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烘焙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作者:韩秀好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 100%合格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原材料控制:1、原材料必须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清楚、包装完整、干净卫生,需冷藏、冷冻的必须放冰箱或冷库中保存。2、原料在使用前应检查原料是否已经过期,是否已霉烂变质,有无异味, 是否干净卫生,只有确保无问题后方可使用。3、已开封的鲜奶油、牛奶和自制馅料,应尽量做到每班无结存。4、严禁原料与成品、半成品混放,非食品物料不准与食品原料混放5、违反上述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直接上级连带处罚 20 元/ 次(如上级直接发现执行处罚.上级不承担连带责任)、 产品质量流程控制:1. 制作产品必须
2、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不得私自更改生产步骤、产品配方及替换原材料。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处罚责任人 50 元/次,直接上级连带处罚 20 元/次(如上级直接发现执行处罚.上级不承担连带责任)2. 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和互检。3. 生产部门内部检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按零售价原价买单。问题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技术方面可以控制不应该发生的问题,在操作时因自己的大意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对主动承认错误者:零售价 5 折买单。如问题发生不主动承认等领导查实后,按照零售价原价买单,问题严重者直接开除。 原料及其它事项,在操作过程中明显发现可能导致产品出现问题,应及时上
3、报生产主任及上级领导,马上安排处理方式。如知情不报而到等发生问题了再处理,一经查实处罚 100 元/次 导致问题严重者直接开除。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汇报避免了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奖励 50-100元;避免了严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奖励 200-300 元。4. 出厂后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返回: 生产各工作流程结束,产品合格出厂到各店铺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了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退回工厂。责任追究处罚:根据问题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产品的 10 倍处罚)责任分摊比例:生产总监 30%,生 产主任 20%,质检员 10%,生产组长 10%,相关责任人 30%。 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销售无法检查到。
4、销售到客户手中引起投诉。第一承担公司索赔给客户的赔偿,第二按照产品内在问题的严重性给予相关责任人 100 元/次的处罚。第三如因客户投诉导致政府部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承担公司进行处理后的结果,问题严重承担赔偿并开除导致产品问题的关键责任人。责任分摊比例:生产总监 30%,生产主任 20%,质检员10%,生产组长 10%,相关责任人 30%。 产品外在质量问题:(卫生、形状、包装、色泽、大小规格)因销售到客户手中,客户投诉由销售人员承担责任。如销售人员检查到位及时发现问题退回工厂,工厂相关人员承担产品的 5 倍处罚: 生产总监 30% 生产主任 10% 成品主管 10% 质检员 10% 生产组长 10% 相关责任人 30% 备注:处罚的 50%奖励给发现产品问题的销售人员。、 产品质量问题奖励政策;1、工厂产品在一个月内各班组生产的产品不发生外在产品质量问题,奖励生产班组人员:300 元。2、工厂产品在一个月内各班组生产的产品不发生内在产品质量问题,奖励生产班组人员:300 元。、 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各方面的奖罚由生产主任每次以通知方式对公司员工公布。韩秀好2012-9-23