、文化遗产聚集区和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2)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层次:保护历史城区的格局、肌理、风貌、历史街巷、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历史城区周边与名城价值特色相关的 15 条河流、2 处湖泊及众多看山视廊;(3)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层次:保护将军庙、芙蓉街百花洲、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3 处历史文

5、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4)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优秀工业遗存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 21 处全国3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1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69 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7 处已公布省级历史优秀建筑、238 处建议历史建筑和 21 处优秀工业遗存。(5 )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的 7 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4 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24 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 ) 济南名泉文化景观的保护层次:保护四大泉域、泉水补给与汇集排泄区,泉水出露点、泉水村落、泉水寺庙、泉水院落、泉水人工河道

6、、泉水人工渠系、泉水水闸、泉水公共空间、泉水街巷、泉水私家园林等。4.3 保护重点(1)济南名泉文化景观相关的遗产要素;(2 )历史文化名城的山水形胜、城垣形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等;(3)3 片历史文化街区及 1 片传统风貌区: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4)375 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69 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全市 57 处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和本次拟增补的 238 处建议历史建筑;(6)中心城区内以国棉一厂、二厂等为代表的 21 处优秀工业遗存;(7)市域范围内的 6

7、 处名镇名村、10 处已公布传统村落和 60 处建议传统村落以及遗产廊道、遗产聚集区。5.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5.1 保护框架济南历史文化遗产类型丰富、数量众多,在全域密集分布,因此应建立全域保护的框架。市域层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成“一核、五廊、十片”的整体格局。其中:一核,是以历史城区及其周边为核心的中心城区。五廊,是市域范围内与济南核心价值密切相关的五条文化遗产廊道。具体包括:胶济铁路文化遗产廊道、小清河文化遗产廊道、玉符河文化遗产廊道、绣江河文化遗产廊道、黄河文化遗产廊道。4十片,是市域内与济南核心价值密切相关的十个遗产聚集区。具体包括:洪范池文化遗产聚集区、榆山街道文化遗产聚集区、方峪文

8、化遗产聚集区、灵岩寺文化遗产聚集区、摩崖造像文化遗产聚集区、华山文化遗产聚集区、云台寺文化遗产聚集区、三涧溪文化遗产聚集区、相公庄镇文化遗产聚集区、朱家峪文化遗产聚集区。5.2 总体要求(1)以价值为导向,以 5 条文化廊道及 10 片文化遗产聚集区为主线,强化市域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和展示利用;(2)强化对市域内与泉水相关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系统保护;(3)对市域传统村镇开展全面的调查与建档,加强对其的保护与展示利用;(4)妥善协调保护与发展关系,城乡建设及大型基础设施选址应避免对保护要素及其周边环境造成破坏。5.3 山体的保护(1)重点保护中心城区、风景名胜区及济南泉域重点强

9、渗漏带内的山体,严禁开山采石、取土等破坏山体生态、景观的行为。(2)注重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重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山体禁止发展破坏生态资源以及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生态环境的产业。5.4 水体的保护(1 )通过市域内整体生态环境改善、控制对地下水资源攫取、截污管工程实施等措施来保证水系统的完整。(2 )严格控制对自然河道的“裁弯取直” ,加强对河道自然岸线、自然河床的保护;严格控制占压河道建设行为,逐步清理违规建设行为;新建水利工程不应对河道景观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的堤岸等造成不利影响。5.5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相关规

10、划及文件的要求,对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龙洞风景名胜区内重要遗产资源进行保护。5.6 文化遗产廊道的保护(1 )全面保护和展示规划明确的 5 条文化遗产廊道。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5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各遗产廊道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2 )近期抢救性保护遗产廊道中残损较为严重的文物资源,中期对沿线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合理展示,远期实现文化遗产廊道的整体展示。5.7 市域文化遗产聚集区的保护(1 )全面保护济南市域 10 个文化遗产聚集区。(2 )加强各文化遗产聚集区内文化资源的保护

