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使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部、省、市及公司科技项目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各类科技成果。第三条 公司科技成果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技术中心。公司技术中心下设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成果办) ,负责公司的科技成果登记、组织科技成果申报评价及推广、科技成果数据库管理、科技成果统计分析、国内外科技信息跟踪等。各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管
2、理工作;负责向科技成果管理成果办报送本单位需要登记的科技成果有关材料。第二章 科技成果的登记第四条 为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便于及时总结、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保证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决策服务,公司机关及下属各单位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向成果办登记备案,未登记的科技成果不列入公司科技成果评奖体系。第五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或鉴定之前,本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需汇总科技成果原始档案。第六条 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包括以下资料:(一)项目申报表;(二)计划任务书(开题报告) ;(三)项目目标责任书;(四)技术开发(服务)合同;(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 包括主要图纸及预算书 );
3、(六)项目组活动记录:包括技术交流会议纪要、技术人员培训教材、操作规程、项目台帐及相关设备仪器采购合同复印件;(七)工业性试验报告,包括按技术开发项目验收要求提出的测试项目记录、故障记录、检测报告、试验结果等资料;(八)技术总结报告。第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项目通过鉴定后一个月内,到成果办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完整的科技成果原始档案资料;2、项目验收(鉴定)表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复印件;3、按合同书规定的关键科学数据、技术文件等相应的电子版;4、 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第八条 文字资料及其附件、附表的规格为 A4 纸打印,附图应按同样规格进行折叠,图签折在外面。正文、附表、附
4、件等应采用线装订,不得用易锈蚀的金属物装订。第九条 凡符合登记要求的科技成果,公司成果办给予正式登记,并出具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书 。第十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向成果办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已登记的科技成果,凡涉及公司技术机密的,按照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管理。第三章 科技成果的奖励第十二条 为奖励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司技术中心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科技成果奖励大会,评审奖励两年来全公司优秀的科技成果。第十三条 奖励范围:具有创新性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在科技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第十四条 奖项设置:技术创新奖(一
5、、二、三等奖) 、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 。第十五条 科技成果的申报:(一)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公司技术创新奖:通过原始创新取得的成果或在原有基础上有创新性改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装备。1 、创新性是指所申报的科技成果在公司内属首创,较原有技术(工艺)有较大改进;2、先进性是指所申报的科技成果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3 、效益性是指申报的科技成果经过实践应用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公司技术推广奖: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 ( 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1 、普遍性是指所申报的科技成果是行业内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技术难
6、题;2、可行性是指所申报的科技成果已在公司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3 、效益性是指申报的科技成果经过实践应用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申报公司科技进步奖和技术推广奖的成果,应向成果办提交以下资料: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奖申报表、计划任务书( 开题报告 )、技术开发(服务)合同、项目计划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包括主要图纸及预算书 )、 工业性试验报告、技术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评价报告、 技术鉴定证书(验收证书) 。新产品试制成果除应报上述资料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 料:1 、主要部件及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或防爆检验合格证,小试技术鉴定报告和资料;2 、工厂施工研制报告 ( 包括加工技术条件、关
7、键工艺、元部件检验及成本分析等内容 );3 、批量试产情况、销售情况的资料;4 、产品说明书,特别是安全仪器、设备应附使用维护说明书。(四)申报资料、表格必须使用公司技术中心统一规定的格式,书写工整 ( 有条件的最好打印 ),按顺序装订成册 , 申报单位负责人 或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创新性科技成果,必须是自鉴定或验收后应用实践半年以上,推广应用成 果需应用实践一年以上,并由使用单位出具财务证明和应用证明。(六)申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该项目的研究、试制、投产、 推广应用全过程中提供人力、技术、设备和经费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主要作用的单位。(七)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应是
8、:1 、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并参与项目的实际研究工作;2 、在研究过程中直接参与并对关键技术和问题的解决做出重要贡献;3 、直接参与并解决生产应用、推广过程中的主要技术难题或关键措施 。三个等级的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限额为:一等奖 10 人,二等奖 7 人,三等奖 5 人。(八)科技成果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不是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时,应具有第一完成单位同意其申报的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是否是第一完成单位,以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为准。第十六条 科技成果的评审:(一)由成果办提出聘请有关评审专家名单,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组成专业评审组,负责成果评审工作。重大科技成果或特殊专业科技成果
9、评审,必要时可邀请外部有关专家参加。(二)科技成果的评审方法采取评分制,评分项目分技术难度、技术水平、推广应用范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四项,奖项类别分为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两类,评分按总分百分制评定。(三)评审程序 :1、 成果办负责对申报项目作形式审查,并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按专业分类后提交给各专业评审组评议。2、专业评审组根据项目申报资料对该项目进行评审,分项打分,评审结果汇总后根据项目综合得分多少,确定奖励等级,经组长签字后报成果办。3、成果办对专业评审组的初评结果进行汇总、核实和综合审查。4、 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对核实汇总后的专业组评审结果及奖励金额进行审定。(四)参加评审的评委和专家,由
10、公司发给一定数额的评审补助费。补助费的来源由科技管理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解决。第十七条 科技成果的奖励:(一)公司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推广分为下列三个等级。 一等奖奖金*万元;二等奖奖金*万元;三等奖奖金*万元。(二)公司技术创新奖和技术推广奖奖金由公司支付。由成果办按评委会终审结果汇总后,提出各项奖金及评审费予算表,报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审批后,由财务部拨至技术中心,技术中心凭项目奖金证书分单位按项目统一组织发放。(三)奖金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主要完成者凭颁发的奖金证书到公司技术中心领取。获奖者情况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四)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和人员荣获国
11、家、部、省级以上奖励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成果申报公司奖励时,原则上相应高套一个等级后予以奖励。(五)荣获上级部门表彰奖励,但不属本办法奖励范围的其它各类成果申报公司奖励时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对获得公司技术创新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公司技术中心将择优组织申报部、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第四章 科技成果的推广第十九条 科技成果推广实行开发与转化、引进与创新并举的原则。第二十条 科技成果推广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十一条 对已进行了登记、并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将优先列入公司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12、予以支持,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第二十二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需要对科技成果的价值、性能、适用性进行评估、检测的,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检测。第二十三条 科技成果的对外转让工作,必须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以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合同或协议。第五章 责 任第二十四条 科技成果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违反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或者转让科技成果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在对内对外的科技活动及其它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凡是泄漏国家秘密和公司技术秘密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科技工作者应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对违反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行政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技术创新奖励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