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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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编号:LHGJC-LW-2017-1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称: 分包内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编号:LHGJC-LW-2017-2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订立本劳务工程分包合同,以便共同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程内容:从基础垫层到

2、主体工程验收所有的混凝土工程(不含二次结构混凝土工程) 、临时设施混凝土工程二、承包范围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主料方式承包(乙方包辅材、工具及小型混凝土施工机械,详见第二、2 条) 。2、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及工具:甲方提供的机具材料有塔吊、塔吊照明设备、泵车、混凝土运输车、标识牌、宣传牌、警示牌、宣传标语、警示标语、机械操作规程牌、临时用电供至开关箱,临时用水供到楼层;除此之外所有材料及设备由乙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震动棒及电机、塑料薄膜、楼层水管、铁锹、抹光机、铁抹子、铝合金样板、木搓板、刷子、卷尺、工程线、红蓝铅笔、安全帽、安全带、照明灯具、电源线、胶带、钳子、扳手、小推车、对讲

3、机等甲方提供以外的其它需用材料工具。3、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工程监理、项目质检员、项目经理的验收意见为准。4、 工作内容:本工程的砼采用商砼(砌体工程所需砼为现场搅拌) ,少数体量不大的构件(即每次砼浇筑尾声估算方量小于 2m时)视情况采用现场搅拌。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砼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泵管布设、拆移、清洗;接茬部位砼的清理剔凿保护;搭拆移动临时马道;安放溜槽、补模板缝隙、浇水湿润模板、检查垫块;砼的抹平、收面、遮盖、保温、养护;每次浇筑混凝土后及时清理洒落的混凝土;后浇带、施工缝等砼接茬部位清理、剔编号:LHG

4、JC-LW-2017-3凿;配合做砼试验;拆模后产生的混凝土垃圾清理;楼号周边 6 米以内文明施工、材料清理、迎接上级单位部门检查;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混凝土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三、合同单价及劳务费结算方式、调整方法 1、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均达到甲方要求,合同劳务承包单价如下:地上部分(不含二次结构)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计算,保温层不计算建筑面积,阳台按照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车库及储藏室计算全面积) ,承包综合包干价为 元/(其中阁

5、楼按照阁楼建筑面积的 1.3 倍计算) ;基础部分及临时设施浇筑混凝土按照立方计价,承包单价为 元 /m(临时道路路面按照平方计价,承包单价为 元/) ;若总包方要求班组出零工,按照 元/工日,每工日如实计取,图纸变更执行上述单价。以上价格不含税。2、劳务费结算方式:地上部分(不含二次结构)混凝土劳务费总价=建筑面积单价;基础部分及临时设施混凝土劳务费总价=混凝土体积单价(临时道路混凝土劳务费总价=道路面积单价) ;计日工总价=日工总工日*日工单价。3、本合同的承包单价充分地考虑了全年劳务工价涨跌的因素。本合同约定单价,完全包含了乙方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劳务、利润、安全、文明施工等风险因素,本

6、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承包单价双方不发生调整。3、本合同未注明的各项具体费用项目,如各项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含节假日) 、餐费、误工费(包括停电、停水、机械故障、政府部门要求停工、气候因素影响等) 、暂住证费、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劳保用品费等均包含在承包单价当中。4、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认为承包单价低停工,甲方不补贴,双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在 2 天内带工人退场后结算工资,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70%结算。四、履约保证金、结算及付款方式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现金贰万元整(¥:20000.00 元)。在甲乙双方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工程进度达到付款节点并经现场栋号长及技术

7、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乙方上报工程量,工程量经甲乙双方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工程付款节点如下:(1) (2)主体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付至已确认工程量的 95%(3)余款 5%留作质保金待工程竣工后 1 个月内付清 编号:LHGJC-LW-2017-43、乙方达不到合同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各项要求,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进行处罚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甲方可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双倍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4、乙方如承包范围的工作未完成就要求退场或达不到合同要求被甲方勒令

8、退场,未结算的工程量不予以结算。5、农民工工资由乙方根据当月应支付总额造表报甲方核实后,甲方将扣税后的工程款直接发放给劳务作业人员,结余后的工程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劳务作业人员委托他人代领,需要出具本人及代领人身份复印件及签字按手印后的代领工资授权委托书。乙方不可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乙方不能提供工资发放表或经核实工资发放表弄虚作假,甲方有权停付进度款。五、质量标准及有关要求: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合格等级。2、质量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

9、自检完成后方可报甲方验收(如果乙方拒不进行自检,甲方将安排人员进行全数检查,每次甲方对乙方罚款 1000 元起) ,每次每次验收必须一次通过,多验收一次,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罚款 200500 元。3、质量要求:合格。4、如乙方混凝土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返工,并且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所浪费材料及导致相关其他班组的窝工费用从劳务人工费中直接扣除;如果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80%结算,并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不及时进行整改,甲方可自行安排进行整改,所需费用双倍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5、如果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约定

10、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判断) ,甲方有权力随时清退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服从甲方安排,并在两天内全部退场。退场后办理结算,甲方付至所完成合格产品结算产值的 80%工程款,不合格部分不予付款,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六、工期要求:1、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施工进度必须满足总体进度要求:单栋楼号基础部分工期 天(从垫层支模算起) ,主体部分工期 天/层,阁楼主体部分工期 天/层。开工前,甲方将协调乙方在内的相关班组按上述要求制定相互配合的进度计划并签字确认。编号:LHGJC-LW-2017-52、乙方必须保证充足、技术过硬、服从安排的劳务作业人员,在上述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完成作业