11、,结合各区县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加强聚集区内文化与生态资源的普查与梳理,细化保护要求。加强聚集区内各文化主题的展示。5.8 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1 )济南现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 2 处,分别为章丘市相公庄镇和平阴县东阿镇。济南现有各级历史文化名村 4 处,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1 处,为章丘市官庄乡朱家峪村;山东省历史文化名村 3 处,分别为章丘市刁镇旧军庄村、章丘市双山街道办事处三涧溪村、章丘市相公庄镇梭庄村。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进行保护。(2 )济南现有各级传统村落 10 处,其中中国传统村落 2 处,为章丘市朱家裕村、平阴县洪

12、范池镇东峪南崖村;山东省省级传统村落 8 处,分别为章丘市文祖镇三德范村、章丘市普集镇博平村、章丘市相公庄镇梭庄村、平阴县榆山街道办事处东蛮子村、长清区孝里镇方峪村、章丘市普集镇杨官村、章丘市官庄镇东矾硫村、长清区归德镇双乳村。这些中国传统村落、省级传统村落,应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对同时为历史文化名村的村落应按照名村的保护规划进行保护。(3)加快推进传统村落的申报与保护工作,建议传统村落申报、公布前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并建立传统村落档案。(4)原则上禁止对已公布的传统村落及建议传统村落进行迁并。控制村镇建设

13、的无序蔓延,宜在老村或老镇区之外另辟新村或新镇区,新村或新镇区的建设在建筑风貌、高度、色彩等方面与历史片区相协调。(5)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的设施条件。6(6)适度开发旅游项目,避免旅游项目建设对于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的建设性破坏。(7)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政策研究,对村庄提升资金来源、村庄提升发展优惠政策、村庄保护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一体衔接等方面进行重点调查研究。5.9 古树名木的保护(1)市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按照济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行挂牌保护。 (2)在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范围周边从事施工建设,可能影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正常

14、生长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需要,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应的避让和其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保护要求实施保护。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监督、检查。(3)禁止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执行。(4)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行道树,禁止擅自砍伐。如道路确需拓宽时,应结合道路设计特殊断面,以保护原有树木。6.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6.1 历史城区范围的划定历史城区范围的划定以济南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城市建成区范围为重要参考,兼顾现状道

15、路及用地边界,确定四至为:北至胶济铁路,东至历山路,西至纬十二路,南至经七路、顺河高架路和经十路,总面积共计 16.03 平方公里。6.2 历史城区的保护从总体格局、古城及商埠区格局、传统街巷、空间视廊、重要街巷断面尺度、名泉文化景观要素等对历史城区进行重点保护。保护历史城区古城及商埠区双城并置、经二路、经四路横向连接的历史格局特色。通过绿化显现、风貌整治、历史信息标识等手段强化历史城区总体格局的特色彰显。6.2.1 古城的保护(1 ) 保护古城护城河环绕、四门不对的城垣格局特征。保护和延续古城内街巷南北向贯通、东西向联系的街巷格局特征,不得随意改变古城内街巷走向和位置。保护历下亭7巡抚衙门中

16、轴线,及文庙、神龙庙、贡院、府署等重要公共建筑沿轴线布局,古城内外珍珠泉、趵突泉、黑虎泉三泉鼎立的格局特色。(2 )禁止损毁传统街巷,历史城区内应尽量不新建或拓宽道路。严格保护泉水街巷中街巷与泉水、泉渠的空间关系与断面形式,不得随意破坏泉水街巷的材质、驳岸形式以及街巷空间组织特色。(3 )通过高度控制、分区风貌控制以及规划管理等手段保护重要空间视廊,严格保护山城互看视廊、大明湖环湖视廊和趵突泉公园、五龙潭公园等重要景观区域视廊。凸显济南古城与周边山体的空间格局,避免建筑遮挡空间视廊,破坏其界面的连续性。通过建筑风貌、高度、体量等方面的控制,确保重要视域的完整性。(4 ) 古城泉水文化景观要素包

17、括古城内的泉、泉池、泉渠、泉巷、泉宅、泉园、泉水景致、泉水护城河、泉水湖等。6.2.2 商埠区的保护(1 )保护商埠区小格网街巷、中山公园居中的格局特征。商埠区内不得随意增减道路,不得变更现有道路红线宽度、走向,不得增设高架桥。重点保护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保护区内小网格街巷的格局特色、街巷宽度、走向,保护和延续风貌区内近现代建筑风貌特色。(2 )保护商埠区范围内街巷宜人的断面尺度,沿街巷两侧建筑高度应与传统街巷尺度协调。6.3 历史城区周边环境的保护(1 )保护历史城区周边与古城山水格局及人文环境密切关联的卧牛山、华山、鹊山、标山、凤凰山、北马鞍山、粟山、匡山、药山、千佛山、五顶茂陵山

18、、千佛山、英雄山 12座山体。重点保护山体的主要景观面,加强次要景观面的保护。(2 )保护历史城区周边与古城山水格局及人文环境密切关联的黄河转弯段、小清河、工商河、西泺河、东泺河、广场西沟、广场东沟、羊头峪西沟、羊头峪东沟 9 条河流及华山湖、北湖两处湖泊。水体沿线结合周边城市功能设置亲水驳岸,开辟滨水活力空间。(3 )严格保护历史城区周边千佛山华山、华山 鹊山 2 条山看山视廊。控制视廊内建筑的体量及色彩,避免体量和屋顶尺度过大的建筑以及大量高彩度的色彩对视廊内的视觉景观造成破坏。(4 )对堤口路、趵突泉北路、黑虎泉西路、文化西路、泺文路、青年东路、朝山街、8佛山街、千佛山路、历山路、经十一

19、路、千佛山东路、马鞍山路、千佛山西路 14 道路采取四类保护措施,保护其道路绿化,不得随意砍伐行道树,不得进一步拓宽道路宽度。6.4 历史城区及周边高度的控制(1 )一级高度控制区以大明湖 千佛山视廊、大明湖周边视廊、千佛山至华山视廊、华山至鹊山和黄河第九弯视廊、趵突泉五龙潭视廊等重要视廊的控制范围以及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片区等重要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风貌区为参考。一级高度控制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的高度,须严格按照规划高度控制要求实施。(2 )外围空间高度协调区以历史城区、大明湖 千佛山视廊、大明湖周边视廊

20、等重要视廊的控制范围为参考,划定外围空间高度协调区。纬二路以东的外围空间高度协调区内,新建、改建建筑宜按照高度控制要求控制高度。需具体调整的地块,应通过专家评审制度进行专项审定。纬二路以西商埠区内的外围空间高度协调区,地块内新建建筑高度需满足相关街巷断面尺度控制的要求。6.5 历史城区及其周边风貌的控制(1 )一类风貌控制区包括古城及环城公园、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及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经二路及经四路两侧 50 米范围内等。一类风貌控制区内新建建筑禁止使用对古城和商埠区色彩造成冲突的高亮度高明度色彩,建议采用低明度、低彩度的白色、青灰色系;古城内与遗产资源点周边密切相

21、关的建筑屋顶色彩宜采用灰色系。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经二路及经四路两侧 50 米范围内建筑界面宜采用彩度明度较低的浅灰、浅褐色色系作为主体色。 一类风貌控制区建筑高度上应严格执行高度控制要求,新建、改建建筑体量不宜过大,沿街连续面宽不应过长,建筑屋顶以坡屋顶为主。(2 )二类风貌控制区包括圩子壕内地块、圩子壕以南至经十路范围内地块及大明湖以北至北园高架地块。圩子壕范围内地块、大明湖以北至北园高架地块为古城风貌协调片区,建筑色彩宜采用低明度、低彩度的白色、青灰色系屋顶色彩宜采用灰色系。圩子壕以南至经十路地块为古城色彩协调区,建筑色彩宜采用低明度、低