11、任务。如因乙方进度不能满足要求导致相关其他班组窝工,乙方除要承担相关其他班组窝工损失外,还要承担 2000 元/天的罚款。如果乙方不能在以上各阶段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该阶段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自行判断) ,甲方有以下权力:1、随时清退乙方出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服从甲方安排,并在两天内全部退场。退场后办理结算,甲方付至所完成结算产值的 80% 工程款,其他 20%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2、甲方有权组织人员补充到乙方队伍中,接受乙方统一安排,上述人员的劳务费由乙方当天傍晚下班前现金结算或由甲方代为发放,由甲方代为发放的,甲方在拨付当次进度款时按实际发放劳务费的 2 倍扣出。七、安全文明施工:1、

12、乙方必须设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员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无重伤、无死亡事故。2、乙方必须做好班内安全教育;进场后三日内组织入场人员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入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未接受上述教育和交底的人员,甲方将识作非法用工,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形成书面记录。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3、严禁违章作业与违章指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乙方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乙方操作前应对脚手架、安全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待隐患消除后

13、方可操作。严禁利用吊装设施上、下和攀爬脚手架。4、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者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负责任。5、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乙方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不可逃避、懈怠以及推脱责任等。6、乙方人员在未遵守项目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或本合同相关规定下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包括工程实体、临时设施及工程机械的修复返工费用,伤病人员的医疗、护理、补偿费用,死亡人员的丧葬、赔偿费用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罚款、接待、公关等费用,所有费用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7、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因病、老等自然死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对此予以推诿、回避,甲方有权代为支付相

14、关必要费用,并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及各自施工范围内临时道路的文明施工及食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垃圾清理、材料运输等都应按照青岛市“标准化工地” 的要求实施。工完场清,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未使用完材料必须立即清理,各工种相互交接确认,确保施工现场清洁。未清理的一经发现处以 500-5000 元罚款,并编号:LHGJC-LW-2017-6责令限时改正,时限内未清理的,甲方有权安排人员清理,发生人工费双倍由乙方当月结算款中扣除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1

15、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承担悬挂标语、标牌和各种标识,如有破环应及时维护。11、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同一形式、规格、品牌的 色安全帽,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12、因本项目位于乐好集团园区内,内有多家企业。乙方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在园区其他范围游荡。如发现乙方人员有盗窃、破坏园区内企业财物的情况,一经查实,乙方必须按照实际损失额的十倍赔偿甲方,并将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八、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在甲方指挥下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2、如属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进行劳动保护、酒后作业、冒险蛮干

16、等人为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属机械设备故障及意外伤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分清责任,按所承担责任大小秉公处理,并对当事人的行为做责任追究和如下经济处罚。安全事故级别 轻伤 重伤 死亡罚款金额(元) 500 元/人次 5000 元/人次 20000 元/人次九、保险: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将保险单据复印件交项目部,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负责;保险事故发生,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2、甲方已经为该项目投整体意外伤害保险,乙方进入现

17、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的第一时刻将身份证报甲方网上备案。如乙方不及时将身份证上报甲方进行网上备案,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十、甲乙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 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上岗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编号:LHGJC-LW-2017-7(2) 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外来就业证、暂住证、计生证、出入证等) ,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4)督促乙方爱护工地设备,有权对乙方浪费材料、水电及破坏其它公益设施予以罚款。(5)乙方如不能按质量按工期的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拖延工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

18、自动退场,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相应条款办理。(6)甲方仅提供开水供应,不提供乙方人员食、宿条件。(7)甲方向乙方提供打印的图纸一套。2、乙方职责:(1)配备工地负责人。如乙方工地负责人不在现场,按每天 2000 元对乙方进行处罚。(2)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3)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若因为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一切费用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罚。(4)积极配合甲方专业分包队伍施工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条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总承包范围内及其

19、它专业分包已完实体,造成返工的,乙方负责返工造成的所有费用。(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6) 材料计划应与使用前 7 日内报项目部,材料计划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对材料计划的种类及数量承担全部责任。(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按实际损失的两倍赔偿甲方。(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9) 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

20、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伪造证件,一经查实,每人次处罚乙方 5000 元并责令乙方将此人员立即清理出场。(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调度,乙方应爱护安全帽上的标志,如造成损坏应自行到甲方处购买。(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十倍罚款。(12)乙方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手续必须齐全,机动车辆有足额的保险,工人上下班发生编号:LHGJC-LW-2017-8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理。十一、禁止转包或再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一步追究

21、乙方责任。十二、不可抗力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部通知乙方应暂停工作,乙方立即停止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7 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 14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

22、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自备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工程所需清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8)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三、合同解除、终止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

23、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结算。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借此索赔和闹事。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工程款。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编号:LHGJC-LW-2017-94、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价款支

24、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十四、其他事项1、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栋号长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 2000 元。2、对甲方的合理安排,乙方在限期内拒不执行,经甲方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仍未执行的罚款500 元/次,并且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果采取过激行动,到业主方、政府部门、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闹事,或停工、拉闸停电等,则甲方扣除乙方的

25、履约保证金。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 1000 至 10000 元。5、乙方应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甲方由于其它原因不能按时结帐,乙方应自行保证施工人员23 个月的生活费。6、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良好的合作意识。杜绝恶意讨薪、农民工上访等事件的发生。如果控制说服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引发上述事件,甲方将给予乙方以下处罚:(1) 、农民工上访到莱西市建管局的罚乙方 2 万元以上。(2) 、农民工上访到莱西市政府的罚乙方 5 万元以上。7、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罚款、扣款,均由甲方以书面下达给乙方,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8、因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达不到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求被罚款的(或其他处罚) ,由乙方双倍承担,并应承担甲方的损失。9、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另注补充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10、双方争议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莱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分份,乙方壹份,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编号:LHGJC-LW-2017-10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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