22、彩度的青灰色系,建筑主体色宜采用低明度、低彩度的白色、青灰色系。9(3 )三类风貌控制区包括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以外的地块及古城、商埠区过渡地块。三类风貌控制区建筑以现代风貌为主,风貌应与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相协调。墙面宜使用彩度明度较低的浅灰、浅褐、砖红色等,沿街巷两侧建筑高度和面宽与传统街巷尺度协调,沿街裙房采取退台处理。6.6 历史城区用地、人口、交通、市政规划建议(1 )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历史文化名城内的更新应遵循“整体保护、合理保留、重点整治、局部更新”的方针,分别按照保护整治、保留提升、整治改造、更新四类模式为主进行。保护整治地块:严格按照相关的保护规划或保护要求实施

23、,重点进行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修缮。保留提升地块:在规划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进行大规模拆建行为,确需改造的,改造后的建筑总量、建筑高度均“只减不增”。整治改造地块:该类地块原则上以整治为主,促进地块内建筑的再利用和功能的改造与提升,对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建筑进行风貌整治。更新地块: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进行更新,建设更新过程中需满足本规划明确的高度、风貌、体量、色彩等方面的要求。(2)保护老城,持续实施“中优”策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引入旅游服务配套、文化娱乐及商业设施、休闲绿化等活力功能,突显历史城区作为城市旅游服务和商业贸易区的功能定位。(3)历史城区确定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原则,引导历史城区交通出行方式

24、朝绿色交通转变。引导历史城区交通出行方式朝绿色交通转变,力争规划期末公交出行比例达到50%,提高历史城区公交可达性。结合历史城区景点分布,沿护城河、大明湖,泉城广场等开敞空间,规划休闲绿道,满足行人慢行需求,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公交首末站及景点出入口,规划 12 处公共自行车停车场,方便慢行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历史城区静态交通采用分区管理的策略,实现护城河内外区域差别化停车管理体系。(4)规划明确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和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两个非标准化市政配套区,区域内优先保证电力、给水、排水等居民起居核心需求设施,并尽快组织非标准化施工的技术研究支撑区域基础设施配套的实施。10历史城区结

25、合道路改造进行老旧管线的更新改造,结合传统街巷的整治完善支管系统,建设片区小环网并完善市政消火栓系统,确保传统街巷生活及消防供水安全。通过泉水的公共饮用体系展示泉城文化,古城内增加泉水直饮点。7.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的保护7.1 保护措施(1)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对危房及严重破坏街区风貌格局的建筑进行必要的改造改建除外。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风貌。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2)建设控制地带内建构筑物、格局、街巷、院落、名泉、大树、名泉水体等保护措施

26、应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保护措施要求,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7.2 芙蓉街 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1)街区功能定位为以居住、文化、商业、旅游等复合功能为主,形成具有浓厚的济南传统商业文化、城泉共生的泉水文化、庙会民俗文化特色的济南古城的商业核心区。(2)核心保护范围:南至芙蓉巷,北至大明湖路南侧边界,东至珍池街,西临贡院墙根街,面积 8.5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府学文庙、芙蓉街两侧、金菊巷两侧、王府池子周边及后宰门街南侧。建设控制地带:南至泉城路道路中心线、曲水亭街南侧,北至大明湖路道路

27、中心线,东至县西巷、珍池街、院前街、西更道街一线,西临贡院墙根街,面积 17.2 公顷。(3)重点保护芙蓉街、曲水亭街、后宰门街及众多文化资源点构成的“二纵、一横、多泉、多点”的街区格局, “二纵”为沿芙蓉街形成的南北向轴线,和以沿曲水亭街西更道街形成的轴线;“一横”为沿后宰门街形成的东西向轴线;“多泉”是以珍珠泉、王府池子、百花洲为核心形成的泉池水体,与街区内众多泉池共同构成的泉池水网;“多点”为以府学文庙、关帝庙、五岳庙为依托形成的重要节点。(4)范围内建构(筑)物应进行分类保护。对街区内 21 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进行严格保护;对街区内 48 处建议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